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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1-2022年度合肥充电公司充电设备定点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0318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1-2022年度合肥充电公司充电设备定点供应商补疑1 项目编号:2021BFFAZ00318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招标文件P40页“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原为: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充电设备供货业绩,且供货内容须包含直流充电机设备,每个业绩得3分。 2.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充电设备供货业绩,且供货内容须包含直流充电机设备,每个业绩得2分。 3.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充电设备供货业绩,且供货内容须包含直流充电机设备,每个业绩得1分。 注:1.本项目仅计取3个投标人业绩,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仅按最高得分计取一次,满分9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5.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 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充电设备供货业绩,且供货内容须包含直流充电机设备,每个业绩得3分。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充电设备供货业绩,且供货内容须包含直流充电机设备,每个业绩得2分。 3.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充电设备供货业绩,且供货内容须包含直流充电机设备,每个业绩得1分。 注:1.本项目仅计取3个投标人业绩,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仅按最高得分计取一次,满分9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5.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燃气大厦22-24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590221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9、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