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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GAZ02519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1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2020BFGAZ02519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P16页中付款方式中合同价3%质量保证金可否用国有五大行银行保函形式提供? 答: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在合肥,考虑到售后服务便利性,本招标文件所谓的“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是否明确为注册地在合肥的分公司? 答:投标人可以选择注册地在合肥的分公司。 3.招标文件P94页技术要求:“电梯核心部件要求:曳引系统、控制系统、门机系统必需为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限速器、安全钳为进口件(欧美日);进口件进港时须通知甲方到海关验货,并对包装箱贴上封条,货物发到现场时再次检查封条的完整性。(采购人同时保留到电梯原产国工厂验货的权利),并要求提供通关的报关单(复印件)、原产地证明(原件)、商检证明(原件)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文件需体现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且发包人保留原产地验货的权利,承包人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问:可否取消进口要求?理由如下: 1)该项目电梯速速均在4m/s以下,为中低速电梯,国产部件完全满足使用需求,如要求必须为国外进口部件将屏蔽所有国产品牌,有排除潜在投标人嫌疑; 2)当前以及未来很可能较长一段时间国外疫情严重,进口部件交货期不可控且有较高防疫风险。 答:取消招标文件中所有“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要求。投标人可选择采用进口部件进行投标,若中标人所供货物为进口部件,进口件进港时须通知甲方到海关验货,并对包装箱贴上封条,货物发到现场时再次检查封条的完整性。招标人同时保留到工厂验货的权利,并要求提供通关的报关单(复印件)、产地证明(原件)、商检证明(原件)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文件需体现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4.招标文件文件电梯技术参数中要求轿底下凹25mm、轿厢高度为裸顶3200mm、预留装潢重量350kg;请明确轿顶、轿底是否均为厂家配置?如为厂家配置那么预留的350kg装修重量是否就是为轿底及轿顶考虑?另所谓裸顶3200mm是否明确为如顶厚度为200mm那么轿厢净高度为3000mm? 答:预留350kg(含空调)装饰重量,但不含大理石地板重量;裸顶3200不含吊顶高度。 5.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电梯配置层站方向指示灯,考虑到实际意义是否仅在3台及3台以上群控电梯配置? 答: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6.本次招标文件中自动扶梯位置在地铁口,并要求扶手栏杆为10mm钢化玻璃,请明确此扶梯为公共交通型扶梯还是普通商用扶梯? 答:公共交通型扶梯。 7.因项目招标方式中只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在质量及售后服务上已经具有保障;现今国家政策鼓励推广银行保函业务代替质保金业务,可促进货币流通,保证企业的快速发展,故建议将该项目质保金替换为质保保函,烦请贵方准允! 答: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8.P21业绩要求中要求所提供的业绩需全部验收合格,文件中要求提供业绩全部梯台验收合格承诺;烦请贵方帮忙明确下投标文件中是否还需要提供合同中所有电梯的验收报告复印件。 答:无需提供合同中所有电梯的验收报告扫描件,按招标文件执行。 9. P44评分办法“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成立满10 年(含10年)以上的,得5分。 2、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成立满8年(含8年)以上的,得3分。 3、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成立满6年(含6年)以上的,得1分。 4、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分公司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如已换新证须同时提供原证书,成立日期以原营业执照日期为准。不重复得分,仅以最高得分计一次。” 疑问:因该项目属于特大项目,制造商对于此种类型的项目会特别重视,制造商政策要求直接负责此种类型项目安装,确保安装质量,故此项若由制造商直接负责安装是否可以理解为: 1、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成立满10 年(含10年)以上的,得5分。 2、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成立满8年(含8年)以上的,得3分。 3、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成立满6年(含6年)以上的,得1分。 4、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分公司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如已换新证须同时提供原证书,成立日期以原营业执照日期为准。不重复得分,仅以最高得分计一次。” 答:详见变更部分。 10. P45制造厂家的制造技术实力: “1.所投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8米/秒,得3分; 2.所投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满足6米/秒≤最大速度<8米/秒,得2分; 3.所投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满足5米/秒≤最大速度<6米/秒,得1分; 4.所投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5米/秒,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体现的所投客梯产品最大速度与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不一致的,以新证为准。” 疑问:生产许可证已经不在体现电梯的最大速度了,招标要求是所投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满足≥8米/秒;此处描述有误,应该是“制造商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客梯的最大速度≥8米/秒”烦请帮忙予以核实。 答:详见变更部分。 11.P45投标人业绩“制造商有部分安装合同是制造商当地直属分公司签署”。请问制造商分公司签署的安装合同是否满足业绩要求,可累计合并计算金额。 答:予以认可。若项目供货部分和安装部分是分开签订合同的,且供货部分合同乙方为投标人,安装部分合同乙方为投标人分公司,供货部分合同和安装部分合同视为单个合同,单个合同总金额以供货部分合同总金额和安装部分合同总金额合计为准。 12.P92扶梯技术规格表中“驱动系统:新型斜齿轮驱动(原厂原品牌);扶手驱动:平行式扶手驱动(原厂原品牌)”,行业内扶梯满足上述部件原厂原品牌的仅有迅达(中国)一个品牌,为了该项目可顺利招标,建议将上述两条变更为“驱动系统:新型斜齿轮驱动(国内知名品牌);扶手驱动:平行式扶手驱动(国内知名品牌)”。 答:1)取消招标文件中所有“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要求。投标人可选择采用进口部件进行投标,若中标人所供货物为进口部件,进口件进港时须通知甲方到海关验货,并对包装箱贴上封条,货物发到现场时再次检查封条的完整性。招标人同时保留到工厂验货的权利,并要求提供通关的报关单(复印件)、产地证明(原件)、商检证明(原件)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文件需体现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2)按投标厂家标配品牌。 13.P94电梯核心部件中要求控制系统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请问控制系统是指电梯控制中枢主板还是变频器,烦请帮忙明确。 答:控制系统是指控制柜整件。 取消招标文件中所有“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要求。投标人可选择采用进口部件进行投标,若中标人所供货物为进口部件,进口件进港时须通知甲方到海关验货,并对包装箱贴上封条,货物发到现场时再次检查封条的完整性。招标人同时保留到工厂验货的权利,并要求提供通关的报关单(复印件)、产地证明(原件)或商检证明(原件)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文件需体现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14. P94 层门信号装置:各层配置厅外报站灯(带上下方向频闪事宜)及报站钟。 疑问:厅外报站灯一般使用在高层群控电梯中,使乘客更快捷的了解乘坐哪一台电梯,故建议该项目层层到站灯及报站钟应用于该项目10层站以上梯台中。 答: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15.P95 D、层门及门套“每层层门和每层门套均按轿厢装饰材质采用SUS304发纹不锈钢,门套均采用大门套。进场前须提供检测报告。电梯验收采用木门套防护,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配合拆除各建筑单体木门套,并安装发纹不锈钢门套,费用含于投标报价中。” 疑问:此条目中对大门套材质描述不清,烦请帮忙明确该项目大门套是采用304发纹不锈钢还是普通发纹不锈钢。 答:SUS304发纹不锈钢。 16.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 10 时 30 分,因本项目采购需求较大且电梯配置复杂含进口件。厂家询价等相关工作均需要准备时间,期间恰逢春节放假及新冠疫情等影响因素,建议开标时间推迟到3月15号以后。 答: 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17.招标文件P47页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 招标文件Pn>P0时,H=5-(Pn-P0)/P0×k1×100; Pn<P0时,H=5-(P0-Pn)/P0×k2×100; Pn=P0时,H=3。 请明确:此处是否为笔误,是否应该是:Pn=P0时,H=5? 答:此处笔误,Pn=P0时,H=5。 18.招标文件P44页商务评分标准“制造厂家的制造技术实力”: 1.所投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8 米/秒,得 3 分; 2.所投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满足 6 米/秒≤最大速度< 8 米/秒,得 2 分; 3.所投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满足 5 米/秒≤最大速度< 6 米/秒,得 1 分; 4.所投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5 米/秒,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体现的所投客梯产品最大速度与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不一致的,以新证为准。 请明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不体现最大制造速度的,可否通过前一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予以佐证或提供客梯的型式试验报告予以佐证? 答:此处内容有变动,详见变更部分。 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不体现最大制造速度的,可以通过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予以佐证。 19.招标文件P45页,服务实力: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在 2018-2019 年度及 2019-2020 年度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二次维保单位 A+信用评价的得 3 分;获得 一次维保单位 A+信用评价及一次 A 信用评价的得
2 分; 其余不得分,不累计加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官网评定截图。 建议:此评分项只有极少数品牌可以获得满分,对于绝大数品牌来说(包括一线大品牌),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机会,建议招标人调整为以下要求更为合理: 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在 2018-2019 年度或2019-2020 年度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过维保单位 A+信用评价的得 3 分;获得过维保单位A 信用评价的得 2 分; 其余不得分,不累计加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官网评定截图。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0.招标文件P67~P83页《合同文本》中处罚条款。 请明确:《合同文本》中违约金处罚标准是否针对总包单位制定?若针对于电梯项目,此违约金处罚标准较高,建议招标人降低违约金处罚标准。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1.招标文件P94页,6.“电梯核心部件要求:曳引系统、控制系统、门机系统必需为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限速器、 安全钳为进口件(欧美日)进口件进港时须通知甲方到海关验货,并对包装箱贴上封条,货物发到现场时再次检查封条的完整性。(采购人同时保留到电梯原产国工厂验货的权利),并要求提供通关的报关单(复印件)、原产地证明(原件)、商检证明(原件)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文件需体现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 1.请明确:是否参数表中所有台电梯均配置进口件? 2.“曳引系统、控制系统、门机系统必需为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请明确此处是否指曳引机整件、控制柜整件、门机整件进口?是否为欧美日进口? 3.商检证明(原件)只有在整梯进口时海关才会出具,本次招标为部件进口,无法提供商检证明(原件),建议招标人取消此项证明材料。 4.随着国内电梯技术的迅速发展,限速器、安全钳的国产件和进口件的工艺条件和成品质量已经相同,但进口件价格远高于国产件,建议招标人选用国产件利于招标人降低项目成本。 如果确实需要配置限速器、安全钳进口,请明确是否也需要为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欧美日),因为品牌一致,且为本厂自己生产才能保证性能的最佳匹配。 答:取消招标文件中所有“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要求。投标人可选择采用进口部件进行投标,若中标人所供货物为进口部件,进口件进港时须通知甲方到海关验货,并对包装箱贴上封条,货物发到现场时再次检查封条的完整性。招标人同时保留到工厂验货的权利,并要求提供通关的报关单(复印件)、产地证明(原件)、商检证明(原件)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文件需体现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22.因招标参数中均未有大载重货梯,正常客梯载重即可满足货梯使用要求,投标人能否以客梯梯型应对货梯? 答:载重及安全性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对应。 23.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三条技术性能指标P94页:“3.信号指示和显示装置要求:a、销售单体所有电梯主操纵箱设于轿门右侧,与前壁一体化,轿厢左侧壁设置残疾人操纵箱;”请明确:销售单体的电梯是否只有无障碍电梯才配置残疾人操纵箱? 答:销售单体所有电梯均配置残疾人操纵箱,按招标文件执行。 24.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三条技术性能指标P95页“8、同一电梯厅内,同一群组的电梯须具有群控功能”请明确:群控配置是否以P87~P91页《电梯参数表》为准? 答:是,另F7#楼3台客梯兼消防梯群组方式由并联改为群控。 25.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三条技术性能指标P94页:“4.轿厢装潢:A、轿厢后壁、侧壁及轿门材质要求:侧壁、前壁及轿门为SUS304发纹不锈钢材质、后壁为整面镜面不锈钢,厚度均为1.5mm 以上。”请明确:是否只有无障碍电梯才配置后壁镜面不锈钢? 答:全部配置后壁镜面不锈钢,按招标文件执行。 26.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节“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P123页)参考格式表格与第十一节“其他资料”1.货物说明一览表(P127页)表格格式重复。请明确:第七节“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投标人是否可以自拟格式提供技术规格资料? 答:可以。 27.因本次招标文件要求轿厢高度为3200mm且梯速较高,招标参数表中电梯顶层高度及底坑深度无法满足验收要求,请明确:投标人能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标准参数,后期由中标单位同招标人深化土建参数? 建议:1. 载重1600kg,速度3m/s 有机房顶层高度调整为:6300mm,底坑深度调整为3300mm。 2. 载重1350kg/1600kg,速度2.5m/s有机房顶层高度调整为:5800mm 3. 载重1600kg,速度2m/s有机房顶层高度调整为:5600mm 4. 载重1350kg/1600kg,速度1.5m/s有机房顶层高度调整为:5400mm 5. 载重1600kg,速度1.5m/s无机房顶层高度调整为:4900mm 答: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机房布置图、井道布置图、预留孔洞图、预埋件等与土建有关的图纸和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由总包单位实施;如果未能按期提供或提交图纸有误,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基坑(底坑)深度不予调整。 28.因日系电梯轿厢尺寸不同于欧美系,为保证报价合理性,建议招标人载重1350kg有机房电梯轿厢尺寸调整为:不小于2000mm(宽)*1500mm(深) ,F8#楼7台有机房电梯轿厢尺寸调整为:不小于2000mm(宽)*1700mm(深)。 答:轿厢有效尺寸满足电梯参数表轿厢最小面积要求。 29.招标文件P91页要求“总台数99台:所有垂直电梯预留350kg装饰重量”;招标文件P95页已要求报价客梯大理石地板价格,请明确:是否在配置大理石地板的基础上仍然预留350kg(含空调)装饰重量?若配置大理石地板,建议招标人预留150kg(含空调)装饰重量即可。 答:不含大理石地板重量。 30.招标文件P136页,投标报价汇总表中“位置,电梯编号”参数在招标文件P87页参数表中未体现,且图纸中不同楼栋标注梯号重复,报价排序容易混淆。请明确:投标人能否在报价汇总表中按投标人格式自行提供电梯编号? 答:自行提供电梯编号。 31.招标文件第三章2.23条商务评分标准中“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 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满 10 年(含
10 年)以上的得5 分。2、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 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满 8 年(含
8 年)以上的得 3分。3、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 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满 6 年(含
6 年)以上的得 1分。4、其余不得分。”因该项要求相对来说未能体现制造商的相应实力且相对有针对性,建议修改为“1、制造商成立年限满27年以上且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取得A级资质的得5分;2、制造商成立年限满20年以上小于27年且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取得A级资质的得3分;3、制造商成立年限满15年以上小于20年且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取得A级资质的得1分;4、其余不得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32.招标文件第三章2.23条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或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在近3 年(自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
在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三次的得 3 分,被评为两次五星级单位的得 2 分,被评为五星级单位一次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因电梯行业协会为民间组织,非政府相关职能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标准性,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建议删除。 答:本项设置合理,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33.招标文件第三章2.23条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在2018-2019 年度及 2019-2020年度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二次维保单位
A+ 信用评价的得 3 分;获得一次维保单位 A+ 信用评价及一次 A 信用评价的得 2 分;” 据了解,安徽区域能满足此条的分公司仅有几家,此条较有针对性且该评分与前条五星单位产生重复,忽略制造商或产品本身的相关实力等问题,因该项目定位高端,对于制造商及产品本身应具有更高的评分比重,故建议修改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实力:制造商拥有实验室具有权威检测性获得官方CNAS认证,得2分;制造商获得“国际标准产品证书”网页截图的得1分。 答:本项设置合理,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34.招标文件第三章2.23条商务评分标准中“2015年 9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公共建筑的电梯供货及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每提供一个符合前述要求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因为大型公共建筑执行周期长且多为分段签订合同(同一项目分扶梯和客梯的包段),此条较有针对性,建议修改为“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公共建筑的电梯供货及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业绩,且单个合同(设备合同与安装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每提供一个符合前述要求业绩,得 0.5分,最高得3分。” 答:本项设置合理,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35.招标文件第二章10.10.5注意事项中“经国家法定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总包单位使用电梯,包括每栋配备一名专业电梯司机、每层安装临时外招直至单体完工,含司机工资、外招安拆、电梯临时使用的日常保养、易损件更换及使用后综合调试校验费用在内的一切费用”,因未规定具体使用期限,无法核算价格,还请明确。 答:使用期限至单体竣工验收,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不单列项,一次性包干,中标后不予调整。 36.招标文件第二章10.10.5注意事项中有要求报价包含井道整改、门套封堵等费用,因我司非土建单位,不具备相关施工资质,是否可由总包负责该工作内容?或者明确具体费用,由中标人缴纳到总包方处? 答: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机房布置图、井道布置图、预留孔洞图、预埋件等与土建有关的图纸和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由总包单位实施;如果未能按期提供或提交图纸有误,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电梯门洞口周边与后期电梯门套之间缝隙的二次封堵由总包单位完成。 37.招标文件第五章参数表中要求的电梯轿厢尺寸明确,因各家厂商设计略有区别,轿厢尺寸是否可根据厂家设定并满足相同吨位下的国标相关要求? 答:轿厢有效尺寸满足电梯参数表轿厢最小面积要求。 38.招标文件第五章参数表中电梯的顶层高度偏小,是否可根据中标单位进行土建调整或者相关配置要求调整?(例:F8#楼轿厢高度3200mm,顶层高度仅为5.65m,最少需要调整至5.85m;K1#中的7#和1#顶层高度为5m,最少需调整至5.38m;)无机房电梯的冲顶高度为顶层吊钩以下的净尺寸,请问是否可调整? 答:可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机房布置图、井道布置图、预留孔洞图、预埋件等与土建有关的图纸和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由总包单位实施;如果未能按期提供或提交图纸有误,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9.招标文件第五章参数表中电梯的载重与图纸中有不相符的地方,例如K2#楼招标参数显示吨位为1600kg,图纸显示为1350kg,因此涉及到报价的准确性,请问具体以哪个为准? 答:以参数表为准。 40.招标文件第五章参数表中扶梯要求“控制方式、驱动系统、扶手驱动”均为原厂原品牌,据了解,目前的生产厂商大多均为外采知名品牌,请问是否满足招标要求?另提供的图纸中并未找到扶梯的相关数据,请问可否提供? 答:1)取消招标文件中所有“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要求。投标人可选择采用进口部件进行投标,若中标人所供货物为进口部件,进口件进港时须通知甲方到海关验货,并对包装箱贴上封条,货物发到现场时再次检查封条的完整性。招标人同时保留到工厂验货的权利,并要求提供通关的报关单(复印件)、产地证明(原件)或商检证明(原件)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文件需体现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2)按投标厂家标配品牌。 41.招标文件第五章参数表中“a、销售单体所有电梯主操纵箱设于轿门右侧,与前壁一体化,轿箱左侧壁设置残疾人操纵箱;b、自持单体无障碍电梯主操纵箱设于轿门右侧,残疾人操纵箱设于轿箱左侧壁,不设置副操纵箱;其余电梯轿门两侧配双操纵箱,与前壁一体化,主操纵箱设于轿门右侧,副操纵箱设于轿门左侧;”图纸中仅有J编号楼标注具体自持与销售楼体,其它均未标注,还请明确自持与销售楼体或者二者配置调整一致。 答:详见技术参数说明中“本项目自持单体为K1、K2、K3、K4、K5、J4、H1,其余为销售单体。 42.因该项目体量大,而且为综合体,为了更好的制作方案,考虑到春节特殊节点,请问投标截止日期可否适当延期?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3.招标文件P16,10.10.1付款方式要求设备+安装余款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返还,此回款时间太长,建议结算完成时,付至100%,同时中标人提供合同总额3%的质量保函。 答: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4.招标文件P17,10.10.5,第3条要求设备调试电源及临时电缆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充分考虑
在投标报价中,不单列项,一次性包干。调试电缆电梯厂家可以提供,但无法提供调试电源,需由总包提供。此条建议调整为:设备调试电缆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充分考虑 在投标报价中,不单列项,一次性包干。 答:发包人在施工现场提供指定电源,设备调试电缆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列项,一次性包干。 45. 招标文件P17,10.10.5,第9条经国家法定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总包单位使用电梯,包括每栋配备一名专业电梯司机、每层安装临时
外招直至单体完工,含司机工资、外招安拆、电梯临时使用的 日常保养、易损件更换及使用后综合调试校验费用在内的一切。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具体哪台电梯需要临时用梯,也未明确临时用梯使用期限,所以投标人无法对这部分价格进行计算,由于此部分内容的不确定,建议投标文件中单列每台电梯临时用梯费用,不含在投标报价中。待实际使用时由中标人与总包签订临时用梯协议,另行结算费用。 答:使用期限至单体竣工验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列项,一次性包干。 46.招标文件P46,P94均提到了控制系统,是否指的是电梯控制柜整柜。 答:是。 47.招标文件P46,2.2.3(2)技术评分标准 控制系统 8分 根据所投电梯机种国际先进性、控制系统的技术、品 牌、性能、产地方面等进行评分,从技术是否先进、性能是否优越进行评分,优的得 5 分<F≤8 分,良的得 3 分<F≤5 分,一般的得 1 分<F≤3 分。 曳引(拖动)系统 8分 根据所投电梯机种国际先进性、电梯曳引(拖动)系统 的技术、品牌、性能、产地方面等进行评分,从技术是否先进、性能是否优越进行评分,优的得 5 分<F≤8 分,良的得 3 分<F≤5 分,一般的得 1 分<F≤3 分。
门机系统 8分 根据所投电梯机种国际先进性、电梯门机系统的技术、 品牌、性能、产地方面等进行评分,从技术是否先进、
性能是否优越进行评分,优的得 5 分<F≤8 分,良的 得 3 分<F≤5 分,一般的得 1 分<F≤3 分。 限速器及安全钳 2分 根据所投电梯机种先进性、限速器及安全钳的技术、性 能、产地方面等进行评分,从技术是否先进、性能是否优越进行评分,优的得 1.5 分<F≤2 分,良的得 1 分≤F≤1.5 分,一般的得 0 分<F≤1 分。
上述5个部件仅提到从技术,性能,品牌,产地方面等进行评分,而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第三点对核心部件有明确要求却未体现在评分标准中,建议调整为: 控制系统 8分 根据所投电梯机种国际先进性、控制系统的技术、品 牌、性能、产地方面等进行评分,从技术是否先进、性能是否优越,是否符合第五章第三条第三点核心部件要求进行评分,优的得8 分,良的得5 分,一般的得 2分。 曳引(拖动)系统 8分 根据所投电梯机种国际先进性、电梯曳引(拖动)系统技术、品
牌、性能、产地方面等进行评分,从技术是否先进、性能是否优越,是否符合第五章第三条第三点核心部件要求进行评分,优的得8 分,良的得5 分,一般的得 2分。 门机系统 8分 根据所投电梯机种国际先进性、电梯门机系统的技术、品
牌、性能、产地方面等进行评分,从技术是否先进、性能是否优越,是否符合第五章第三条第三点核心部件要求进行评分,优的得8 分,良的得5 分,一般的得 2分。 限速器及安全钳 2分 根据所投电梯机种先进性、限速器及安全钳的技术、品 牌、性能、产地方面等进行评分,从技术是否先进、性能是否优越,是否符合第五章第三条第三点核心部件要求进行评分,优的得2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 1分。 答:核心部件属于评标委员会评审范畴,但此项内容表述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8.招标文件P72,3.4条: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增加管理人员,费用不予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发包人按1万元/人/天的违约金进行处罚。 合同中已明确工期延误及质量问题的违约罚款,电梯单位会根据工程进度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管理人员,满足现场工期。
建议此条取消。 答: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9.招标文件P72,3.6条: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必须书面请假,且须经监理和发包人书面同意,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离开工地必须向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单位项目负责人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经书面请假批准后每少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10000 元/天的违约金;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经书面请假批准后每少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5000 元/天的违约金。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一次,承包人承担 2 万元/天的违约金,每月累计超过 3
次的,承包人需承担 5 万元/天的违约金。同时如因此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退场。 此条罚款金额较高且请假批准后不应在予以罚款,建议此条修改为: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必须书面请假,且须经监理和发包人书面同意,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离开工地必须向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单位项目负责人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一次,承包人承担 1000元/天的违约金,每月累计超过
3 次的,承包人需承担 2000元/天的违约金。同时如因此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经双方协商后,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退场。 答: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50.招标文件P72,3.7条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根据发包人、监理单位、总包单位要求及会议性质,参加发包人、监理 单位及总包单位组织的工作会议。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请假。
未经请假的,项目负责人每缺席一次会议承担 5000 元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每缺席一次会议承担 2000 元的违约金。此处罚金较高,建议修改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根据发包人、监理单位、总包单位要求及会议性质,参加发包人、监理
单位及总包单位组织的工作会议。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请假。 未经请假的,项目负责人每缺席一次会议承担 1000 元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每缺席一次会议承担 500元的违约金。 答: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51.招标文件P72,第3.5条要求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安装期内必须常驻现场办公,3.8条要求承包人办公、生活区自行解决。这两条冲突,考虑到场地受限问题,建议项目管理人员无需常驻现场办公,但承包人需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电梯工程。 答: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办公、生活区自行解决。 52.招标文件P75,附件1违约金处罚标准中绝大部分均是总包负责的内容,不应列入甲方与电梯单位的合同中,且电梯单位进场时会与总包签订总分包管理协议及安全管理协议。建议第六点安全管理条款取消。 答: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53.招标文件P81,第八条违约金。此合同违约条款多罚款金额高,且没有违约上限,建议第八条增加第(3)条:本合同项下承包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赔偿均为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且所有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 答: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54.招标文件P100,
2.1 电梯的采购(含装卸及运输)、整机安装(含预 留洞口开凿及预埋件制作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及验收取证、合格交付、驻点维保的一切费用。 因为电梯单位没有土建方面的资质,无法进行预留孔洞的施工,常规都是电梯单位提供图纸并进行交底,由总包根据电梯单位的深化图纸进行预留,建议预留洞口开凿及预埋件制作安装交由总包单位负责。 答: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机房布置图、井道布置图、预留孔洞图、预埋件等与土建有关的图纸和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由总包单位实施;如果未能按期提供或提交图纸有误,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5.招标文件P94页,a、销售单体所有电梯主操纵箱设于轿门右侧,与前壁一体化,轿箱左侧壁设置残疾人操纵箱; 非无障碍电梯是否需要配置残疾人操纵箱。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销售单体所有电梯均配置残疾人操纵箱。 56. K1#楼消防电梯顶层高度不够,而同载重,同速度,同提升高度的其他客梯顶层高度均有调整,建议将消防客梯的顶层高度也调整为5550(板下)。 答: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机房布置图、井道布置图、预留孔洞图、预埋件等与土建有关的图纸和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由总包单位实施;如果未能按期提供或提交图纸有误,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7. K1#楼的7#客梯和1#货梯基坑深度过大,建议K1#楼的7#客梯和1#货梯基坑建议调整为1600mm。 答:确保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招标人对电梯井道、基坑、梯速、开门尺寸等要求,后期由此改动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8.F8#楼电梯因梯速较高,顶层高度和底坑深度不够,建议顶层高度调整至6400,基坑深度调整为2800。 答: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机房布置图、井道布置图、预留孔洞图、预埋件等与土建有关的图纸和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由总包单位实施;如果未能按期提供或提交图纸有误,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基坑(底坑)深度不予调整。 59.K4#楼所有电梯基坑深度过大,建议K4#楼电梯基坑调整为1700mm。 答:确保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招标人对电梯井道、基坑、梯速、开门尺寸等要求,后期由此改动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0.H1#楼电梯顶层高度为7.05米(板下),顶层高度过大,建议调整为4.9米(板下)。 答: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机房布置图、井道布置图、预留孔洞图、预埋件等与土建有关的图纸和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由总包单位实施;如果未能按期提供或提交图纸有误,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1.招标文件参数表和图纸有表达不统一的地方,例如K2,K4,K5,G1-7,H2#号楼电梯载重招标参数与图纸不符,电梯名称参数表和图纸不符,例如K1#楼货梯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无障碍,但图纸标注为货梯兼无障碍,请问出现上述类似情况的话,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K1楼1#货梯为货梯兼无障碍,其余以参数表为准。 62.招标文件P94,4轿厢装潢重要求轿壁,轿门吊顶为304发文不锈钢,厚度为1.5mm以上,请问是否含1.5mm? 答:包含1.5mm。 63.招标文件要求有机房1600kg载重电梯轿厢尺寸宽深为2000mm*1750mm,和1800mm*1900mm,我司轿厢深度最大只能做1600mm,电梯厂家是否可以按照国标的面积要求调整轿厢的宽和深。部分电梯井道深度超标(F8#楼电梯,H3~9#楼,K4#楼的消防电梯兼货梯),井道深度是否可以根据厂家深化图进行调整。 答:轿厢有效尺寸满足电梯参数表轿厢最小面积要求。 64.招标文件P94,
c、上述所有主操纵箱设有 10.4 寸液晶彩色显示器,显示电梯位置及运行方向,可播放彩色动 态视频及外接视频播放功能(多媒体网络版),同时负责搭建信息发布管理平台,开放接口、协议,
满足集成至园区智能化系统集成平台和智慧园区CG+的相关要求,软件部署于园区消控室,所需的 相关硬件设备等费用含于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因10.4寸液晶屏要求网络版,因投标人无法明确消控室和电梯的距离,所以建议由智能化单位布线,投标人提供设备终端。 答:布线工期由智能化单位完成。 65.招标文件P92,1.11布置形式:300 自动人行道。此描述是否有误,该项目采购的是扶梯非人行道,请明确。 1.21桁架:采用角钢(受力符合重载要求及国家标准)。目前行业内关于桁架有方钢和角钢两种,且方钢受力优于角钢。如明确要求采用角钢,我司无法参与此项目,所以建议桁架采用角钢和方钢均可,另请明确本次采购的扶梯是公共交通型扶梯还是商用扶梯。 答: 1)布置形式修正为自动扶梯。 2)同意桁架采用角钢和方钢均可。 3)本次采购的扶梯公共交通型扶梯。 66.招标文件P92,第1.3,1.4,1.5条,要求微机变频,CPU 及电器原器件,新型斜齿轮驱动,平行式扶手驱动要求原厂原品牌,这几个部件目前市面上主流电梯品牌均向国内一线供应商采购,且斜齿轮驱动噪音较大,市面上绝大部分扶梯均使用蜗轮蜗杆驱动,建议这三条修改为: 1.3 控制方式:微机变频; 1.4 驱动系统:蜗轮蜗杆驱动或新型斜齿轮驱动; 1.5 扶手驱动:平行式扶手驱动。 答:按投标厂家标配品牌,驱动系统:蜗轮蜗杆驱动或新型斜齿轮驱动。 67. K1#楼1#货梯因需要在前壁配置两个一体式操纵箱,现有井道宽度2600不够,建议井宽调整为2670mm。 H1#楼客梯兼消防梯需在前壁配置两个一体式操作箱,现有井道宽度2550mm不够,建议井宽调整为2670mm。 答: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机房布置图、井道布置图、预留孔洞图、预埋件等与土建有关的图纸和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由总包单位实施;如果未能按期提供或提交图纸有误,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确保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招标人对电梯井道、基坑、梯速、开门尺寸等要求,后期由此改动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第二部分: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制造厂家配套的安装机构技术实力 5分 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成立满10 年(含10年)以上的,得5分。 2、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成立满8年(含8年)以上的,得3分。 3、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成立满6年(含6年)以上的,得1分。 4、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分公司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如已换新证须同时提供原证书,成立日期以原营业执照日期为准。不重复得分,仅以最高得分计一次。 现变更为: 制造厂家配套的安装机构技术实力 5分 1、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成立满10 年(含10年)以上的,得5分。 2、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成立满8年(含8年)以上的,得3分。 3、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成立满6年(含6年)以上的,得1分。 4、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公司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如已换新证须同时提供原证书,成立日期以原营业执照日期为准。不重复得分,仅以最高得分计一次。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制造厂家的制造技术实力 3分 1.所投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8米/秒,得3分; 2.所投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满足6米/秒≤最大速度<8米/秒,得2分; 3.所投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满足5米/秒≤最大速度<6米/秒,得1分; 4.所投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5米/秒,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体现的所投客梯产品最大速度与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不一致的,以新证为准。 现变更为: 制造厂家的制造技术实力 3分 1.制造商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中客梯的最大速度≥8米/秒,得3分; 2.制造商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中客梯的最大速度满足6米/秒≤最大速度<8米/秒,得2分; 3.制造商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中客梯的最大速度满足5米/秒≤最大速度<6米/秒,得1分; 4.制造商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中客梯的最大速度<5米/秒,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体现的所投客梯产品最大速度与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不一致的,以新证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817室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0551-62151865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1年2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