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3号线南延线及4号线南延线机电系统电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2BFFAZ02493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3号线南延线及4号线南延线机电系统电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4 2022BFFAZ02493 招标文件第20页、第47页、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状况表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无需提供 (二)近年财务状况(未要求提供财务状况的,无需此件)财务状况(财务审计报告)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评分:三年均无保留意见得5分;两年无保留意见得3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且须具有注册会计师盖章,否则不得分。 前后要求有矛盾,请澄清以哪个为准?本项目是否需提供2019、2020、2021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文件中的财务状况表是否需提供?具体提供哪些年(近三年)的数据? 答:招标文件第20页“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无需提供”为初步评审要求,本项目财务要求不作为初步评审要求。 招标文件第47页作为评分依据的财务状况(财务审计报告)。具体要求明确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9、2020、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评分:三年均无保留意见得5分;两年无保留意见得3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且须具有注册会计师盖章,否则不得分。 本项目须提供2019、2020、2021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财务状况表,无须提供近三年数据。 以上问题的原答复作废,无须提供“四表一注”。以此答复为准。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900905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 2022年12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