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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合肥技师学院校园文化雕塑设计及制作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0519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5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合肥技师学院校园文化雕塑设计及制作项目(2次)招标文件补疑2

2021BFFAZ00519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名称要体现为雕塑项目,否则不予认可。此条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判断一个业绩是否符合项目特征不是仅以名称为条件,要看合同的实施内容,有很多建筑工程或室外装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其中含有雕塑采购安装,完全符合本项目特点及要求,不能因为合同名称中没有“雕塑”字样就不予认可,这是完全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做法。招标文件此条要求明显在排斥潜在投标人,为个别企业量身定制。

请修改此条要求为:合同名称中如不能体现雕塑项目,以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中注明的工程范围为准。

答:如合同名称无法体现为雕塑项目,须在合同内容中或竣工验收报告中体现雕塑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如在竣工验收报告中体现的,除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料外,还须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第二政务办公区A1单元

 联系人:丁工

   联系方式:0551-6286541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66223831

2021年6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1日

附件:安徽合肥技师学院校园文化雕塑设计及制作(2次)招标文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