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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 1-5 号人才公寓、6 号学生公寓、1-15 号专家楼、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人防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0BFGAZ01774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0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 1-5 号人才公寓、6 号学生公寓、1-15
号专家楼、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人防设备采购(2次)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GAZ01774 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根据招标人要求,已发布的招标补疑中“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总承包服务费按照5064.78元计入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 1-5 号人才公寓、6 号学生公寓、1-15
号专家楼、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人防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报价的(不含暂列金额)的1%计入投标报价,无论投标人报价多少,最终结算均按照投标价的(不含暂列金额)的1%扣除支付给总包单位”更改为“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总承包服务费按照5064.78元计入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 1-5 号人才公寓、6 号学生公寓、1-15 号专家楼、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人防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报价的(不含暂列金额)的3%计入投标报价,无论投标人报价多少,最终结算均按照投标价的(不含暂列金额)的3%扣除支付给总包单位。”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根据安徽省人防办2019第38号通知规定:战时通风设备质量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人防专项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战时通风设备出具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检测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付款方式:根据安徽省人防防化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所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安装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化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履约保证金,由于人防设备工程属于特种行业,由人防办直接主管;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签订后,要送到当地人防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质监站会对人防设备生产质量、安装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全程监督。按照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人防设备工程无履约保证金。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4.根据安徽省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约定:无质保金、免费保修期一年。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清单工程量与图纸量不符;清单只有防化部分设备,根据人防验收要求例如:战时风机、战时通风管、防火阀、插板阀、风量测量装置、超压测压装置等大部分设备没有,请明确是按图纸实际量报价还是报招标清单报价。 答:战时风机、战时通风管、防火阀、插板阀、风量测量装置、超压测压装置在总包范围内。按照招标清单报价。 6.招标清单中的防爆地漏、防密门外门铃呼唤按纽因人防设备厂家不具备安装条件,只负责供货不安装。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合肥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暨中科大高新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5089号 中国科技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综合主楼八楼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551-65326539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9、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3日
附件: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1-5号人才公寓、6号学生公寓、1-15号专家楼、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人防设备采购(2次)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