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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区E1807号地块租赁住房项目供配电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1482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E1807号地块租赁住房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2021BFFAZ0148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内容为住宅小区配电工程,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设置要求为“具有居住建筑供配电工程业绩……”,居住建筑范围涵盖广泛,包括住宅小区、酒店、公寓、宿舍均为居住建筑,请问酒店、公寓、宿舍等供配电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本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中的“居住建筑”仅指住宅小区。本项目主体工程为新建住宅小区。本次招标项目工作内容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涉及部分局管及全部自管部分建设内容及局管部分配合工作内容。中标人应承担督促、协调合肥供电公司局管配电房工程施工进度、设备安装进度,完成局管部分土建工程施工等工作内容和所有供电业务流程的办理,以及自管部分施工、送电。
2.招标文件中对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及加分业绩全都要求为居住建筑供配电工程业绩,针对性较高,多数企业无法满足,是否可适当降低业绩类型,提供供配电工程业绩即可?
答:本招标文件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及“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中的“居住建筑”均仅指住宅小区。本项目主体工程为新建住宅小区。本次招标项目工作内容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涉及部分局管及全部自管部分建设内容及局管部分配合工作内容。中标人应承担督促、协调合肥供电公司局管配电房工程施工进度、设备安装进度,完成局管部分土建工程施工等工作内容和所有供电业务流程的办理,以及自管部分施工、送电。
3.“2016年1月1日(以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居住建筑供配电工程(不含供配电临时用电、基建用电、增 容、升级改造、抢修维护工程,需包含局管及自管内容)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600 万元。”居住建筑包含单体别墅、酒店、宿舍等,但此类建筑均为自管类供电工程,但招标文件同时要求业绩“需包含局管及自管内容”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前后要求不一致,请明确业绩类别。
答:本招标文件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及“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中的“居住建筑”均仅指住宅小区。本项目主体工程为新建住宅小区。本次招标项目工作内容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涉及部分局管及全部自管部分建设内容及局管部分配合工作内容。中标人应承担督促、协调合肥供电公司局管配电房工程施工进度、设备安装进度,完成局管部分土建工程施工等工作内容和所有供电业务流程的办理,以及自管部分施工、送电。
4.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及加分业绩的描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居住建筑供配电工程(不含供配电临时用电、基建用电、增容、升级改造、抢修维护工程,需包含局管及自管内容)业绩。居住建筑供配电工程是否可理解为住宿类酒店、学校宿舍、工业园区内宿舍、办公楼区宿舍类建筑供配电工程符合招标要求。
答:本招标文件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及“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中的“居住建筑”均仅指住宅小区。本项目主体工程为新建住宅小区。本次招标项目工作内容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涉及部分局管及全部自管部分建设内容及局管部分配合工作内容。中标人应承担督促、协调合肥供电公司局管配电房工程施工进度、设备安装进度,完成局管部分土建工程施工等工作内容和所有供电业务流程的办理,以及自管部分施工、送电。
5.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业绩的描述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居住建筑供配电工程(不含供配电临时用电,基建 用电,增容和升级改造、抢修维护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应包含自管部分及局管配合部分)”业绩,请问除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外,公寓、宿舍、酒店、别墅供配电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本招标文件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及“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中的“居住建筑”均仅指住宅小区。本项目主体工程为新建住宅小区。本次招标项目工作内容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涉及部分局管及全部自管部分建设内容及局管部分配合工作内容。中标人应承担督促、协调合肥供电公司局管配电房工程施工进度、设备安装进度,完成局管部分土建工程施工等工作内容和所有供电业务流程的办理,以及自管部分施工、送电。
6.招标文件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审查业绩要求为“2016年1月1日(以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居住建筑供配电工程(不含供配电临时用电、基建用电、增 容、升级改造、抢修维护工程,需包含局管及自管内容)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600 万元。业绩证明材料如下:(1)合同;(2)中标通知书;(3)中标查询结果及截图;(4)供电部门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a.局配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b.自管配电房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验收部门出 具的竣工验收报告)”。资格审查是为了筛选基本合格的潜在投标单位,但本招标项目中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较高,存在针对性,建议修改为“2016 年 1 月 1 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10KV供配电工程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600 万元。业绩证明材料如下:(1)合同;(2)项目验收合格的相关验收证明文件”。
答:本招标文件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及“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中的“居住建筑”均仅指住宅小区。本项目主体工程为新建住宅小区。本次招标项目工作内容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涉及部分局管及全部自管部分建设内容及局管部分配合工作内容。中标人应承担督促、协调合肥供电公司局管配电房工程施工进度、设备安装进度,完成局管部分土建工程施工等工作内容和所有供电业务流程的办理,以及自管部分施工、送电。
7.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对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为“2016年1月1日(以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居住建筑供配电工程(不含供配电临时用电、基建用电、增容、升级改造、抢修维护工程,需包含局管及自管内容)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万元。”此处“居住建筑”类型包含范围太广(如住宅小区、酒店、别墅等),该项目主体工程为新建住宅小区,请明确本项目业绩是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还是所有可居住的建筑供配电工程均可?
答:本招标文件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及“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中的“居住建筑”均仅指住宅小区。本项目主体工程为新建住宅小区。本次招标项目工作内容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涉及部分局管及全部自管部分建设内容及局管部分配合工作内容。中标人应承担督促、协调合肥供电公司局管配电房工程施工进度、设备安装进度,完成局管部分土建工程施工等工作内容和所有供电业务流程的办理,以及自管部分施工、送电。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荣誉证书中“2.2018年1月1日以来,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接的电力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电力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文件)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请问此获奖证书为优秀项目经理证书还是项目经理所承接的项目获得的优秀证书?
答:上述获奖证书为项目经理承接的电力项目的获奖证书。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荣誉证书”有调整,详见变更部分。
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荣誉证书中“1.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电力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电力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文件)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请问此获奖证明提供获奖文件是否可以?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荣誉证书”中投标文件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和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注: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荣誉证书”有调整,详见变更部分。
1.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8(3)2016年1月1日(以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居住建筑供配电工程(不含供配电临时用电、基建用电、增容、升级改造、抢修维护工程,需包含局管及自管内容)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600 万元。”
现变更为:
“3.8(3)2016年1月1日(以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居住建筑(该居住建筑仅指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不含供配电临时用电、基建用电、增容、升级改造、抢修维护工程,需包含局管及自管内容)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600 万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中的“注:3.业绩证明材料如下:(1)合同;(2)中标通知书;(3)中标查询结果及截图;(4)供电部门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a.局配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b.自管配电房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验收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
现变更为:
“注:3.业绩证明材料如下:(1)合同(合同中未能体现项目特征的须出具建设单位业主证明);(2)中标通知书;(3)中标查询结果及截图;(4)供电部门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a.局配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由于局配工程中电气设备和电缆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可能由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委托的电力施工企业实施,投标人工作为局配部分电力土建等配合工作。因此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可一致,也可不一致);局配工程提供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中间验收报告并应体现投标人名称。b.自管配电房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验收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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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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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居住建筑供配电工程(不含供配电临时用电,基建用电,增容和升级改造、抢修维护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应包含自管部分及局管配合部分),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
(2)电力设施电压(高压)等级不小于10kV。
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1.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
2.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中标查询结果及截图;
(4)供电部门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a.局配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b.自管配电房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验收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电压等级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5.业绩不含光伏工程;
6.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业绩(包括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进行实地核实,如业绩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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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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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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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居住建筑供配电工程(不含供配电临时用电,基建用电,增容和升级改造、抢修维护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应包含自管部分及局管配合部分),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
(2)电力设施电压(高压)等级不小于10kV。
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合同(合同中未能体现项目特征的须出具建设单位业主证明);
(2)中标通知书;
(3)中标查询结果及截图;
(4)供电部门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a.局配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由于局配工程中电气设备和电缆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可能由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委托的电力施工企业实施,投标人工作为局配部分电力土建等配合工作。因此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可一致,也可不一致);局配工程提供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中间验收报告并应体现投标人名称。
b.自管配电房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验收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电压等级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4.业绩不含光伏工程;
5.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业绩(包括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进行实地核实,如业绩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调查处理;
6.上述“居住建筑”仅指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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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项目经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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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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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以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居住建筑供配电工程(不含供配电临时用电,基建用电,增容和升级改造、抢修维护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应包含自管部分及局管配合部分),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
(2)电力设施电压(高压)等级不小于10kV;
(3)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1.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
2.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中标查询结果及截图;
(4)供电部门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a.局配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b.自管配电房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验收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电压等级、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5.业绩不含光伏工程;
6.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业绩(包括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进行实地核实,如业绩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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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项目经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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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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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以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居住建筑供配电工程(不含供配电临时用电,基建用电,增容和升级改造、抢修维护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应包含自管部分及局管配合部分),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
(2)电力设施电压(高压)等级不小于10kV;
(3)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1.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可重复计分;
2.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合同(合同中未能体现项目特征的须出具建设单位业主证明);
(2)中标通知书;
(3)中标查询结果及截图;
(4)供电部门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a.局配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由于局配工程中电气设备和电缆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可能由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委托的电力施工企业实施,投标人工作为局配部分电力土建等配合工作。因此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可一致,也可不一致);局配工程提供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中间验收报告并应体现投标人名称。b.自管配电房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验收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电压等级、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5.业绩不含光伏工程;
6.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业绩(包括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进行实地核实,如业绩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调查处理;
7.上述“居住建筑”仅指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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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投标人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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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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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电力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电力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文件)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2018年1月1日以来,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接的电力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电力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文件)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中应能体现出投标人名称,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注: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4.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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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投标人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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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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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电力项目获得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学)会或省级及以上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2018年1月1日以来,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接的电力项目(该电力项目承接单位为投标人)获得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学)会或省级及以上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
1.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证书中应能体现出投标人名称,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注: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4.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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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
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17:30”,现延期到“2021年9月10日24:00”
2、
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0:00”,现延期到“2021年9月18日10: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滨湖新区武汉路建投大厦
联系人:吴玉龙
联系方式:0551-6518883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1年9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