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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音视频系统和舞台灯光、机械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1386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音视频系统和舞台灯光、机械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FAZ01386

 

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P42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资质、资格项(1)投标人具有建筑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内容中须具有 ISCCC(或 CCRC)标识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3)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本项满分2 分。

质疑:(1)本项目招标范围是合肥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音视频系统和舞台灯光、机械采购及安装,并没有涉及到装修装饰类目,是机电安装类,为什么评分项里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得2分,这具有明显的倾向性。(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内容中须具有ISCCC(或CCRC)标识的,得2分。这个资质适用于互联网行业,与该招标项目无关,为什么采用该资质,具有明显的倾向性。(3)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本项目是工程安装类项目,该资质并不适用于本项目,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建议采用行业内普遍公认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上述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42-43商务评分标准中人员资质资格认证项(1)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的,得 2 分,该人员资质与本项目无关,并不适用且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本项目招标内容中主要含有舞台机械、舞台灯光、舞台音响,建议使用与该项目相关的舞台机械、舞台灯光、舞台音响等人员资质。

答:上述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P43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项投标人具有舞台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合同内容中须包含左右声道远场、近场线阵列扬器;(2)该项目场地须满足《厅堂、体育场馆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28049-2011)要求,声学特性需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4分。要求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该场地的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检测报告(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场地满足多用途类二级及以上指标要求(报告须含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本项目是设备类招标,并不是声学类招标,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答:上述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灯光、音响明确属于“电子与智能化资质”范畴,建议使用对口的、专业的“电子与智能化资质”作为得分。

答:招标文件设置内容已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5.施工安全至关重要,建议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作为得分。

: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招标文件设置内容已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6.本项目涉及到现场安装,建议项目经理具有建造师资质作为得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招标文件设置内容已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3.2 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舞台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问:弱电工程合同中包含舞台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内容,且舞台设备供货及安装部分的工程金额不少于700万元是否同等有效并予以认可,请招标人明确。

不等同。招标文件设置内容符合本项目需求,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2.2.3 (1)商务评分标准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内容 中须具有 ISCCC(或 CCRC)标识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3.投标人资质、资格: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

问:本次招标是视频系统和舞台灯光、机械采购及安装,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及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与项目无实际关联性,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限制排斥投标人情形】规定“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条件、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使用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形,建议调整为:2. 投标人具有音视频集成资质壹级的得2分。3.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答:上述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9.招标文件2.2.3(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 1.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2.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项目经理证书的,得1.5分,本小项满分1.5分;3.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项目经理证书的,得1.5分,本小项满分1.5分。

问:以上各类人员证书,第一项证书与本项目无实际关联性,建议调整为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第二、三项证书资格国家已取消,建议予以删除或分别调整为项目经理具有优秀项目经理证书的得2分;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

答:上述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2.2.3 (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具有舞台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内容中须包含左右声道远场、近场线阵列扬声器; (2)该项目场地须满足《厅堂、体育场馆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GB28049-2011)要求,声学特性需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 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

问:此业绩指定了业绩中的扬声器类型并需提供有指定内容的检测报告,有明显倾向性,建议删除“(1)合同内容中须包含左右声道远场、近场线阵列扬声器; (2)该项目场地须满足《厅堂、体育场馆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28049-2011)要求,声学特性需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

答:上述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2.2.3(2)技术评分标准: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1.投标人所投 POE 千兆交换机设备需通过防浪涌≥8kV检测 的,得2分。2.投标人所投反馈抑制器符合《GB/T 9003-1988》标准,设备通过通道间的增益差:≤1dB,通道间的串音衰减:≤-50dB 检测的,得2分。3.投标人所投电源时序器符合《GB 8898-2011》标准,设备需通过对于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机械强度均符合要求的,得2分。

问:此项指定了产品中的部分参数且需提供有指定内容的检测报告,有明显倾向性。建议不作为评分标准,并调整为投标时提供承诺即可,相关检测报告在设备供货前提供。

:市面上有三家及以上主流生产厂商完全满足上述要求,本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2.2.3(2)技术评分标准:技术评审: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技术性能指标响应表》”中各项设备条款逐条响应。以20分为基础分,所有 参数指标全部响应的,得20分: (1)加“★”项的,每一项不响应的, 扣2分,扣完为止; (2)未加“★”的条款,每有一项不响应的,扣 1分,扣完为止。

问:此项指定了产品中的部分参数且需提供有指定内容的检测报告(经核对,大部分加“★”的设备参数属于少数厂家独有),有明显倾向性。建议不作为评分标准,并调整为投标时提供承诺即可,相关检测报告在设备供货前提供。

:市面上有三家及以上主流生产厂商完全满足上述要求,本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我公司报名参与贵单位招标项目合肥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音视频系统和舞台灯光、机械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 2020BFFAZ01386 )的报名相关事宜,现就下载的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序号27:数字反馈抑制器;序号28: POE千兆交换机,下载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上述两项设备。请问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清单还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请贵单位给予明确。

答:数字反馈抑制器、POE千兆交换机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清单为准,清单不再单独列项,投标人综合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4.P5页3.8条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质疑:项目负责人不需要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技术负责人才需要上述要求,安全员才需要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答:上述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P6页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06月29日上午09:00至 2021年07月13日下午17:30。P10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 年07月08日17时30分前。

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时间上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要求: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本补疑内容不涉及到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不予延期

16.P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项编号混乱,无法找寻招标文件所需匹配内容;

质疑:条款号编写混乱,(1)没有1.1.1号。 (2)1.4.4直接跳到1.9.1  (3)3.2.1直接跳到3.2.4 (4)3.4.1直接跳到3.4.4. 文件中还有很多这样的错误,无法找寻招标文件所需匹配内容,招标文件编写不规范。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是一一对应,相互匹配的,招标文件编写无误。

17.P35页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须知中未见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

质疑:无法找寻招标文件所需匹配内容。

:投标人须知正文9.5.2项中所述“第2.4款”“第5.3款”“第7.2款”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18.P40页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质疑:《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怎么理解?招标人直接确定,那不就和公开招标相违背了?

评标程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3. 评标程序”。

19.P42页2.2.3中1.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

质疑:本工程不属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为什么要提供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用某个偏门的特定的证书要求作为重要的评比项,有特指向某一投标人的嫌疑,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

答:上述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0.P43页2.2.3投标人业绩中: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该场地的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检测报告(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场地满足多用途类二级及以上指 要求(报告须含有“CMA”或“CNAS”标识)。

质疑:我方认为设置的评分项具有针对性,刻意为某个厂商量身定制,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

答:上述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1.P122页,94条固定布景吊杆4套

质疑:我方详细查看了图纸及及辅件清单表格,无法找寻与之所匹配内容,请明确此项的安装位置。

详见补充图纸,具体已补充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2.P122页,93条,电动布景吊杆长度为17米

质疑:根据图纸,舞台上空净宽为17米,17米长的电动吊杆,会导致吊杆的升降及安全问题,左右两侧的侧光吊杆无法升降。

按照补充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可自行设计,须经原设计院确认

23.P122页,96条,机械数字控制系统

质疑:要求分体式操作,是否包括主控台、移动控台?控制系统变频调速无明确同时可操作设备数量,无触屏控制,技术参数不明确。

:机械数字控制系统包括主控台、移动控台技术参数按招标文件执行。

24.P123页,幕布部分材质选用丝绒

质疑:幕布为丝绒,无明确材质要求,和厚度要求,厚度较薄会透光,不适合用于舞台幕布。

上述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5.P123页,栅顶钢构设备层部分

质疑:栅顶做法不规范,栅顶整体没有经过力学计算,选用的钢材偏小,存在安全风险。

上述内容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6.招标文件中“会议室系统”内的全彩LED显示大屏的数量与施工图以及招标清单不一致,请明确

答:依据招标清单数量为准,投标人综合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补充图纸《20210510(送审修改版)合肥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声光电系统设计图纸_t3_t3(3)》已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招标施工图纸以最终上传的版本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锦绣大道99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51-62621361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1年7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3日

附件:2020BFFAZ01386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