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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专用设备购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HZ01607
    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专用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第4条更正为:˜分辨率:≥2400X2400dpi(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截图);第5条更正为:˜打印速度:>70张(A4/分钟(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截图);第21条打印服务器第(1)条更正为:可与原品牌产品无缝对接。

    
2、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备注项内容更正为“注:所有证明材料和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如为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人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727日上午11:00;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要素大市场313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冲湖路与凤麟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62800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