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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2021-2024)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139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2021-2024)招标文件补疑2 2021BFFAZ01390 一、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1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1年8月16日 10:00 ”; 2.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15日17:30”,现延期到“2021年8月10日17:30”; 3.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 10日17时30分”,现延期到“2021年8月5日17:30”;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拍卖厅。 二、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招标要求过高,根据市场情况,完全达到招标技术要求,限价远远不够成本,望能给予调整?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变更部分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技术评审项内容现变更为: 技术评审 20分 评委依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设备采购清单”所列2、3、4、6、7、8、17、22、23、24、25、26的“技术参数要求”对各投标人所投产品“*”项技术参数进行逐条评审(以投标文件中检验报告为评审依据),完全满足要求的,得20分。以20分为基础分,每有一项产品货物存在参数不满足要求的,扣4分,扣完为止。 注:1.第24项的第17条如投标人未提供干粉灭火剂检验报告则以响应情况表为准,如有,则以检验报告为准。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或者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此项视为负偏离并作相应扣分处理。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一)设备采购清单”内容现变更为: 详见附件 所投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表(下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初步评审指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详见附件 3.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二)设备维修、充装、检测清单”的第8项内容现变更为: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方式 单位 数量 8 正压式呼吸器组件 阀门、压力表、面罩、供气阀、连接管 维修 个 150(5种规格型号共计150)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情况表”现变更为: 详见附件 (注:如投标人对技术参数要求作虚假响应,将视为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查从政 联系方式:0551-6266287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1年7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