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1-2024年度充电场站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0328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1-2024年度充电场站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定点单位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AZ0032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序号7“管理软件(含自助缴费系统)”中写到“本次建设包含将已建成的场站停车场设备接入平台”、“管理软件品牌须与道闸品牌保持一致”,此处有已经建成的设备,此项要求与推荐品牌“立方、科拓、安快”相违背,且指定唯一品牌。 答:“管理软件品牌须与道闸品牌保持一致”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管理软件品牌须与投标人提供的道闸品牌保持一致”。 2、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序号7“管理软件(含自助缴费系统)”中“所有停车场通过云管理平台统一集中控制,分级管理”,是否可以理解成:此处4个场地全部采用云端部署,统一管理。 答:目前暂定4座场站采用云管理平台统一集中控制,分级管理,后期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决定是否采用云端部署,统一管理。 3、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序号7“管理软件(含自助缴费系统)”中“发票管理:车主可根据公众号或 APP 申请部分或全部所在产地的停车发票”,是否理解成招标人开通电子发票开票税务系统。(此项费用按每年收费,故投标人无法报价,如若报价将超出招标价) 答:所报设备必须具备接入电子发票开票税务系统的功能,后期根据实际管理情况由我司决定是否开通此功能。此项费用如发生,相关费用据实结算。 4、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序号7“管理软件(含自助缴费系统)”中“本次建设包含将已建成的场站停车场设备接入平台”,要将已建成的场站停车场设备接入平台可能需要增加车牌识别和扫码机器人等设备,请问可能增加的设备是否都在本次货物需求一览表中? 答:是。 5、招标文件中写明:“中标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产品的硬件设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须含有上表硬件设备带★参数检测内容)。” 检测报告中能显示招标需求清单中带★参数检测内容的应该只有某一家,不能体现公平公正竞争原则。 答:本招标文件要求“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需求”均无排他性,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燃气大厦22-24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590221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7、66223831 2021年3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5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