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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度电梯集体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196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度电梯集体采购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2020BFFAZ01963-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根据贵单位前期发布的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电梯集体采购(招标编号:2020BFFAZ01963-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品牌电梯生产厂商。根据我单位多年市场投标及客户服务经验,为更好提供电梯销售及安装等综合服务,再次建议修改为:投标人须为所投品牌电梯生产厂商或其指定唯一授权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需满足:具有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投标人具有直接与电梯客户签订所投品牌电梯近201711日以来2000万及以上业绩合同至少一份(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及网上发布中标截屏资料)做为资格标准,还请贵单位酌情批准,为感!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53.1资质要求“3.1.2要求货梯B级及以上资质”,而招标文件P20页要求“货梯A级资质”,目前各电梯制造商货梯制造资质都为B级,建议此条修改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货梯B级资质 ”。

答:以B级为准,招标文件“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此处内容系笔误。

3.招标文件P45页制造厂家的制造技术实力中所投货梯产品的最大载重≥5000KG,目前市面上通用的电梯制造厂家货梯最大载重均为5000KG,建议此条修改为“1、所投货梯产品的最大载重 4000KG≤最大载重≤5000KG,得 3分; 2、所投货梯产品的最大载重 3000KG≤最大载重<4000KG,得 2分; 3、所投货梯产品的最大载重<3000KG,不得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P46页制造厂家配套的安装机构技术实力中“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 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满 8 年(含 8 年)以上的得 5 分。 2、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 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满 6 年(含 6 年)以上的得 3 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 级资质证书并持证运营满 4 年(含 4 年)以上的得 1 分。 4、其余不得分。”建议此条修改为“1、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且分公司成立满8年(含8年)以上的得5分。2、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且分公司成立满6年(含6年)以上的得3分。3、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且分公司成立满4年(含4年)以上的得1分。4、其余不得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P46页企业资信“1、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在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五星级单位的得3 分,其它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2、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2018-2019年度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3分,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此条不能完全凸显企业硬实力,并且具有排他性,建议修改为“1、制造商获得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制造商获得“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制造商获得“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梯生产厂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的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电梯生产厂家公章,否则不得分。”

答:此内容并无排他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P5及评分办法业绩要求:“设备安装及供货业绩要求”因行业内电梯设备合同均由制造商签订,安装合同均由当地分公司签订,烦请帮忙明确制造商分公司签订的安装合同是否满足招标要求,是否可累计计算金额;烦请贵方帮忙明确。

答:予以认可。若项目供货部分和安装部分是分开签订合同的,且供货部分合同乙方为投标人,安装部分合同乙方为投标人分公司,供货部分合同和安装部分合同视为单个合同,单个合同总金额以供货部分合同总金额和安装部分合同总金额合计为准。

8.P6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010130930分”因该项目属于特大项目报批流程较为复杂,时间过于紧迫,且招标文件P30页也明确了答疑发出时间距离开标时间不足15日的,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为了让投标人留有充足的时间准备投标,建议该项目开标时间延期一周以上,烦请贵方准允。

答:本项目延期,详见延期部分。

9.P15设备付款条件“3:货到现场前25日付至该批次设备合同价的75%”,因制造商收款均是以80%为一个节点,希望贵方可将此条更改为:“3:货到现场前25日付至该批次设备合同价的80%”烦请贵方准允。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0.P2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描述业绩需全部质检部门安全检验合格需提供承诺,烦请贵方帮忙明确是否仍需提供全部梯台的质监部门验收报告,因验收报告数量太多建议仅提供承诺;烦请帮忙明确。

答:业绩证明资料仅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承诺,无需提供验收报告,按招标文件执行。

11.P46制造商厂家配套的维保承诺及质保期“1、质保期(质保加免费维保);在响应招标文件基础上”因文件中未对免费维保时间进行描述,烦请帮忙明确免费维保是否指的是6个月的临时维保期维保费。

答: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十、技术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为所有电梯通过安装完成,临时维保期满后不少于24个月。

2)三大主要部件(控制柜、门机、曳引机质保期为三年。非正常使用除外)。

3)维保期为质量保证期满开始计算。

12.P47主要配置的统一性“所投电梯控制系统、曳引(拖动)系统、门机系统品牌与所投电梯均为同一品牌的得2分;”据了解行业内货梯仅有日立(中国)一家知名品牌满足上述评分要求,为了让更多品牌参与2标段,建议取消此条评分办法。

答:此内容并无排他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3.P94轿厢装潢中要求“货梯梯需提供液晶显示及层层到站灯、到站钟”;建议取消:液晶显示及层层到站灯、到站钟,更换为红色点阵显示。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4.根据20195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 号)相关要求,依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新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不填写许可级别,最高级别(A1)时不填写技术参数,表示技术参数不限,具体产品技术参数范围见相关产品型式试验证书。请问招标人:由于投标人更新证书后证书不显示其级别,新证书是否符合资质要求。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已明确相应内容。货梯资质以B级为准,招标文件“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此处内容系笔误。

15.招标文件P199、投标人中标后须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后期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与项目所属分子公司、总承包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率:设备采购 13%增值税,安装工程9%税率”

关于报价要求中安装费的税率是9%,目前包括我公司在内很多电梯企业安装部分都实行简易征收,安装费的税率为3%,如采用安装9%的税率进行报价,则无形中增加了用户的采购成本,因本项目电梯配置要求偏高,防止投标人成本核算超出项目预算导致本项目流标。此处建议更改为“9、投标人中标后须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后期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与项目所属分子公司、总承包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率:设备采购 13%增值税,安装工程3%税率”。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6.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0 10 13 09 30 分,因本项目采购需求较大且电梯配置复杂。厂家询价等相关工作均需要准备时间,期间恰逢双节假期。建议开标时间推迟到1020号以后。

答:本项目延期,详见延期部分。

17.招标文件第9页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正式通知后50个日历天内供货;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取得电梯检验合格证书。”

问:因本项目涉及大载重电梯及大量非标内容,建议交货及安装周期调整为: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正式通知且收到排产款、明确全部技术细节、双方确认盖章图纸后90个日历天内供货;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取得电梯检验合格证书。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8.招标文件第15页付款方式条款。

问:1.设备结算价为设备价±设备层差价费±米差价费+选配功能费用+其他,安装结算价为安装价±安装层差费+临时维保期费用+其他,设备层差价费、米差价费、选配功能费用、安装层差费在电梯排产前都能确定,建议除第一笔预付款外,其他节点都按照设备结算价及安装结算价计算;2.本项目的付款涉及大量移交结算的款项,建议增加付款最晚节点条款。3.为免歧义,特别澄清,尽管设备款由施工总包单位支付,但设备制造不涉及现场农民工,故设备款100%不涉及农名工工资专用账户。如当地政府要求经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支付现场农民工工资的,安装合同价款中的20%改为授权甲方按每月造册金额直接支付农民工,剩余80%安装合同价款仍按合同约定的安装付款方式支付。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9.招标文件第18页,“未能满足当地主管部门验收要求的,中标人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通过。不得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问:非中标人原因导致的未能验收通过不能包含在内,建议调整为“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满足当地主管部门验收要求的由中标人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通过。不得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0.招标文件第19页,“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参与,在移交物业公司前,电梯的成品保护由中标人负责(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设备在此过程中的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取得特检院出具的电梯检验合格证后,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电轿厢的防护工作。”

问:请明确成品保护的具体要求。

答:中标人须在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移交物业公司前对所有已完工内容的成品进行保护。

21.招标文件第46页评分标准企业资信第2条,“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2018-2019年度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3分,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得得2分,其余不得分”

问: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仅为2018-2019年度,其他年份并无此信用评价,仅以此单个年度作为评分依据不合理,另企业资信第1条和第2条都是关于维保服务评分,相对重复,无法体现企业资信的评审,建议将第2条调整为“所投电梯生产厂商具有银行评定的AAA级企业信用荣誉的,得2分,AA级企业信用荣誉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银行信用等级证明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2分”。

答:设置合理,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2.招标文件第47页评分标准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资质,“拟派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

问: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七条之规定,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得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即建造师必须注册在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单位。但2014116日住建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已取消了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该证书主要针对建筑工程并不能完全适用于电梯行业,建议修改为“拟派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另社保证明建议增加“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3.招标文件第93页控制系统:32位全电脑微机控制(联网)

问:联网指的是配置BA接口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联网指配置RS485接口。

24.招标文件第99,14.工程结算审计、跟踪审计(含签证审核)中,其审增额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审减率超过10%的,其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按皖价服[2007]86号的相关规定全额支付,由发包人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劳保基金由中标人自行交纳”。

问:1、投标人无法估算审计可能会产生的费用,烦请修改为审计费用由招标人负责。2、劳保基金具体的交纳标准是什么?如何交纳?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2、劳保基金投标人自行考虑。

25.招标文件第102页,“中标人配合智能化施工单位做好摄像头、音箱、信号线等预留预埋及安装工作。”

问:中标人配合智能化施工单位做好摄像头、音箱、信号线等预留预埋工作,安装工作应由智能化施工单位负责。

答:中标人配合智能化施工单位做好摄像头、音箱、信号线等预留预埋工作,安装工作由智能化施工单位负责。

26.招标文件报价明细表

问:报价明细表表格中评标总价不含层差价,层差有一个单独的报价表,是否应该将层差价格单独列一栏到报价明细表表格中,即评标总价=设备合价+安装合价+消防功能电梯合价+无障碍电梯功能合价+6个月临时维保期合价+米差合价+层差单价合计(设备费)+层差单价合计(安装费),表格中米差合价、层差单价合计是否为米差单价、层差单价乘上台数?

答:米差合价为报价明细表中数量(台)*米差单价(元/米),层差单价合计为层差报价表中层差单价合计金额,无需乘上数量(台)。

27.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01013日,因本项目台数大、金额高,我公司为国际一线品牌,招标文件涉及的商务条款审批程序流程多、时间长。为保证我公司有机会参加此次投标,申请开标时间延长至答疑发布之日后15个工作日。

答:本项目延期,详见延期部分。

28.本项目合肥智慧产业园B地块一期货梯图纸门洞高度为2200mm,烦请进一步确认,满足开门高度2400mm,门洞高度至少满足2500mm

答:土建已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9.目前参数中电梯对重安全钳未做要求,因大多数项目都没有图纸,无法复核底坑下部是否有进人空间,请进一步确认是否有需要考虑对重安全钳的电梯?

答:按国标执行,造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0.招标文件P20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货梯A级资质,此条与招标文件P3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货梯B级资质不一致,且目前行业内货梯制造资质最高等级即为B级,是否是以P3相关描述为准,货梯B级资质即可?

答:以B级为准,招标文件“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此处内容系笔误。

31.招标文件P18注意事项2中描述总包配合费时,未做明确表述,只明确了施工水电费,为了利于后期配合工作,方便投标人统一核算成本,是否能明确总包配合费的计算方式或者价格?

答:总包配合费不报价,由招标人支付。

32. 招标文件P46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体系认证评审项中如下描述:

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证齐全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此条描述加分项主体不明确,且绝大部分电梯制造商均具备该体系认证,不符合贵司对于项目精益求精、对供应商择优选择的本意,且后期具体履行项目的均为制造商当地分公司,结合项目以及招标人利益考虑,建议修改为: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证齐全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3.招标文件P46评标办法中投企业资信评审项中如下描述:

1、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在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五星级单位的得3 分,其它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2018-2019年度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3分,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官网评定截图加盖制造商公章。

以上两项均针对售后服务,考核有重复,信用评价安徽省去年才开始评审,不能证明获得单位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水平,且2项同时满足的行业内就3家,有一定倾向性,建议修改为:

投标人获得省级(含)及以上政府质量奖的得3分,获得市级政府质量奖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答:设置合理,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4.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101309:30(北京时间),由于此次招标为两个项目招标,此次项目采购量较大且参数较为复杂,又涉及到中秋和国庆共计八天节假日,且我司为外资企业,相关的投标申请流程较长(价格计算,价格审批、保函申请等),可否将时间延长至2020102809:30(北京时间)截止?

答:本项目延期,详见延期部分。

35.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度电梯集体采购-2标段,P93页要求2000KG货梯采用旁开双扇门,由于用户出行习惯使用中分门,电梯由中分门改成旁开门会极大的影响用户体验感,且为了美观,建议货梯同样采用中分门。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6.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度电梯集体采购-2标段,P17注意事项1要求“所有电梯井道、机房、洞口、基坑尺寸以及缓冲高度等均以施工图为准,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电梯深化设计。投标人务必到现场勘察,满足现场实际尺寸要求,为达到尺寸要求产生的安装费由厂家负责。该尺寸是参考尺寸,最终尺寸待中标后确定;”电梯并无土建资质,建议此条修改为“所有电梯井道、机房、洞口、基坑尺寸以及缓冲高度等均以 施工图为准,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电梯深化设计。投标人务必到现场勘察,满足现场实际尺寸要求,由于电梯单位深化图纸错误造成后期为达到尺寸要求产生的安装费由厂家负责,若总包单位未能按照电梯深化图施工造成的后期整改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该尺寸是参考尺寸,最终尺寸待中标后确定”。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7.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度电梯集体采购-2标段,注意事项2要求“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参与,在移交物业公司前,电梯的成品保护由中标人负责(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设备在此过程中的损坏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临时用梯期间,各个单位均会使用电梯,所以建议此条修改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参与,在移交物业公司前,电梯的成品保护由中标人负责(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设备在此过程中的损坏由谁损坏谁负责。”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8.招标文件P47页评分项中,主要配置的统一性要求:所投电梯控制系统、曳引(拖动)系统、门机系统(门锁)品牌与所投电梯均为同一品牌的得2分;

所投电梯控制系统、曳引(拖动)系统、门机系统品牌中任意两个与所投电梯为同一品牌的得1分, 所投电梯控制系统、曳引(拖动)系统、门机系统品牌中仅有一项与所投电梯为同一品牌的得0.5分; 其他不得分。因我司货梯无法满足三大件与投标品牌保持一致,但我司货梯的供应商均为国内一线供应商,货梯产品功能,技术等满足此次招标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9.招标文件P48页评分项中,轿厢内装修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召唤箱、电梯吊顶、厅内操作面 板等样式图册和装修方案(均不低于 5 种),从美观性、色彩搭配、空间层次、适用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分。优的得 1.5 分<F2 分,良的得 1 分<F0.5 分,一般的得 0 分<F0.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因货梯不同于客梯,货梯主要考虑的是实用性与耐用性,对美观度要求不高,建议货梯的召唤箱,吊顶,厅内操作面板按投标人自报即可以节省采购成本。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0.招标文件P95页,2.4电梯功能要求:特殊选配功能“残疾人操纵箱,三面扁平发纹 不锈钢扶手,中间板镜面不锈钢,语音报站,盲文按钮。”因货梯主要用途用于运输货物,乘坐环境差,一是基本不会有人或残疾人乘坐货梯,而且如果配置了无障碍功能中的残疾人操纵箱,扶手,这些外部部件,会占用轿厢空间,使轿厢空间不规整,同时进出货物很容易会损坏这些部件,镜面不锈钢很容易被刮花,实用性不高,建议货梯配置语音报站或者轿厢到站钟即可。

答:“消防/无障碍”电梯功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报价,后期根据业主要求决定是否选用。

41.招标文件P95页,2.4电梯功能要求基本功能(A1/A2/B档均有):32五方对讲系统(无线),请问货梯是否也按此要求配置,请明确。

答:货梯增加五方对讲系统(无线)功能。

42.招标文件P94页,3.轿厢装潢要求货梯类别要求厅外配置到站钟和到站灯。因货梯讲究简单大方和使用性,建议取消到站钟和到站灯,可以配置轿厢到站钟或语音报站,电梯到达楼层时轿内和轿外乘客均可以听到,厅外配置带层站显示的一体式外招即可。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0139:30”,现延期到“202010289: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5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101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3日

附件:2020BFFAZ01963-2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