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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国合肥农产品国际物流园EB、A3地块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1623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国合肥农产品国际物流园eb、a3地块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AZ01623

一、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清单中须包含电缆和成套配电柜设备,电力工程合同一般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签订,合同文本中没有供货清单,无法体现电缆和成套配电柜设备。请问: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工程量清单,是否可以作为业绩补充证明?

答: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工程量清单,可以作为业绩补充证明。如投标文件中提供工程量清单作为业绩补充证明材料,则该工程量清单能明确反映其与对应业绩为同一项目内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有限责任公司

   址: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  

人:马志超

   话:0551-62970028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7、66223831

 2021年81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1日

附件:中国合肥农产品国际物流园eb、a3地块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