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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闸阀合格供应商(增补)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0556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闸阀合格供应商(增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AZ0055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合同是2016年12月25日签订,但实际供货是2017年元月,请问这个合同是否有效? 答:此合同无效,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业绩所需合同、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期内发票(发票累计金额须大于等于业绩要求金额)扫描件、与该业绩对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和网站中标成交公示截图等内容,前几年很多单位中标后并未发放中标通知书以及网站截屏,是否能够只提供合同以及对应发票作为有效业绩? 答:详见变更部分。 3.母公司招标,与母公司/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与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是2017年之前,执行期间是属于2017年1月1日之后。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4.母公司招标,与母公司/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母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合同的供货金额加起来。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5.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中有暂定的金额及数量,现合同在执行供货期间内;还没有验收证明及发票。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变更部分)。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原内容为:“ 1.本次招标拟招1家中标人,按以下方式确定: 中选方式 有效投标人数量 中标人数量 中选方式 ≥3家 1家 综合评分法 <3家 项目流标 2.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定点期内承担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闸阀合格供应商(增补)项目采购总额的60%。定点采购期内,与现有定点供货单位中若出现其中一名中标人因质量、供货能力等原因被判定停止供货的情况,则招标人可视情况将剩余供货份额分配给剩余一家中标人承担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证采购需求。定点采购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供货能力和服务效率等实际情况进行比例调整。 3.当出现以上供货比例调整情况时,增补比例部分价格按替代者的中标价,该替代者需补交剩余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无法满足招标人的采购需求,招标人有权采取其他措施保证采购需求。 4.若实际采购中产品涉及财政投资大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能将根据政府项目要求与中标人另行签订单项工程采购合同,具体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按照其中标价进行结算。原则上一个工程由一个中标人进行供应,因政府投资工程具有不确定性,单项工程采购合同履约数量可能存在增多或减少,也可能出现工程暂停情况,实际用量无法精确控制,此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如政府发文停产、限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如无针对中标人的发文则不予认可)拒绝执行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和响应或拒绝供货,按下文《合肥供水工程材料合格供应商库内管理及评价细则》进行处理。” 现变更为:“1.本次招标拟招2家中标人,按以下方式确定: 中选方式 有效投标人数量 中标人数量 中选方式 ≥3家 2家 综合评估法(低价优先) <3家 项目流标 2. 本项目确定2名中标候选人(与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闸阀合格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AZ00481)中标人共同为本公司提供供货服务)。2名中标人在定点期内均承担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闸阀合格供应商(增补)项目采购总额的30%。定点采购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供货能力和服务效率等实际情况进行比例调整。定点采购期内,与现有定点供货单位中若出现中标人因质量、供货能力等原因被判定停止供货的情况,按如下原则调整供货份额: (1)若出现一家中标人被停止供货,招标人可视情况将其供货份额分配给剩余两家中标人承担或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证采购需求。 (2)若出现两家中标人被停止供货,招标人可视情况将其供货份额分配给剩余一家中标人承担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证采购需求。 3.当出现以上供货比例调整情况时,增补比例部分价格按替代者的中标价,该替代者需补交剩余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无法满足招标人的采购需求,招标人有权采取其他措施保证采购需求。 4.若实际采购中产品涉及财政投资大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能将根据政府项目要求与中标人另行签订单项工程采购合同,具体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按照其中标价进行结算。原则上一个工程由一个中标人进行供应,因政府投资工程具有不确定性,单项工程采购合同履约数量可能存在增多或减少,也可能出现工程暂停情况,实际用量无法精确控制,此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如政府发文停产、限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如无针对中标人的发文则不予认可)拒绝执行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和响应或拒绝供货,按下文《合肥供水工程材料合格供应商库内管理及评价细则》进行处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原内容为:“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第一中标候选人1家 10.4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本项目收取定额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本项目收取定额招标代理服务费: 38000元(大写叁万捌仟元整)。 ” 现变更为:“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第一中标候选人2家 10.4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本项目收取定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得分排名第一中标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19000元(大写:壹万玖仟元);得分排名第二中标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19000元(大写:壹万玖仟元)。 ” 3.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原内容为:“注: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合同期内发票(发票累计金额须大于等于业绩要求金额)扫描件; (4)与该业绩对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和网站中标成交公示截图;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为准。 3.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须加盖买方(或合同甲方)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已有买方(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现变更为“注: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合同期内发票(发票累计金额须大于等于业绩要求金额)扫描件; (4)合同甲方联系人及固定电话以备查验;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为准。 3.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须加盖买方(或合同甲方)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已有买方(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原内容为:“ 产品业绩 6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供货内容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 (2)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注:1.本项满分6分,初步评审业绩不得分,与同一合同甲方签订的业绩仅算一份业绩; 2.产品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得分; 3.污水或排水工程的硬密封闸阀供货业绩不予认可; 4.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合同期内发票(发票累计金额须大于等于业绩要求金额)扫描件; (4)与该业绩对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和网站中标成交公示截图; 5.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为准。 6.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须加盖买方(或合同甲方)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已有买方(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7.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供货内容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 (2)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 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 注:1.本项满分9分,初步评审业绩不得分,与同一合同甲方签订的业绩仅算一份业绩; 2.投标人业绩与产品业绩不重复得分; 3.污水或排水工程的硬密封闸阀供货业绩不予认可; 4.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合同期内发票(发票累计金额须大于等于业绩要求金额)扫描件; (4)与该业绩对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和网站中标成交公示截图; 5.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为准。 6.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须加盖买方(或合同甲方)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已有买方(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7.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 现变更为:“ 产品业绩 6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供货内容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 (2)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注:1.本项满分6分,初步评审业绩不得分,与同一合同甲方签订的业绩仅算一份业绩; 2.产品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得分; 3.污水或排水工程的硬密封闸阀供货业绩不予认可; 4.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合同期内发票(发票累计金额须大于等于业绩要求金额)扫描件; (4)合同甲方联系人及固定电话以备查验; 5.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为准。 6.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须加盖买方(或合同甲方)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已有买方(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7.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供货内容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 (2)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 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 注:1.本项满分9分,初步评审业绩不得分,与同一合同甲方签订的业绩仅算一份业绩; 2.投标人业绩与产品业绩不重复得分; 3.污水或排水工程的硬密封闸阀供货业绩不予认可; 4.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合同期内发票(发票累计金额须大于等于业绩要求金额)扫描件; (4)合同甲方联系人及固定电话以备查验; 5.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为准。 6.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须加盖买方(或合同甲方)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已有买方(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7.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中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两个及以上公称直径的供水工程硬密封闸阀的供货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1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1年4月27日10:00”; 2.原获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5日17:30”,现延期到“2021年04月18日17:30”; 3.原答疑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1日17时30分”,现延期到“2021年04月16日17时30分”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0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 联 系 人:葛工 电 话: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7、66223831 2021年4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