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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热电集团2021-2023年度蒸汽直埋管及管件合格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0574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热电集团2021-2023年度蒸汽直埋管及管件合格供应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AZ00574 一、变更部分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三、技术性能指标”原内容为:“投标人须承诺采购大型钢管生产企业生产的卷板制造螺旋焊管,主材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说明书,其质量标准不能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钢管的原材料推荐品牌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卷板。”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承诺采购大型钢管生产企业生产的卷板、钢锭、钢铸件等制造螺旋焊管、无缝钢管,主材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说明书,其质量标准不能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钢管的原材料推荐品牌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卷板、钢锭、钢铸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一、投标函(不含报价)”中原内容为:“ 致: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合肥热电集团2021-2023年度蒸汽直埋管及管件合格供应商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技术服务和质保售后服务等,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承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我方派驻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6)我方为所投蒸汽直埋管生产厂家。 (7)若我方中标,我方将在中标后在合肥本地设置仓库,并按要求配置备品备件。具体备品备件要求为DN200-DN450六种规格固定墩各1只、疏水节各1只。 (8)我方承诺,成品封帽为赠送产品,不向招标人收取费用。 (9)我方承诺在本项目中选用钢管的原材料品牌档次均不低于推荐品牌;中标后,我公司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我公司投标方案及投标产品的核查,如经核查认定我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将上述推荐品牌中选取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提供给招标人确认,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供货安装,且我公司承诺投标报价不增加。如有虚假,或我公司后期未按承诺执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 关责任和后果。 (10)我方承诺,我方所投产品达到或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如核实我方所投产品达不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均按我公司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11)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地化服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_年 _月 日 ” 现变更为:“ 致: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合肥热电集团2021-2023年度蒸汽直埋管及管件合格供应商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技术服务和质保售后服务等,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承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我方派驻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6)我方为所投蒸汽直埋管生产厂家。 (7)若我方中标,我方将在中标后在合肥本地设置仓库,并按要求配置备品备件。具体备品备件要求为DN200-DN450六种规格固定墩各1只、疏水节各1只。 (8)我方承诺,成品封帽为赠送产品,不向招标人收取费用。 (9)我方承诺在本项目中选用钢管的原材料品牌档次均不低于推荐品牌;中标后,我公司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我公司投标方案及投标产品的核查,如经核查认定我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将上述推荐品牌中选取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提供给招标人确认,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供货安装,且我公司承诺投标报价不增加。如有虚假,或我公司后期未按承诺执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 关责任和后果。 (10)我方承诺,我方所投产品达到或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如核实我方所投产品达不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均按我公司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11)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地化服务。 (12)我方承诺采购大型钢管生产企业生产的卷板、钢锭、钢铸件等制造螺旋焊管、无缝钢管,主材均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说明书,其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_年 _月 日 ” 3.本项目投标文件“八、技术支持资料”中原内容为:“ 序号 项目名称 推荐品牌 投标人所投钢管的原材料品牌 1 钢管的原材料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卷板 ” 现变更为: “ 序号 项目名称 推荐品牌 投标人所投钢管的原材料品牌 1 钢管的原材料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卷板、钢锭、钢铸件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凌工 电 话:0551-62622711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7、66223831 2021年4月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