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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大厦食堂改造及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N0051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大厦食堂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2021BFFAN0051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我司认为以下评分项倾向于生产厂家: 3 保险保障 投标人具有投保第三者产品责任险保险单证明,投保内容含商用电磁灶类(或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或消毒产品类或燃气灶类或燃气蒸箱类或煲仔炉类)中任意一种产品的,每提供一种产品的第三者产品责任险保险单证明,得2分,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保单的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0-6分 建议修改如下: 3 保险保障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投保第三者产品责任险保险单证明,投保内容含商用电磁灶类(或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或消毒产品类或燃气灶类或燃气蒸箱类或煲仔炉类)中任意一种产品的,每提供一种产品的第三者产品责任险保险单证明,得2分,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保单的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0-6分 答:同意修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宋利 联系方式:0551-6266287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 2021年3月3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