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2021-2024)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139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2021-2024)招标文件补疑2

2021BFFAZ01390

                                   一、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1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1年8月16日 10:00  ”;

2.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15日17:30”,现延期到“2021年8月10日17:30”;

3.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 10日17时30分”,现延期到“2021年8月5日17:30”;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拍卖厅。

 

二、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招标要求过高,根据市场情况,完全达到招标技术要求,限价远远不够成本,望能给予调整?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变更部分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技术评审项内容现变更为:

技术评审

20

评委依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设备采购清单”所列234678172223242526的“技术参数要求”对各投标人所投产品“*”项技术参数进行逐条评审(以投标文件中检验报告为评审依据),完全满足要求的,得2020分为基础分,每有一项产品货物存在参数不满足要求的,4分,扣完为止。

注:1.24项的第17条如投标人未提供干粉灭火剂检验报告则以响应情况表为准,如有,则以检验报告为准。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或者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此项视为负偏离并作相应扣分处理。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货物需求一览表(一)设备采购清单”内容现变更为:

详见附件

 

 

所投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表(下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初步评审指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详见附件

 

3.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货物需求一览表)设备维修、充装、检测清单”的第8项内容现变更为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方式

单位

数量

8

正压式呼吸器组件

阀门、压力表、面罩、供气阀、连接管

维修

1505种规格型号共计150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情况表现变更为

详见附件

注:如投标人对技术参数要求作虚假响应,将视为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合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查从政

联系方式:0551-6266287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1年73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7月30日

附件: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