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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1号科研楼亮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GAZ0100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8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1号科研楼亮化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GAZ01000
第一部分:答疑部分
1、P47页:拟任施工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是否有矛盾(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和评分标准分数不一致)。
答:详见变更部分。
2、付款方式答疑:
招标文件P15页显示:
招标文件P55页显示:
该项目为货物采购及安装标,建议按照合同内容设置付款条件?
答:本项目无预付款。付款方式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0.10.1项“付款方式”和“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的“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为准。
3、质保期疑问:是3年还是2年
招标文件P97页显示:
答:质保及免费运维期3年,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10.1项“付款方式”要求返还维护费用。
4、本项目是否纳入合肥市灯光集中控制系统请明确。
答:不纳入。
5、设计任务书中:7.4.2LED智能灯具要求-出光角度180°效果视点表达无死角,经咨询相关厂家后,出光角度180°,角度太大,很容易产生炫光,建议改为120度。
答:投标人投标时可进行方案优化设计,中标后设计方案必须经过建设单位确认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论证,如不能通过则必须按原设计方案执行,费用不做调整。
6、设计任务书中:7.4.3LED智能控制器要求-具有两路总线的输出,每路能够控制900个总线灯具像素点。建议采用国际标准DMX512控制,每路灯具不建议超过512个通道数据。
答:投标人投标时可进行方案优化设计,中标后设计方案必须经过建设单位确认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论证,如不能通过则必须按原设计方案执行,费用不做调整。
7、若组成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评分标准部分是否仅需要提供联合体主体单位证明文件即可?且联合体成员方(设计单位)相关资料加盖主体单位电子签章即可?
答:若组成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评分标准部分仅需要联合体牵头方(施工方)证明文件即可。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
8、资格评审业绩要求: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否为同一业绩?
答:可以为同一业绩。
9、一般工程合同多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等三部分,且这三部分内容中没有“合同供货范围”的条款。请问:业绩要求中的合同供货范围可否用工程承包范围或工程内容代替?
答:可以。
10、招标文件公告部分要求:3.8.1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须为照明或机电工程相近专业;
请问:建筑电气设计专业是否符合照明或机电工程相近专业并参与评审?
答:建筑电气设计专业可以被认可为照明或机电工程相近专业。
11、根据2020年7月27日发布的答疑文件,答疑文件上传的设计所需的关键基础资料及其他变更资料影响设计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开标时间应以发布答疑文件之日起延期15日,请给予意见!
答:详见延期部分。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拟任施工项目经理答辩”项现变更为:
拟任施工项目经理答辩 |
10分 |
施工项目经理答辩不另提出答辩问题。施工项目经理重点阐述本项目的特征、重难点以及对策、管控思路等,自行阐述,要求脱稿(限时10分钟):依据施工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评审。优的得8分≤F≤10分,良的得6分≤F<8分,一般的得1分≤F<6分 注:根据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上开评标系统中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界面“序号”栏显示的顺序进行答辩。项目经理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与介绍,未带有效身份证明参与介绍的,不得分。 |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9月07日10时30分”,现延期到“2020年09月11日9时30分”;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4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9月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