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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供水集团水质在线仪表及备品备件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1695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1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水质在线仪表及备品备件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FAZ0169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关于“投标人资质-1、投标人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的,得2分”。

说明:CMA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中国计量认证/认可)的缩写,持有CMA认证证书的公司或单位是可以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属于技术服务行业。本项目是工程货物标,潜在投标人应属于生产制造厂家或者是贸易商类别。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的,得2分。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答:详见变更部分。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关于“投标人荣誉、服务人员奖项、荣誉这俩部分关于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要求备注的第2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说明:获奖年限已久的科技进步奖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信息已经丢失或覆盖。据了解,各地政府的科技进步奖都收录在当地科学技术厅的科学技术奖励公报中。

建议修改为:投标时提供科学技术奖励公报及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答:详见变更部分。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关于“服务人员奖项、荣誉-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此处的投标人应该为投标人的服务人员。

答:详见变更部分。

 

4.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2.2.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的,得 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质疑阐述:CMA认证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实验室资质认定("中国计量认证")资质。本项目为在线仪表货物类采购,投标人是否具备CMA认证和项目实际需要及履行合同无关,作为资质加分项我司认为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13号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质疑要求:取消此条加分项,修改和选择其它与项目有关的资质加分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有CMA资质得分,主要用于在线水质性能参数验证实验以及监测结果与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比对实验。

 

5.投标人起草或参编《编制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的,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标准起草参编单位信息页面的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质疑阐述:本项目为仪表货物类采购,投标人是否起草或参编《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于此项目执行和合同履行无关。根据有关官网查询得知参编单位除了潜在投标人杭州绿洁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该项资质加分项外,其它参编单位都不可能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此项目后期如出现杭州绿洁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投标,此加分项并无代表性且有指向性嫌疑。作为资质加分项我司认为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质疑依据:

《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271-2017起草单位截图及官方链接地址如下:http://download.mohurd.gov.cn/bzgg/hybz/CJJT%20271-2017%20%E5%9F%8E%E9%95%87%E4%BE%9B%E6%B0%B4%E6%B0%B4%E8%B4%A8%E5%9C%A8%E7%BA%BF%E7%9B%91%E6%B5%8B%E6%8A%80%E6%9C%AF%E6%A0%87%E5%87%86.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13号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质疑要求:取消此条加分项,修改和选择其它与项目有关的资质加分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271-2017是规范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应用的权威行业标准。本项目是工程货物类招标,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包含货物的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及3年的维保服务等,对潜在中标人的履约能力(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售后服务能力、业绩、资质、荣誉及投标人的服务人员资质、奖项荣誉等)有一定要求。

 

6.投标人参与过国家级水质监测技术研究(或国家级水质检测设备研发课题研究)的,得2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课题任务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质疑阐述:本项目为在线仪表货物类采购,投标人是否参与过国家级水质监测技术研究(或国家级水质检测设备研发课题研究)与项目实际需要及履行合同无关,作为资质加分项我司认为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质疑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13号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质疑依据2

从有关官网查询得知,参与过国家级水质监测技术研究(或国家级水质检测设备研发课题研究)的主体单位一般均为科研院所(校)环保部门等。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投标的主体多为仪表生产、代理或经销商。以下链接为杭州绿洁官网查询截图及链接地址:http://www.grean.com.cn/newsshow_127.html

此项目后期如出现杭州绿洁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等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此加分项有指向性嫌疑。作为资质加分项我司认为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质疑要求:取消此条加分项,修改和选择其它与项目有关的资质加分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没有指向性。本项目是工程货物类招标,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包含货物的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及3年的维保服务等,对潜在中标人的履约能力(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售后服务能力、业绩、资质、荣誉及投标人的服务人员资质、奖项荣誉等)有一定要求。

 

7.投标人荣誉

1.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

注:1)本小项满分4分,本项仅计取两分,无时间要求,本项仅计取两个奖项评分。

质疑阐述:本项目为在线仪表货物类采购,投标人是否具备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与项目实际需要及履行合同无关,作为资质加分项我司认为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质疑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13号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质疑依据2

从有关官网查询得知,获得过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主体单位一般均为科研院所(校)、企业开展有关技术攻关等。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投标的主体多为仪表代理或经销商。以下链接为杭州绿洁官网查询截图及链接地址:http://www.grean.com.cn/newsshow_177.html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没有指向性。本项目是工程货物类招标,采用的是综合评标办法。本项目包含货物的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及3年的维保服务等,对潜在中标人的履约能力(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售后服务能力、业绩、资质、荣誉及投标人的服务人员资质、奖项荣誉等)有一定要求。

 

8.关于在线高量程浊度分析仪,招标文件中要求:★标准液校准;精度小于读数的1%。考虑到实际需要,对于高量程的浊度仪,此要求过于严格了,推荐品牌中仅HACH品牌可以满足,有强烈的倾向性,有失公平。建议修改为:2.5%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推荐品牌不具有限制性。

 

9.关于在线pH分析仪,★测量原理:PH电极差分电极,自动温度补偿,(碘/碘化钾参比系统),双液接。差分电极和碘/碘化钾参比系统是HACH公司的专利(见其管网的宣传资料),设置此为星标项,有严重的倾向性,有失公平。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招标人调研,差分电极和碘/碘化钾参比系统并非是是HACH公司的专利。

 

10.关于在线溶解氧分析仪,招标文件要求:★形式:无膜、无阴阳电极、无电极液,抗H2S、金属离子、油污染;此类分析仪。常用于自来水工艺、污水处理工艺中,设备本身必须要具备抗H2S、金属离子、油污染,但是某些品牌在技术手册中列明了,某些品牌未列明(必要属性、且荧光法溶解氧与这3类物质无关联),且自来水工艺中,极少量的H2S、金属、油。 我方建议:删除“抗 H2S、金属离子、油污染;此类分析仪”。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化学荧光法的在线溶解氧分析仪均能满足抗H2S、金属离子、油污染的要求。

 

11.关于在线电导率,招标文件要求:★测量原理:感应电流法。感应法测量电导率,测量范围过宽,不利于精度和重复性的保证,考虑到地表原水和出厂水的实际水质情况(40-3000uS/cm),建议选择电导法,更大程度保证电极在低量程时的精确度。建议将量程范围设置为0-20000uS/cm(2000000mS/cm 太大了,精度无法保证)

答:修改为:0-20000uS/cm

 

12.关于在线高锰酸盐 CODMn分析仪,推荐品牌中有E+H品牌的CODmnUV法的,另外2个品牌HACH DKK-TOA是有资本关联的公司(见:https://www.toadkk.com/about/index.html),且设置的评分项里,同一集团公司视为一家,我方认为某些品牌存在欺诈等严重的不公平性质行为,建议严格审查并修改同档次的:布朗卢比、HORIBA、热电。或者同意UV法可以作为被允许的(可以提供环境保护部性能认证中心的认证证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招标人市场调研,在线CODMn的检测方法多为高温氧化还原电位滴定法。UV法因为没有氧化过程,对自来水源水季节性水体悬浮物、浊度比较高时测量会对数据准确性可能造成影响。招标人推荐品牌是经招标人充分市场调研后认为市场上应用比较成熟的品牌,仅供投标人参考,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根据市场实际使用情况选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并充分考虑到产品成熟度及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13.关于在线总锰分析仪, 招标文件要求:★量程:量程为0~2/5mg/L0~1/4mg/L ,范围设置不确切,实际水样大于2mg/l含量时已经是严重的水质事故了。更科学的测量范围,将保证测量数据的稳定性,推荐选择0-2mg/l的范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为了兼顾日常测量量程(0-2mg/L)和严重水质事故(0-5mg/L)的两种情况,又要保证在严重水质事故情况下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14.关于在线总锰分析仪,招标文件要求:★检测限:≤ 0.005mg/L;自来水原水、出厂水,工艺需要检测更低的总锰值,建议要求:≤ 0.002mg/L,才能符合工艺的需要。 更能保证精确测量水质,提供工艺保证,促进公共事业的稳定运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检测限:≤ 0.005mg/L已经满足要求,让更多满足要的品牌参与竞争。

 

15.关于在线Mn2+分析仪,招标文件要求:★量程:标准量程:量程为0~2/50~1mg/L,可配置。范围设置不确切,实际水样大于2mg/l含量时已经是严重的水质事故了。更科学的测量范围,将保证测量数据的稳定性,推荐选择0-2mg/l的范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水质事故的情况也需要考虑,需要检测。

 

16.关于在线Mn2+分析仪,招标文件要求:★检测限:≤ 0.005mg/L;自来水原水、出厂水,工艺需要检测更低的总锰值,建议要求:≤ 0.002mg/L, 更能保证精确测量水质,提供工艺保证,促进公共事业的稳定运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检测限:≤0.005mg/L已经满足要求,让更多满足的品牌参与竞争。

 

17.关于在线余氯分析仪,招标文件要求:★测量原理:DPD 比色法,可准确测量余氯含量;根据市场反馈,电极法余氯分析仪,也作为一种广泛的测量方式,被市场接受,比如安庆水司、南京供水集团、上海水务集团,在招标人企业的内部,也有几个水厂(或者加压泵站)在使用电极法余氯(本次招标就有采购电极法余氯的电极),建议将电极法作为选择方式之一并增加参比标定的标定方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余氯指标是供水行业核心水质检测指标,电极法为间接测量,需要通过DPD方法余氯值进行校准。供水行业测量该指标要求的是国标DPD比色法,为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实验室方法一致,该条款不做修改。

 

18.关于在线余氯分析仪,招标文件要求:★标准液校准;标定方式各个厂家,因测量方法和设计的不同,标定方法各不相同,建议增加其他的如参比标定、取样标定等方法。

答:修改为:标准液校准或参比标定等其他标定方法。

 

19.关于ORP在线分析仪,招标文件要求:★测量原理:数字化差分式电极(含温度电极),带双阶参比电极(接地电极和参比电 极);差分电极是HACH公司的专利(见其宣传资料),设置此为星标项,有严重的选择倾向性,有失公平。建议取消此星标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差分电极并非HACH公司的专利,差分电极由于具备复合电极没有的优势,比如盐桥、电解液可更换,电极寿命长,测量精度高等优势。

 

20.关于在线污泥浓度分析仪,招标文件要求“测量原理:双光束近红外光/散射光,90°和180°或140°检测器,不受样品颜色干扰” ,各品牌产品结构设计略有不同,光的发射角度的不同,如130°(不是140°),设备性能是一样的。请问评分时是否会被扣分?

答:经招标人市场调研,符合90度和140180度检测器的品牌很多,投标人应选择符合招标要求的品牌产品。

 

21.关于在线污泥浓度分析仪,招标文件中要求:检测限:0.001mg/L,对于污泥浓度,介质的范围是mg/l级别的,招标要求检测限为0.001mg/l,实际不需要,且有排外的不公正的嫌疑。建议取消,或者设置为1mg/l

答:修改为:检测限:1mg/L

 

22.评分项里,涉及到CMA认证、国家级水质监测技术研究、科学进步奖、环境保护高级职称的加分项,不符合招标内容的特征。建议要求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认证(本次招标的设备里,有大量的危险化学品的供货)。建议要求投标人营业业绩达到一定的数额(表征投标人规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是工程货物类招标,采用的是综合评标办法。本项目包含货物的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及3年的维保服务等,对潜在中标人的履约能力(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售后服务能力、业绩、资质、荣誉及投标人的服务人员资质、奖项荣誉等)有一定要求。

 

23.招标文件评分项目里,关于:“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为同一品牌或所投产品品牌为同一集团母公司所属品牌的,得3分;非同一集团母公司所属二个品牌的,得2分;三个品牌以上不得分。”的描述,考虑到设置品牌中,仅HachDKK-TOA是其关联品牌,产品线不存在技术共享和技术共同沉淀,完全独立的研发和生产)一家可以满足得3分,其余品牌都无法满足,存在不合理。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为同1-2个品牌的(指非同一制造商),得3分;三个品牌的,得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24.评分办法里,业绩合同是指必须是投保人作为供货方(乙方)的业绩吗?

答:指投标人的业绩。

 

25.招标文件要求:所有仪表的数据要求接入水厂自控系统,包含通讯线缆的敷设和通讯的调试,通讯接入方式以各个厂现有条件为准。设备安装及材料(取水管路等)、设备数据接入自控系统的软件编程工作,是否都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是否需要提供电子工程与智能化集成资质或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答:投标人负责提供,招标人审核;不需要提供电子工程与智能化集成资质或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6.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产品推荐的品牌的描述为:“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推荐品牌均为国际一线品牌,如果我们投标其他品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才能被认为是同等可参考的品牌呢?

答: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承诺即可(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不含报价)”),中标人标后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产品彩页,官网截图等)供招标人审查。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1.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资质”现变更为:

投标人

资质

6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的,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起草或参编《编制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标准起草参编单位”信息页面的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投标人参与过国家级水质监测技术研究(或国家级水质检测设备研发课题研究)的,得2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课题任务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现变更为:

投标人

荣誉

4

1.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

注:1.本小项满分4分,无时间要求,本项仅计取两个奖项评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奖杯、奖牌、奖状);

2)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3)科学技术进步奖公报及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扫描件;

3.如为协(学)会颁奖,则“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

4.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服务人员奖项、荣誉”现变更为:

服务人员奖项、荣誉

4

投标人拟派的服务人员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

注:1.无时间要求,本项仅计取两个奖项评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自202071日(含)以来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4.如为协(学)会颁奖,则“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

5.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

      联系人:葛磊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866223831

 

                   202112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7日

附件:合肥供水集团水质在线仪表及备品备件采购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