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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中心血站新站建设项目供配电

     原项目编号: 2024BFFAZ02905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中心血站新站建设项目供配电补疑3

项目编号:2024BFFAZ02905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二)参考品牌”增加如下内容“1、上述要求非初步评审内容。如投标人投标时选用的产品在推荐品牌表范围内,可以承诺响应即可,无需明确具体品牌(格式自拟);如投标人投标时选用的产品非推荐品牌表范围内产品,投标文件须明确相关产品的品牌及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投标人需承诺: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中选用产品品牌档次均不低于推荐品牌;中标后,我方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我方投标方案及投标产品的审查,如经核查认定我方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方将从本表的推荐品牌中选取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提 供给招标人、设计方、监理方进行审查,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供货安装。且我方承诺投标报价不增加,如有虚假,或我方后期未按承诺执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我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投标函中增加“6.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中选用产品品牌档次均不低于推荐品牌;中标后,我方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我方投标方案及投标产品的审查,如经核查认定我方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方将从本表的推荐品牌中选取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提供给招标人、设计方、监理方进行审查,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供货安装。且我方承诺投标报价不增加,如有虚假,或我方后期未按承诺执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我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其他补充说明)”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1-6286403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267;66223831

2024年12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

附件:补疑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