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压供配电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AGZ01721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压供配电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1、针对招标文件中的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供配电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内容中须包含电缆和成套配电柜设备),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电力工程合同一般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模板签订,合同文本中没有供货清单,无法体现电缆和成套配电柜设备。请问: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工程量清单,是否可以作为业绩补充证明?

答:可提供加盖招标人(业主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公章的工程量清单作为业绩补充证明。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名称或项目经理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2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0日

附件: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压供配电工程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