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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客充电站(临泉路)招标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2BFFAZ02790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客充电站(临泉路)招标项目项目补疑

2022BFFAZ02790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投标格式第六章资格审查资料,第四项制造商授权书中描述,是否仅需要提供成套设备厂家授权书?一般施工单位不单独采购元器件,仅采购成套设备,由设备厂采购元器件进行组装后供货给施工单位。对于本项目元器件是否需要提供授权书?请明确。

答:均无需提供。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按相关部门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针对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总则“1.4.4”进行相应调整,内容如下:

条款编号

招标文件原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1.4.45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4.46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4.47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正文“3.8 评标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内容如下:

条款编号

招标文件原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3.8.1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8.1评标委员会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查询要求如下:

1)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查询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2)评标委员会仅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将查询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排序。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合肥燃气大厦22-24层、安徽省合肥市明光路168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590221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0

2022122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

附件:合客充电站(临泉路)招标项目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