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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西安路(山东路-黑龙江路)等三条道路智能交通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1BFBAZ01214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西安路(山东路-黑龙江路)等三条道路智能交通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1BFBAZ01214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投标人奖项、荣誉 部分,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智能交通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国家级(如优质工程奖、交通优质工程奖或其他)的,得 2 分,此小项满分 2 分。 人员奖项、荣誉 部分,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的,得 2 分。 疑问:1设置不合理,有重复设置之嫌,一份“优秀”业绩 按评分办法能重复加到10分。 2,本项目质量仅要求 合格。 且评分办法 对公司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能充分体现公司实力和个人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建议:去除奖项相关内容或修改为“本项目质量要求:达到省级奖项标准以上(如黄山杯、优质工程奖、交通优质工程奖或其他等)”。 答:(1)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分项,调整后的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2)取消人员奖项、荣誉评分项,2分的分值增加至“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分项中,调整后的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奖项、荣誉”评分项删除,其2分的分值增加到“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分项中。现“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分项调整后如下: 投标人奖项、荣誉 6分 1.投标人具有下列证书之一的,得2分,此小项满分2分: (1)省级及以上的创新型企业认定证书; (2)企业技术中心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智能交通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省级及以上(如黄山杯、优质工程奖、交通优质工程奖或其他)的,得2分,此小项满分4分,同一项目奖项只计取一次,不累加计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荣誉奖项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2)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b.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4)以上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获奖单位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或获奖项目业主(或合同甲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否则不得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包河文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63351051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78、66223831 2021年6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