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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热电集团耐高温离心玻璃棉年度合格供应商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2433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热电集团耐高温离心玻璃棉年度合格供应商补疑 项目的编号:2023BFFWZ02433 各投标人: 1.关于“招标文件58页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产品、部件的专利证书。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保温棉(产品或生产设备或生产技术)发明专利每提供1个专利证书得2分,本项满分8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疑问。 答: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故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招标文件60页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标准编制单位。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主编或参编:(1)国家标准(GB 或 GB/T)的,得 5 分; (2)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得 3 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的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疑问。 答: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故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关于“招标文件59页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技术评审第3条,导热系数(W/(m.K)<0.039(70℃)、<0.052(175℃);第4条最高使用温度℃530;憎水率>98%与招标文件86页耐高温离心保温棉货物需求表-1标段和-2标段技术参数第2条导热系数(W/(m.K)≤0.039(70℃)、≤0.052(175℃)憎水率≥98%以哪个为准”的疑问。 答:评标时按招标文件“第59页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技术评审第3条,导热系数(W/(m.K)<0.039(70℃)、<0.052(175℃);第4条最高使用温度℃530;憎水率>98%”进行评审。 4.本补疑适用于1标段和2标段。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 66 号 联系人:凌工 联系方式:0551-6262271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 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196、66223831 2023 年 11 月 21 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附件: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