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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分局电子产品及违禁品探测门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HN00594
    项目名称:九成分局电子产品及违禁品探测门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问如何理解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关于解释权的说明?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请问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标准?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投标人技术资信实力、业绩、售后服务等,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故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请问能否修改评分细则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的评分标准?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不具有限制性,且满足“★”条款的品牌不少于3家。非“★”条款是在产品基本性能参数上的优化,更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未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故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请问能否修改评分细则中“技术先进性”的评分标准?
    答:本次磋商中并未指明专利项目及内容,仅是要求提供专利评判投标产品在行业内的领先程度且没有将专利作为限制参与投标的条件。因此不违反相关规定要求,故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请问能否修改评分细则中“实施方案”、“售后服务”的评分标准?
    答:本项评审指标作为详细评审加分项,该评审指标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故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请问能否修改评分细则“供应商业绩”项评分标准?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成交供应商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故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请问能否修改采购需求中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评分内容?
    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第三方有权机构”指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该项要求未指定检测机构,且未限定特时间区间,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按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九成监狱管理分局
    地址:安庆市宿松县安徽省九成监狱管理分局
    联系方式:0556-7281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九成分局电子产品及违禁品探测门采购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