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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淮南路(北二环-炉桥路,胜利路-铜陵路)工程2标段智能交通
原项目编号: 2023BFFAZ02551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淮南路(北二环-炉桥路,胜利路-铜陵路)工程2标段智能交通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3BFFAZ02551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2.2.2(1)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 财务状况 3分 评委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进行综合打分(2020、2021、2022三个年度),如企业经营有无亏损、资产负债率等。 较优的,得 2≤F≤3分;良好的,得1<F<2分;一般的,得0<F≤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0、2021、2022三个年度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年审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现修改为: 2.2.2(1)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 财务状况 3分 评委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进行综合打分(2020、2021、2022三个年度,如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经营有无亏损、资产负债率等。 较优的,得 2≤F≤3分;良好的,得1<F<2分;一般的,得0<F≤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年审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业绩的要求为:“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备城市道路智能交通项目业绩(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系统中的三 个系统: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卡口抓拍系统、道路监控系统), 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 请问国道、省道的智能交通工程业绩包含了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卡口抓拍系统、道路监控系统,请问此类业绩是否符合? 回复:不符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建投大厦 联 系 人:唐礼新 电 话:0551-6518883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1 2023年12月0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