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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燃气集团燃气用管道线路标志桩、标志贴定点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0623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4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燃气集团燃气用管道线路标志桩、标志贴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AZ00623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注:1.上述表格中单价、金额及合计金额均含 13%增值税。如果要提供13%增值税发票只有一般纳税人可以参加投标,所以是否可以以不含税价格报价作比价,最终结算价以不含税价加上税金,这样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参与投标。

答:本项目执行税率一般纳税人为13%,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投标人适用优惠税率的,根据投标人实际调整,报价时须明确报价适用税率,最终中标金额以含税总价为评定标准。税金按国家税法规定执行,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价税合计金额相应调整,但不含税金额不随增值税税率的变化调整。

 

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此项目不需中标单位安装,同时招标文件第五章四、2约定的付款方式为:每批次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结算后三个月内支付至该批次货款的 60%,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批次货款的 97%。如果采购单位一直不安装中标单位就无法收到37%(97%-60%)的货款,请问:

是否可补充约定最迟安装验收合格期限,如超过此期限采购单位需无条件付款?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551-65191932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8、662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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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2日

附件:合肥燃气集团燃气用管道线路标志桩、标志贴定点供应商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