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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合肥技师学院校园文化雕塑设计及制作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0519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合肥技师学院校园文化雕塑设计及制作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AZ00519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技师学院校内,现高校因疫情,学校封校无法入内,若校方不组织现场勘查,投标人都将无法入内勘查现场。 答: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勘查现场。 2.招标文件第九页“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图纸”,并未上传,投标人无法获悉雕塑的摆放位置,影响整体美感,不能与现有环境照相呼应。 答:本项目图纸已于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提供。 3.招标文件要求资格业绩和评分业绩要求过高,对于雕塑制作及安装来说,1000万以上已经为超大工程,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具有一个1000万以上案例已实属不易,但招标文件要求1个1200万以上,要求3个2000万以上,3年内一个雕塑公司具有7000万以上案例,此要求不合理,建议修改。 答:资格审查业绩不予修改。评分项业绩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货物需求一览表”,1、校园雕塑:3mm 耐候钢,316 不锈钢,高不小于 10 米;2、校园雕塑:3mm 耐候钢,316 不锈钢,花岗岩,青铜,高不小于 1.5 米;7、校园雕塑:黄铜,花岗岩;高不小于 3 米。 问:以上招标文件要求描述的材质是指多种材质结合还是任选其中一个皆可? 答:按供货要求中货物需求一览表的“规格”执行的同时,按相应校园雕塑(1、2、7)的设计要求选择材料。 5.招标文件中“3.2 业绩要求: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200 万元的雕塑供货及安装业绩”门槛条件设置不合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商务评分标准件中业绩评分条件中“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每个业绩得 2 分;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500 万元的,每个业绩得 2.5分;3.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2000 万元的,每个业绩得 3分”设置不合理,建议修改。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7.商务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资质“1.投标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得 2 分。”“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得 2 分。”此两项加分条件设置不合理,建议修改或删除。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为“雕塑供货及安装业绩”,请问该业绩是否须为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业绩? 答:本项目要求的业绩均须已供货及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投标文件中除提供合同扫描件外,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如下承诺:我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均已供货及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分项中: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雕塑供货及安装业绩,且满足如下条件: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每个业绩得2分;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2.5分; 3.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 注: 1.此项满分9分,同一业绩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最多计取3个业绩得分; 2.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 3.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附录3。 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雕塑供货及安装业绩,且满足如下条件: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每个业绩得2分;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2.5分; 3.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 注: 1.此项满分9分,同一业绩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最多计取3个业绩得分; 2.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 3.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附录3。 2.本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注应为“注:投标人须按上表进行报价,中标后价格不予调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第二政务办公区A1单元 联系人:丁工 联系方式:0551-6286541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 2021年4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