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运动场维修改造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2291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FAZ02291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详细评审标准”2.2.3(1)商务评分标准制造商获奖情况:所投围网生产厂家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赛事荣誉,每个荣誉得1分,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事实依据:颁奖文件通常都是以证书、奖杯、奖牌、奖状等方式作为证明依据,但招标文件却提出不含以上文件,此条款存在不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求更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详细评审标准”2.2.3(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参数:根据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20分,每有1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 注:根据供货要求中的★要求进行响应即可,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事实依据:针对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这一说法,会存在部分投标人为了中标而采取非法手段使用假检测报告,且中标后再提供证明文件,中标人在投标到开标结束时间,将有足够时间按项目要求做一份新的检测报告以蒙骗过关,这样对参与此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行为。 请求更改为:根据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20分,每有1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注:根据供货要求中的★要求进行响应,投标时提供盖厂家鲜章的证明材料,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厂家鲜章的证明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原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5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运动场改造或运动场施工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合同内容须包含塑胶跑道及人造草坪;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 业绩要求单个合同须包含塑胶跑道及人造草坪且总金额不低于800万元,国内大部分塑胶跑道或人造草坪的项目招标没有篮球场、网球场、看台等一些附属设施,也有一些项目招标是跑道、草坪、篮球场、看台等分开进行招标,故单个合同金额一般都没有800万元,我们应该放宽条件接纳更多优秀的潜在投标人,不应该通过业绩来限制优秀的潜在投标人,建议招标业绩要求修改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运动场改造或运动场施工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合同内容须包含塑胶跑道及人造草坪;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42页2.2.3(1)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运动场改造或运动场施工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合同内容须包含塑胶跑道及人造草坪、球场;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投标人须知附录3。2.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评分项。 同上,建议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修改为300万元。 答:详见变更部分。 5.招标文件43页2.2.3(2)技术 评分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20分,每有1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注:根据供货要求中的★要求进行响应,投标时提供盖厂家鲜章的证明材料,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厂家鲜章的证明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原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该在招标过程中对产品品质和供应商进行严格把关,而非在中标后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这完全不合理,不能本末倒置进行招标,对我们专业体育人完全不公平,我们应该享有一个公平的招标环境,着重去重视产品的品质施工单位的资质,为了避免不专业的人士破坏本次招标程序和招标公平性,建议文件修改为投标时须按供货要求中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有1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以保证按时施工,避免中标后提供不出来扯皮等情况发生而延误工程工期和工程质量,所以供货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在标书中提供经专家评委严格评审决定才合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分项中 售后服务承诺 2分 1.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年质保期的基础上,投标人每承诺增加1年质保期(不足1年不得分),得1分,满分1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为准。 2.投标人承诺质保期满后 2 千元以内的维修免费,2 千元以外的维修按成本价收费。投标人承诺接报后 1 小时内响应,8
小时内到达现场,48 小时内处理完毕。满足以上要求的,得1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为准。不承诺或承诺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 售后服务承诺 2分 投标人须承诺接报后 1 小时内响应,8 小时内到达现场,48 小时内处理完毕。同时,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年质保期的基础上,投标人每承诺增加1年质保期(不足1年不得分),得1分,满分2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为准。不承诺或承诺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评分项中: 投标人业绩 6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运动场改造或运动场施工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合同内容须包含塑胶跑道及人造草坪、球场;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 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投标人须知附录3。2.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评分项。 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6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运动场改造或运动场施工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合同内容须包含塑胶跑道及人造草坪、球场;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投标人须知附录3。2.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评分项。 3.招标文件“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变更为附件中内容,详见附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