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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派河国际物流园一期工程疏港大道-物流园形象工程(雕塑)
原项目编号: 2020BFJAZ0247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派河国际物流园一期工程疏港大道-物流园形象工程(雕塑)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JAZ0247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 1.投标人提出:商务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奖项: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文化艺术类市级奖项的,每个得2 分;具有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 3分。本项满分6 分。 问:该项目为“雕塑”,得分标准应该为雕塑类奖项;而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奖项对应的是“文化艺术”,文化艺术的涵盖范围很广,例如:书法、绘画、舞蹈、音乐等都属于文化艺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2. 投标人提出:商务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资质: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为中国美术家协会或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理事以上级别的,得 2 分。 问:雕塑工程项目负责人一般以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来评分,而“理事以上级别”是协会行使权力的人。该项评分标准中以人员在社会团体的级别高低、职务大小进行打分,有失公平、公正原则,属不合理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认为: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中国美术家协会或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理事以上级别的相关要求仅以投标供应商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方面考虑;而并非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3. 投标人提出:商务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学会会员证书的,得2 分。 问:雕塑属于美术范畴,且雕塑在省级美术家协会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该项评分限定工艺美术学会有失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雕塑属于工艺美术,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是隶属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国家一级学会,接受中国轻工联合会工作指导、民政部监督管理,并设有雕塑专业委员会。本项目“商务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的相关要求仅以投标供应商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方面考虑;而并非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或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4. 投标人提出: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其投标报价评分得该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其他评标价对应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问:请明确评标基准价是有效投标人的最低价为基准价,还是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平均价为基准价? 答: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5.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人的项目负责人 2020 年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问:项目负责人为法人,是否可以不提供社保? 答: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6. 评标办法中2.2.3(1)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
证书的得 2 分; 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为中国美术家协会或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理事以上级别的,得 2 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已达到退休年龄,社保已停缴,是否可以理解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须提供社保? 答: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已达到退休年龄,社保已停缴,可以无须提供社保,但须提供退休证明及与投标人的聘用合同扫描件。 第二部分: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项目负责人奖项 6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文化艺术类市级奖项的,每个得 2分;具有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荣誉奖项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同一奖项不重复计分,仅以最高得分计一次。 变更为: 项目负责人奖项 6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雕塑类市级奖项的,每个得2分;具有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 3分。本项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荣誉奖项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同一奖项不重复计分,仅以最高得分计一次。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项目负责人资质 4分 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为中国美术家协会或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理事以上级别的,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变更为: 项目负责人资质 4分 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得2分; 2.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为中国美术家协会(或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理事以上级别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23分 (2)技术部分:41分 (3)投标报价:30分 更正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23分 (2)技术部分:47分 (3)投标报价:30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朱斌 联系方式:0551-63878906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68、66223831 2020年12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7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