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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度润滑油、脂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1435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4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度润滑油、脂采购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FAZ01435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在第三项 技术性能指标 每小项说明中,指出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但下方指出“货物需求一览表”的“材料清单”中第 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3、24、25、26、27、28、29、32、33、34、35、36、39、40、41、42、43、44、46、47、50、51 项,考虑电客车及设备维保使用油脂的专业性,为保证设备维保的可靠性、安全性,非因该油脂停产正常更新换代升级外,需按照设备初装油型号执行采购;其余产品投标人可根据技术需求自行选择性能不低于初装油型号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是否说该指出的部分产品必需要按给出的参考品牌来进行投标,如果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完全可以替代的情况下可否不用按指定品牌来进行投标。谢谢!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的“材料清单”中所列品牌、型号为“设备出厂初装油品牌、型号”,并非推荐品牌、型号。 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的“材料清单”中第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3、24、25、26、27、28、29、32、33、34、35、36、39、40、41、42、43、44、46、47、50、51项,考虑电客车及设备维保使用油脂的专业性,为保证设备维保的可靠性、安全性,非因该油脂停产正常更新换代升级外,需按照设备初装油型号执行采购;其余产品投标人可根据技术需求自行选择性能不低于初装油型号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宋利 联系方式:0551-6266287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68、66223831 2021年4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4日
附件:2次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