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HZ02171
项目名称: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2025年泵站电气设备更新及备用电源安装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中“(二)望江西路下穿合肥西站立交泵站”中的“软启控制柜改造”,“(四)东一环下穿长江东路立交泵站”中的“底板槽钢改造及加固”,“(六)备用电源改造”中的“电缆沟”和“发动机上修包(含全套维保配件材料)”,将上述货物的所属行业变更为“/”。 2.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9月16日09:30; 3.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9月16日09点30分; 4.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中“(二)望江西路下穿合肥西站立交泵站”中的“软启控制柜改造”和“PLC调试”,“(四)东一环下穿长江东路立交泵站”中的“底板槽钢改造及加固”,“(五)南二环下穿马鞍山路立交泵站”中的“施工措施”,“(六)备用电源改造”中的“电缆沟”和“发动机上修包(含全套维保配件材料)”,上述货物均涉及调试、施工及维修,无法填写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请问上述货物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如何填写? 答:上述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可填写“定制”,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可填写投标人所在地和投标人名称。 2.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为10%,是不是指所投标内的货物制造商是小型和微型企业?若是,投标内的部分货物制造商是小型和微型企业,针对此部分货物是否可以享受10%的价格扣除? 答:除“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表格中所属行业标注“/”的货物外,其余货物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投标人才可享受10%的价格扣除;除“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表格中所属行业标注“/”的货物外,其余货物中部分货物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投标人不享受价格扣除。 3.本项目提供的图纸清单中无软启动SETS-058B-V7-C1-D参数,无法进行报价,请明确电压、功率、额定电流、是否旁路。 答:额定电压为交流690V,额定电流为580A,功率≥400kW,内置旁路。 4.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中“(六)备用电源改造”中的“发动机上修包(含全套维保配件材料)”的所属行业未填写,请问该项是否需要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出? 答:该项货物的所属行业已更正为“/”,该项货物无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出。 5.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项“人员配备”中的“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类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子项最多得1分”,请问上述证书范围如何确定?提供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满足? 答: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均予以认可;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满足该项要求。 6.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项“投标人业绩”中的证明材料“与合同对应的发票”,请问如果发票金额存在最终审计的扣减或质保金暂扣,导致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请问提供部分发票(如50%及以上的发票)是否满足要求? 答:提供对应合同的部分发票(如50%及以上的发票)可以满足该项要求。合同对应的发票是为了体现该发票是这个合同产生的发票,合同对应的发票的金额可以与合同金额不一致。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39号
联系方式:0551-62897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