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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一期孵化园B区5号、6号、7号楼施工人防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206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8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一期孵化园B区5号、6号、7号楼施工人防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安装工程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FAZ02060-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清单中的1、3、7-14项不属人防专业,第43项气密测量管应在结构施工前由总包单位预埋到位,建议取消以上报价。 答:第1、3、7-14项以上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第43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中补疑第二部分:设计文件及技术补充说明第一条。 2.招标清单中的5、6项人防设备厂家不具备安装条件,故只供不安装。 答:第5、6项安装供货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根据安徽省人防办2019第38号通知规定:战时通风防化设备质量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人防专项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战时通风防化设备出具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检测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 答: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4.履约保证金:由于人防设备工程属于特种行业,由人防办直接主管;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签订后,要送到当地人防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质监站会对人防设备生产质量、安装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全程监督。按照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人防设备工程无履约保证金。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根据安徽省人防合同约定:施工配合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质保期:根据安徽省人防合同约定质保期为一年。 答:同意修改,本项目免费质保期变更为一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省信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3日
附件:2标段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