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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2021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交通量调查站点)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110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2021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交通量调查站点)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1BFFAZ01100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原内容为

信用评价

3

评委按以下原则确定的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得 3分; 为A级的得2分;其他等级不得分

1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19年度公路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2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公路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 2019 年度公路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或安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官网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

信用评价

3

评委按以下原则确定的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得 3分; 为A级的得2分;其他等级不得分。

(1)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公路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2)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公路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公路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3)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0 年度和 2019年度公路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 2019 年度公路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或安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官网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原内容为“

3.2 业绩要求: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机电工程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业绩合同清单包含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设备;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20万元。

现变更为:3.2 业绩要求:     /      

3.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原内容为“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

注: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现变更为

业绩要求

/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原内容为“

投标人业绩

8

1.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机电工程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业绩合同清单包含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设备;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20万元。

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2分,本小项满分8分。

注:

1.初步评审业绩不得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8

1.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机电工程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业绩合同清单包含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设备;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20万元。

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3,本小项满分8分。

注:

1.本项仅计取三个业绩得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址:合肥市梅山路77号  

人:霍工

   话:0551-65117872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7、66223831

 2021年5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5月31日

附件:合肥市2021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交通量调查站点)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