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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

     原项目编号: 2021BFNAZ00423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第一、二标段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NAZ00423

 

各投标人: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编号:2021BFNAZ00423)补疑2公告内容如下:

 

1.针对招标文件P47,第一标段“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具有被政府部门批复设立的医疗卫生信息化类工程实验室(或政府部门认定的大数据类企业认证、或政府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信息化类工程技术中心)的:国家级的,得5分;省级的,得3分;地市级的,得1分”的询问。

答:经论证调研,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满足三家,因此不具有倾向性。

本得分项增加备注:国家部委认证/批复设立的均认定为国家级。

 

2.针对招标文件P210,第一标段“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方案)-参数响应-2.6技术参数及要求”:分级诊疗服务平台-★高端远程医疗资源:提供北京、上海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高端远程医疗帮扶资源10家以上对接”的询问

答:本项修改为:

★高端远程医疗资源:提供省级及以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高端远程医疗帮扶资源10家以上对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针对招标文件P190,第一标段“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方案)-参数响应-2.6技术参数及要求”:区域影像系统-知识产权-区域影像软件需同时具备“肺结节辅助诊断类”、“肺炎辅助诊断类”、“骨折辅助诊断类”软件著作权;(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的询问。

答:经论证,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并非完全相同,投标人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功能相同但名称不同的,同样予以认可。本项要求与实际需求相关,并无倾向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针对招标文件P305,第一标段“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方案)-参数响应-2.9.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要求”:第三方测试机构应具备软件测试工作开展和报告出具所需的资质和能力:(1)第三方测试机构应具备CMA资质;(2)第三方测试机构应具有CNAS资质”的询问。

答:经论证,本项需求为项目验收所需,对项目所需软件的功能性能进行验证,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关,并无倾向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针对招标文件P214,第一标段“总体需求”中章节“2.6.7.1.5.远程会诊硬件设备”“1.移动会诊推车(病房用)”的详细参数“外形尺寸 宽480mm×高1050mm”“副台尺寸 360 mm ×260mm” “其他参数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的询问。

答:

外形尺寸修改为:宽(480±20mm×高(1050±20mm

副台尺寸修改为:(360±20mm×(260)±20mm

删除“★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

 

6.针对招标文件P294,第一标段“总体需求”中章节“2.6.12.1.监控中心”“A.公共显示系统”“1.大屏显示设备”的详细参数的询问。

答:经论证调研后,满足上述要求的产品厂商满足三家。参数并无倾向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招标文件P218,第一标段中以上硬件设施部署位置表格修改为:

设备

部署位置(台/套)

合计

县医院

中医院

三院

皮肤病

乡镇卫生院配置

村卫生室

移动会诊推车(病房用)

21

1

1

1

1

17

 

医疗专业显示器

4

2

2

 

 

 

 

触摸大屏

21

1

1

1

1

17

 

高拍仪

21

1

1

1

1

17

 

高清摄像机麦克风音响一体机

227

 

 

 

 

 

227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104141100

 

9.开标时间修改为:202104141100

 

10.开标地点修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5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0日

附件: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二标段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