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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复建点(I-A、I-B地块)人防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BAZ02409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0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复建点(I-AI-B地块)人防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项目(1标段:防护设备)招标文件补疑1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0BFBAZ02409-1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付款方式:《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中所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请明确。

答:付款方式修改为:一、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二、门框全部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三、门扇全部送到现场,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5%;四、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2%;五、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本工程保修期(保修期为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后一年)满后30日内全部无息退还。

2.施工水电费: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第二条第三款已经明确指出,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请明确。答:招标文件和招标补疑内有明确说明。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税率:我公司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明确。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吊环:吊环在施工图纸属于结构工程中的钢筋预埋,不属于人防防护设备施工范围。请明确。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非标门:招标清单金葡萄家园二期复建点(I-A地块)中20HHFM1820(6)27HHM1820为非标门建议改为GHFM1820(6)GHM1820。请明确。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图纸与清单:在招标清单金葡萄家园二期复建点(I-A地块)中14HFM1220(6)24项分别为2樘,而实际图纸中分别为1樘,第17HHFM1220(6)招标清单中为5樘而实际图纸中为6樘,第25HHM1220招标清单中为6樘而实际图纸中为7樘。请明确。

答:已复核人防平时图纸,清单工程量无误。

7.防爆地漏:招标清单金葡萄家园二期复建点(I-B地块)中19项给、排水附(配)件防爆波地漏,我公司只供货不安装。请明确。

答:需要中标人供货及安装。

8.贵司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第六条双方责任第3点“甲方应提前 10 日通知乙方门框送货时间,提前 10 日通知乙方门扇送货时间”,人防门扇从生产制作到成品出厂周期至少为30日历天,门扇通知时间建议修改为提前30日。

答:甲方应提前10日通知乙方门框送货及安装时间,提前30日通知乙方门扇送货及安装时间。

9.贵司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第七条违约责任中甲乙双方违约金比例不一致,建议统一为万分之二。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0.贵司提供的1-B地块工程量清单中包含防爆地漏,而1-A地块工程量清单中却无防爆地漏一项内容(1-A地块防爆地漏数量为30),防爆地漏人防设备厂家仅供货,不提供安装,请贵司明确。

答:仅计入1-B地块防爆地漏,1-A地块防爆地漏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防爆地漏需要供货及安装。

11. 《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中第二条价款确立方式第3点内容为“双方约定:产品价款 / %为安装费用, / %为运输费用, / %为税金, / %为质量检测费。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贵司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无施工配合费相关内容,建议参照《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内容执行,添加相关内容,取消施工水电费。

答:招标文件和招标补疑内有明确说明。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

人:余工  

    话: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人:张工

    话:0551-6622377866223831

2020102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3日

附件:10.23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复建点(I-A、I-B地块)人防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1标段(防护设备)2020BFBAZ02409-1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