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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区E1807号地块租赁住房项目供配电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1482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E1807号地块租赁住房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AZ01482
第一部分:招标清单、最高投标限价调整说明
1.
按招标人要求,充电桩主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现对7月13日发布的本项目安装工程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第90项“030404017005 充电主机”删除。请投标人自行调整。
2.
由于第1条的调整,本项目安装工程造价由6994342.38元调整为6975029.23元,最高投标限价由9108515.81元调整为9089202.66元。
3.
本项目最新招标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已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依据最新招标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
从本项目招标图纸及清单范围和内容可以看出本项目主要包括一个自管配电房施工范围,局管配电房施工范围仅包括部分桥架在本次招标范围(桥架造价在20-30万元左右),请明确回答本次招标范围是否包括局管配电房的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的验收送电及移交?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包含一个自管配电房土建、电气和局管配套工程(包含桥架、室外管网等土建工程)施工、验收、移交、送电工作内容。鉴于供电工程特殊性,招标范围内还包括中标人应承担督促、协调合肥供电公司局管配电房工程施工进度、设备安装进度等工作内容及督促、协调并主动作为办理局管配电房装表、土建验收、电气验收、移交、送电和供电业务流程的办理。以确保局管配电房及自管配电房按时送电,保障该保障房项目按期交付。
2.如若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局管配电房中的高低压设备、变压器的验收送电及移交给供电公司,那么请问本次“商务评分标准中关于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中特意设置“(4)供电部门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a.局配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b.自管配电房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验收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此评分项有故意设置之嫌疑,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 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 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 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此项目主要包括自管配电房的施工范围,不包括局管配电房的验收移交。
故建议修改为:关于招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评标办法中“提供2016 年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不含供配电临时用电,基建用电,增容和升级改造工程)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800 万元),提供供电部门验收报告即可满足评分要求”。
取消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评标办法中关于合同中“(合同内容应包含自管部分 及局管配合部分)”及“(4)供电部门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a.局配配电 房(开闭所或总配)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运行管 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b.自管配电房由项目所在 地国网供电公司验收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 ”这两部分部门内容。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包含一个自管配电房土建、电气和局管配套工程(包含桥架、室外管网等土建工程)施工、验收、移交、送电工作内容。鉴于供电工程特殊性,招标范围内还包括中标人应承担督促、协调合肥供电公司局管配电房工程施工进度、设备安装进度等工作内容及督促、协调并主动作为办理局管配电房装表、土建验收、电气验收、移交、送电和供电业务流程的办理。因此本次招标,中标人不仅须完成自管配电房范围内的土建、电气施工、验收、装表、送电、移交等工作内容,同时还包含局管部分桥架、土建电排的施工,向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及督促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加快施工进度、督促协调办理验收、装表、移交、送电等供电业务手续。为确保本项目按时送电,须保证中标人及项目经理不仅具有施工组织能力,同时必须熟悉项目所在地供电主管部门局管配电房、自管配电房装表、验收、移交、送电等供电业务流程,且必须具备与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沟通协调能力。因此要求并未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请投标人详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故本条评分项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公告中“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供配电工程图纸以及满足本技术要求的所有功能及内容,包括配电房、电力排管及工井施工、配电房出线至各单体动力箱、道路破除及恢复、设备采购、电缆沟、基础、穿墙、封堵等设计全部内容,施工、验收、送电维护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答疑、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10 交货及安装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0 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并通过验收”。
疑问:请问本项目招标范围是否包括供电验收后移交给供电公司?如不包括,那么请问,为何投标人评分业绩中要求投标人提供“a.局配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这与招标范围及要求类似业绩严重不符,请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严格审阅招标范围及评标办法类似业绩设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取消关于设置评标办法关于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的不合理设置条款内容。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包含一个自管配电房土建、电气和局管配套工程(包含桥架、室外管网等土建工程)施工、验收、移交、送电工作内容。鉴于供电工程特殊性,招标范围内还包括中标人应承担督促、协调合肥供电公司局管配电房工程施工进度、设备安装进度等工作内容及督促、协调并主动作为办理局管配电房装表、土建验收、电气验收、移交、送电和供电业务流程的办理。因此本次招标,中标人不仅须完成自管配电房范围内的土建、电气施工、验收、装表、送电、移交等工作内容,同时还包含局管部分桥架、土建电排的施工,向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及督促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加快施工进度、督促协调办理验收、装表、移交、送电等供电业务手续。为确保本项目按时送电,须保证中标人及项目经理不仅具有施工组织能力,同时必须熟悉项目所在地供电主管部门局管配电房、自管配电房装表、验收、移交、送电等供电业务流程,且必须具备与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沟通协调能力。因此要求并未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请投标人详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故本条评分项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在商务及技术详细评审中关于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设置供电部门验收报告(4)供电部门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a.局配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b.自管配电房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验收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
事实依据:关于供电部门验收报告,国家电网各个地市供电公司关于局管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和自管配电房验收部门及执行都有差别,以国网安徽省各个地市的供电公司为例说明:合肥市区供电公司验收部门区分局管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和自管配电房的验收,局配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由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合肥供电运行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b.自管配电房由项目所在地国网合肥供电公司验收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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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除了合肥市区以外的长丰供电公司、肥西供电公司、涡阳供电公司、蚌埠供电公司等皆不分局配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和自管配电房的验收,无论是局管配电房还是自管配电房的供电验收部门全部是营销部门或者是用电业务部门组织验收。
由此可见,针对供电部门验收报告问题,国网安徽省各个地市供电公司组织及执行部门不同,但是国网安徽省各地市组织验收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皆具有法律效力,皆不应该被区分对待,更不应该是设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的一个门槛或者受到特殊对待,这完全违背国家规定的开放性营商环境政策,不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故建议修改为提供“(4)供电部门验收报告”即可满足评分要求。(验收报告可以为: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验收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验收意见单或者验收证明或用电业务部门验收等)。
答:根据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发《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及工程费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8〕17号)及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等相关文件要求,局管部分可委托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实施,需办理验收、移交、送电手续,自行实施部分桥架、土建电排等工程需向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同时自管配电房在局管配电房送电后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申请验收、装表、送电。
因此,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并完成局管配电房及自管配电房最终验收送电,要求中标单位不仅具有类似的项目管理施工经验,还需熟悉供电主管部门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同时,各地国网供电部门验收、送电手续的规范标准、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是基本一致,虽然验收送电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存在不同地区的差异性,但本项目最终需按照项目所在地供电主管部门验收流程办理相关供电业务手续。故本次供电验收报告要求不存在违背国家规定的开放性营商环境政策一说,本条评分项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5.在商务及技术详细评审中关于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设置具有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应包含自管部分及局管配合部分)的业绩,(3)中标查询结果及截图;及(4)供电部门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a.局配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b.自管配电房由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公司验收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
事实依据1:安徽省所有电力施工企业众所皆知,供电公司针对合肥市区住宅小区近几年皆强行执行局管配电房“135”政策,合肥市区绝大部门局管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几乎被合肥市供电公司根据自身优势强行垄断施工,也就是说合肥市区绝大分电力施工企业施工的几乎是自管配电房,而无局管配电房的施工,故提供的合同内容应大部分仅包含自管部分,而无局管配合部分的业绩(就像本项目前面所提质疑,本项目只包含自管配电房的招标,不包含局管配电房的招标,请问局管配电房为什么不包含?),故供电部门验收报告也是自管配电房的验收报告,而无局管配电房运行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
故建议修改为:提供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不含供配电临时用电,基建用电,增容和升级改 造工程)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800 万元),提供供电部门验收报告即可满足评分要求。
事实依据2: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业绩包含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和租赁性住房,此类住宅小区局管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因为资金来源性质问题大部分局管配电房(开闭所或总配)被直接分配给国网供电公司施工,另外一部分小区自管配电房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外公开招标(瑶海区E1807号地块租赁住房项目供配电亦是如此),第二种类型是房地产开发商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的商品性住宅小区,此类型项目局管配电房因为涉及到移交送电问题,绝大部门被迫选择国网供电公司施工,而极少一部分局管配电房和自管配电房开发商选择自主邀请招标,而不是公开挂网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故建议修改为:提供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不含供配电临时用电,基建用电,增容和升级改造工程)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800 万元),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合同;(2)中标通知书;(3)供电部门验收报告即可满足评分要求。
答:国网供电公司允许开发性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可委托项目所在地供电公司实施,也可由公开招标平台组织招标。仅在我市,已有诸多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含局管、自管部分)经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因此中标单位具有类似的项目管理施工经验且提供证明文件并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投标人可网上查询,本条评分项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6.在招标文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业绩的标准为附录3的标准,此评分办法标准也是符合合公业【2020】116号及合公业【2020】117号文的标准和要求,而商务评标办法关于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矛盾,且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故意设置排除潜在投标人之嫌疑,完全违背国家规定的开放性营商环境政策,不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建议投标人业绩合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以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为准,进行评分。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包含一个自管配电房土建、电气和局管配套工程(包含桥架、室外管网等土建工程)施工、验收、移交、送电工作内容。鉴于供电工程特殊性,招标范围内还包括中标人应承担督促、协调合肥供电公司局管配电房工程施工进度、设备安装进度等工作内容及督促、协调并主动作为办理局管配电房装表、土建验收、电气验收、移交、送电和供电业务流程的办理。因此本次招标,中标人不仅须完成自管配电房范围内的土建、电气施工、验收、装表、送电、移交等工作内容,同时还包含局管部分桥架、土建电排的施工,向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及督促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加快施工进度、督促协调办理验收、装表、移交、送电等供电业务手续。为确保本项目按时送电,须保证中标人及项目经理不仅具有施工组织能力,同时必须熟悉项目所在地供电主管部门局管配电房、自管配电房装表、验收、移交、送电等供电业务流程,且必须具备与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沟通协调能力。且自国网供电公司允许开发性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可委托项目所在地供电公司实施,也可由公开招标平台组织招标。仅在我市,已有诸多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含局管、自管部分)经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投标人可网上查询。
因此要求并未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请投标人详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故本条评分项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7.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资质、资格、认证”中投标人资质要求: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①承装类、承修类同时满足三级的,得 1 分; ②承装类、承修类同时满足二级及以上的,得 2 分
请问:1)此项评分标准只有国有企业满足,广大民营企业大多不满足以上资质,此项设置不合理,违反招投标法,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排他性,建议修改为“ ①承装类、承修类同时满足三级的,得 1 分; ②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同时满足三级及以上的,得 2 分。”
答:市面上有三家及以上单位满足,本项设置合理,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在招标文件设备需求一览表中关于高低压成套柜的推荐品牌和规格型号中有矛盾,请问高低压成套品牌是以低压成套柜:ABB MDmax 、施耐德 Blokset 、 西门子 8PT ;高压成套柜:施耐德 MVnex、西门子 NXairS、ABB ZS1还是以江苏中天、宁波奥 克斯、芜湖鑫龙、 中通服、正泰电气为准?
答:本项目低压成套柜规格型号:ABB MDmax 、施耐德 Blokset 、西门子 8PT ;高压成套柜规格型号:施耐德 MVnex、西门子NXairS、ABB ZS1。推荐品牌江苏中天、宁波奥克斯、芜湖鑫龙、中通服、正泰电气为成套授权厂。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日11:00”,现延期到“2021年8月9日10: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9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滨湖新区武汉路建投大厦
联系人:吴玉龙
联系方式:0551-6518883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1年7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