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政务综合楼、第二办公区、民主党派综合楼维修改造(二期)安防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1418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政务综合楼、第二办公区、民主党派综合楼维修改造(二期)安防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2021BFFAZ01418 投标人疑问回复: 问: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件下,投标人主体为分公司的,在总公司出具项目授权书的前提下,是否认可使用总公司相关资质、 人员、 业绩、荣誉、知识产权证书等材料参与本项目投标? 事实依据: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总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分公司可直接适用总公司资质、人员、业绩等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部门,其对外签订的合同由总公司承担。 答:投标人自身需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证书等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习友路988号 联系人:吴艺 联系方式:0551-63530687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9、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