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柔性电子用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BOPI薄膜测试仪器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3BFFAZ0244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柔性电子用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BOPI薄膜测试仪器采购招标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FAZ02449 各投标人: 1.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质保期响应”:“根据对投标设备的免费质量保修期得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响应招标质保,每增加2个月,得1分,总分4分。”具体是指多久时间的问题。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21已明确免费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本项是指在18个月质保期基础上,每增加2个月,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东方大道与颖州路交口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553096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61;66223831 2023年11月21日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8.1项现修改为合同货物整体质量保证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及由其引发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