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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明珠酒店等食材类采购项目(调料类)
原项目编号: 2024HEJQZ00654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明珠酒店等食材类采购项目(调料类)补疑1 项目编号:2024HEJQZ00654 1.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明珠酒店等食材类采购项目(调料类)项目,我公司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不清楚的地方,我公司提出疑问:评审办法中,供货业绩,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总金额、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无法体现的,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否则不得分;发票评审一览表和发票评审一览表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提供发票任何一联均可,发票总金额须≥业绩设置金额,以及对应的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中的查询截图。问:既然已经要求,提供发票扫描件,而且要求发票总金额须≥业绩设置金额,那可否以发票金额为准,因为,调料合同扫描件都是按酒店方采购使用量,按实结算的。没有设定合同金额。如果要求酒店方提供甲方证明,由于此次酒店业绩要求8个,金额达到210万。我们和酒店方申请提供甲方证明,这个酒店方内部管理制度是不予提供的。一切以发票金额为准。实在为难,希望领导给与调整? 答:不予调整,严格按招标文件相应评分标准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明珠悦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与金寨南路交叉口明珠广场2号楼1-10层 联系人:陶工 电 话:0551-6812609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62、66223831 2024年10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