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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1年度劳保用品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0665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4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1年度劳保用品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AZ0066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附录3中有关业绩要求:(1)合同;(2)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在实际供货过程中企业一般是收货人员签字无公章,尤其是大型企事业单位用印需要经过复杂的审批流程,不会轻易起印。针对这一现实情况,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和供货完成后的结算发票能否作为有效供货完毕证明? 答: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仅提供供货方的结算发票,不能作为有效供货完毕证明。 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所投产品业绩应如何理解?是指在单个业绩合同中包含有与本次投标所用品牌产品(下列产品之一:劳保鞋、绝缘胶鞋、安全帽、防酸碱服、防尘口罩、荧光衣、一次性橡胶手套)一致且该合同总金额(含有其他劳保产品)不少于10万元吗? 答:满足“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万元劳保物资用品的供货业绩”的同时,符合“业绩合同清单中须至少包含下列物品之一:劳保鞋、绝缘胶鞋、安全帽、防酸碱制服、防尘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荧光衣”即可。 3.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产品序号19防毒过滤面罩和序号30防毒面罩滤盒是否包含滤毒盖和滤棉? 答:防毒过滤面罩和防毒面罩滤盒,均不需要滤毒盖和滤棉。 4.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答:不需要。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胡传东 联系方式:0551-62662869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 2021年4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