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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文局仪器设备采购第4包:安徽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提升仪器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HZ01308
    项目名称:安徽省水文局仪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8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电子天平(万分之一)参数现修改为:

    

    
    
    
    
    
    
    
    
    
    

    
3

    

    
电子天平(万分之一)

    

    
一、要求

    
1、主要用途:样品称量;

    
2、工作条件:40-80%RH,环境温度:5-40℃,

    
适用电源: 220V±10%50Hz
    

    
二、技术指标

    
2.1量程:320g

    
精度:0.1mg

    
重复性:0.1mg

    
性线:0.3mg

    
秤盘尺寸:Φ90mm

    
典型稳定时间:2s

    
2.3用户操作界面:采用彩色触摸屏技术,自解释图形和纯文本的中文交互式用户指南,可以带手套操作,滑屏操作,屏幕可以调节亮度和声音大小。

    
2.4四级防震以防止震动干扰称重结果,可以通过显示器一键式调整震动的级别,简单方便。

    
2.5称重传感器采用高级部件和材料打造出新的单体传感器,计量指标一致性好,不受外界温度波动和振动环境影响。

    
2.6自由拆卸风罩,视野清晰,内室采用防溅设计,无死角便于清洁。

    
2.7称量屏蔽环底盘,镀有防化学品表面处理涂层,可耐受各种化学品腐蚀。

    
2.8防风罩可以补偿环境温度,因此能够将温度对称重结果的影响降至一个最低的水平。

    
2.9任何掉落的样品均不能影响到左右玻璃门的开启顺畅性。

    
2.10通信接口自动识别天平打印机和电脑等设备,可设置数据输出间隔,可选择表格格式和文本格式数据传输协议。

    
2.11天平能按照USP最小称样量要求监控天平的合规性。

    
2.12密码保护功能,仅限授权人员可调整天平设置。

    
2.13全自动温度和时间触发的内部校准及调整功能消除温度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2.14检测到不确定称量结果时,当称重结果低于USP最小称样品重量限制、天平不水平或者需要执行内部校准|调整时暂时中断至打印机或者计算机的数据传输

    
2.15校准过程的所有数据都能存储,并可在天平的触摸屏上随时查阅,打印。以便可以针对质量保证要求进行追溯。

    
2.16带有报警功能的智能电子水平泡和交互式用户指南,在屏幕上显示图形指示水平调整,确保天平水平。

    
2.17下部吊钩,满足大体积称量。         

    
2.18应用程序:触摸屏技术显示支持特别的实验室应用程序,如混合、组分、统计和转换等;以及标准的实验室应用程序,如称重、密度、百分比、检重、峰值保持、计数和不稳定状态等。        

    
三、基本配置

    
主机(含触摸显示屏)、防腐蚀屏蔽盘、玻璃防风罩门、数据接口、防尘、防划伤保护膜等。

    
四、售后服务

    
4.1中标人须到采购人提供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进行操作试验,直至运行正常,为仪器操作人员提供必须的免费的操作及维护培训。在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并免费更换有故障的零部件,负责处理和解决故障,制造商在安徽有维修工程师,且技术服务中心(包括维修中心)应当提供所有的服务,包括备有零配件等。

    
4.2 保修期内,若出现问题或采购人提出需对仪器进行维护和保养,投标人在收到用户方的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要求,24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

    

    
1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延期至:20200925 0930分。

    
3、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6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0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技术参数响应”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技术参数响应”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招标文件硬件设备的“★”号与非“★”号技术参数的产品不少于三家,并无限制性。
    3、能否修改招标文件评分项中“技术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指标?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技术方案是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与实施能力的体现,技术方案详细说明投标人对所投产品是否了解充分,是否了解所投产品的性能和技术优势,便于选出性价比最高的产品。因为检测结果作为水质是否达标的评判依据,特别是全自动紫外测油仪实施时间短,在生产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需要解决的问题,更需要厂家及经销商提供精准和全面的人员培训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确保仪器正常使用。评审因素已量化到相应区间,且已设置各区间对应的分值,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4、能否修改招标文件评分项中“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指标?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仅作为评分项。经采购人核实,市场满足的厂家至少三家。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5、能否修改招标文件评分项中“企业综合实力”指标?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企业综合实力体现了投标人的综合实力,特别是技术维护能力,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与所采购的产品、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均有直接关系,与项目实施的需求相关,且仅作为评分项,经采购人核实,市场满足的厂家至少三家。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6、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全自动紫外测油仪”中提供产品照片的问题,建议删除。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提供照片是为了更好的了解产品的性能和技术,确保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是真实存在的,也为了防止投标人虚假应标。经采购人核实,市场满足的厂家至少三家。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7、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离子色谱仪(进口产品)”中提供产品彩页和截图的问题,建议删除。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要求提供产品截图或彩页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水文局
    地址:合肥市桐江路19号
    联系方式:0551-62167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0551-66223645

附件:安徽省水文局仪器设备采购第4包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