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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压供配电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AGZ01721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压供配电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1、针对招标文件中的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供配电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内容中须包含电缆和成套配电柜设备),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电力工程合同一般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模板签订,合同文本中没有供货清单,无法体现电缆和成套配电柜设备。请问: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工程量清单,是否可以作为业绩补充证明? 答:可提供加盖招标人(业主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公章的工程量清单作为业绩补充证明。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名称或项目经理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