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
原项目编号: 2025HEFQZ01082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招标文件补疑1 2025HEFQZ01082 投标人答疑回复内容: 1.在评分项投标人业绩中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单个年度已完成的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金额不少于35万元,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15分。请问我司有一项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业绩不少于35万元,业绩合同中未体现设计工作,但实际设计工作由我司承担,由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印制的带编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是我单位,四方单位盖章齐全,请问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答: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设计工作内容,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且竣工验收证明中设计单位为投标人的,可予以认可。 2.业绩名称为公益广告景观小品设计施工一体化,经查询公益广告景观小品明确归类为标识标牌制作范畴,景观小品常采用标牌、雕塑、廊架等载体,请问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答:本项目要求的业绩为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业绩,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请问资审业绩与商务评分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可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中予以计分。 4.为了更好的提供设计方案,请提供银行标准化设计VI、银行标准logo及中英文文字、基础标志运用规范等相关资料。 答: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视觉识别系统手册(VIS)详见附件。 5.在“设计方案”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按设计制作清单提供供货产品的品牌,但对于“产品的品牌”概念存在模糊之处。我们不清楚此处所指的是原材料品牌,还是货物生产成品厂家的品牌。 答:针对“设计方案”评分项中的产品的品牌,投标人可同时提供原材料品牌和货物生产成品厂家的品牌。 6.招标文件清单中包含140项内容,且大部分属于企业vi相关。然而,对于“相应的设计方案”要求不甚明确,我们不确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整套的vi设计。同时,为更准确地开展设计工作,烦请贵单位提供相应的logo及企业vi手册等相关材料,这些资料是深入了解企业现有品牌形象与设计规范的关键,有助于我们在投标设计中保持风格延续性与创新性,避免与企业已有的视觉识别体系冲突。 答:(1)“设计方案”评分项设置旨在考量投标人企业实力,对产品质量把控能力,对设计构思、造型、外饰面材料材质、色彩、构造和尺寸等设计能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理解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视觉识别系统手册(VIS)详见附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蜀山区长江西路101号 联系人:朱莹莹  联系方式:0551-65196893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66223923 2025年10月3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