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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信号系统中修备品备件项目(第1标段)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106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5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信号系统中修备品备件项目(第1标段)招标文件 补疑1 2021BFFAZ0106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10.10.1付款方式:1.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验收合格货物对应货款的 90%。审计后付至合同审定价的97%。2.3%余款待免费质保期满且双方无争议后两个月内支付完毕(不计息)。 合同内付款方式:3.2.2验收款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货物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应向卖方支付验收款,验收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货物的合同价格的 95%。 请澄清,付款方式是以合同中的条款执行,还是以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执行?如以招标文件中的执行,那么审计的时间具体是验收后多少个工作日完成? 答: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10.1中的条款执行。货物验收合格后即可开始结算申报,具体审计流程按照轨道公司相关结算审计管理办法执行。 2.采购清单中第35项,JYJXC-480,原设备厂家产品目录中无此型号,是否是录入错误?请澄清。 答:采购清单中第35项,原设备型号调整为JWJXC-480。 3.采购清单第55项JYJXC-160/260 加强中接点,技术参数S1334.1B4.00,原设备厂家无此型号,请澄清正确的型号。 答:经核实,采购清单第55项设备型号无误,按招标文件执行。 4.采购清单第51项JYJXC-160/260 开口销,原设备厂家不对外销售,请提供尺寸。 答:尺寸为长39mm,直径2mm,黄铜材质。 5.合同估算价:138.54万元,请澄清投标价格是否可以超过合同估算价?目前厂家提供的出厂价已经超过了合同估算价,且不含代理招标费,运费、装卸费等其他费用。 答:不可以,超过合同估算价的投标无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2662871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7、66223831 2021年6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1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