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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电梯集中采购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1442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电梯集中采购定点单位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FAZ01442

第一部分:答疑部分

1、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关于客梯A级资质已经不再体现,请问若我司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取得了客梯A级资质,我司将以前的许可证及最新的许可证均提供至投标文件中,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

答: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能体现投标单位客梯资质为A级,且投标人将变更前后的证书扫描件均放在投标文件中,则投标人满足“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2项要求。

2、招标文件P1510.10.1付款方式:(1)设备款:具体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 30 %的预付款(付款 前需提供等额保函,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退还),发货前再 付 50%(付款前需提供等额保函,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退还), 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剩余尾款。 (2)安装款:按进度付款,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至 70%, 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请问能否偏离?若偏离是否废标?

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付款方式中的设备款不变,安装款支付条件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3、招标文件未对合同签订方式约定,可否设备合同与制造商直接签订,安装合同与制造商在皖直属的具有安装、维修A级资质的分公司签订?

答:框架合同约定的“设备生产、发货、安装、验收及移交”等均由中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直接签订。

4、在合肥区域内,根据特检院的要求,有机房电梯内需要设置空调,烦请告知空调是否招标人自理?若由投标人负责,则请告知具体要求?

答:招标文件P83页第10条已明确:“机房空调由投标人按要求负责采购安装,费用含于电梯设备投标报价中。”

5、本次答疑还需回复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080609 30分,时间很紧,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申请和投标文件制作等,开标日期能否酌情延迟,谢谢!

答:详见延期部分。

6、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投标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格式受限制于单个文件不超过25兆,总文件大小不超过50兆,因投标文件所涉资料扫描件较多,为确保投标文件不因清晰度原因影响评标,请将电子投标平台的投标文件格式设置为单个文件不超过50兆,总文件大小不超过100兆,谢谢!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自行处理,本项不予调整

7、招标文件P78中技术服务条件“5、免费质保、维保期以及临时维保期内发生任何原因引起的与设备、零部件、材料有关的问题时,中标人应于收到用户通知及时派遣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和必要的更换。”涉及“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投标人无法给予免费处理,请明确,谢谢!

答: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的内容,依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界定责任。

8、招标文件报价清单表中担架电梯要求轿厢尺寸为1.5m(净宽)*1.6m(净深),请问轿厢尺寸能否为1.6m(净宽)*1.5m(净深)?此尺寸满足担架电梯的相关规范要求,是否视为响应招标文件?

答:可以为1.6m(净宽)*1.5m(净深)。

9、我司高度重视此项目,招标要求涉及参数及价格内容较多,为有充足时间编写标书,开标时间能否延后2?

答:详见延期部分。

10、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P15  10.10.1条表述的付款方式与P50 合同通用条款3.2条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付款方式中的设备款不变,安装款支付条件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11、关于安装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至70%,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此次招标安装无预付款,且尾款审计后支付,审计的时间和周期等不确定因素较多,因此容易造成安装完成后无法及时支付安装工人工资,请问安装付款方式能否调整?建议调整为:安装进场开工前支付50%,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无论审计是否完成,尾款支付最迟不超过电梯安装完成并验收取证后3个月。

答:付款方式中的设备款不变,安装款支付条件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12、招标文件P12  5.2开标程序(5)条: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建议明确先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然后进入技术标评审,待技术标评分公布后,再进行公布经评审后技术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商务报价,然后进入商务标评审。

答:开标程序系依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制定,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评分办法中关于主要配置的统一性,根据所投电梯控制系统、曳引(拖动)系统、门机系统品牌与所投电梯品牌的统一性情况进行评分。电梯控制系统、曳引(拖动)系统、门机系统是电梯最核心的三大部件,三大核心部件的运行质量直接决定电梯运行质量,且部件的维护保养要求专业度高,此条评分细则建议修改为:三大件原厂原品牌生产得3分,其余得1分。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14、此次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位将为合肥市重点工程项目提供电梯设备供货、安装、保养等一系列服务,市重点工程项目关系到广大民众民生,关注度高,质量标准要求高,为确保电梯使用稳定性,建议招标要求增加以下内容: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成熟稳定产品,所投梯型满足投放市场运行满3年以上,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能体现梯型型号的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验收日期须早于开标日期3年以上。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P57页 第8条质量保证期要求为验收之日起12个月,与P65 专用合同条款第十一条约定的质保期自临时维保期满并取得检测合格证之日起2年前后不一致,请明确质保期年限。

答: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16、清单22.0/ 32层站电梯,层高为3.9/层,提升高度为120.9米,由于消防规范强制要求电梯从顶层到首层的全程运行时间不得超过60秒,考虑到电梯从静止加速到额定速度运行再减速到静止的过程,此提升高度电梯采用2.0/秒速度不满足消防规范,且大部分品牌制造商2.0/秒速度的电梯最大提升高度也无法满足120.9米,以此规格作为模拟规格进行商务标评比不合理,建议调低模拟清单中此类电梯的层站数量,提升高度控制在100米左右。

答:模拟清单仅为投标组价参考,工程内容、工作量模拟。

17、清单2中报价说明以下情况除外中提到的轿厢高度2600mm,轿厢高度的要求直接影响投标报价,请明确此处轿厢高度2600mm是指大理石地板及吊顶安装完成之后轿厢最低处的净高度2600mm吗?

答:指完成地板及吊顶后的轿厢净高度。

18、报价总说明中设备基本功能配置标准要求预留25%的载重量(轿厢预留装潢重量),考虑到货梯使用环境及特点,建议客梯按此装潢重量预留,餐梯、货梯不预留装潢重量。

答:调整为客梯预留25%载重量,餐厅、货梯不预留载重。

19、报价总说明设备基本装修标准中第5条要求:轿厢标准高度(未装天花吊顶)2500mm,请问此2500mm高度是不是在安装地板后的高度?

另外,由于不同款式的天花吊顶厚度不一致,为使轿厢空间感更好,建议此处要求修改为安装天花吊顶后轿厢净高2600mm

答:指完成地板及吊顶后的轿厢净高度,2500mm高度不作调整。

20、报价总说明设备基本装修标准中第11条要求钢制牛腿,现在多数电梯制造商的产品设计已经无需牛腿,此条可否根据投标人实际需要自行考虑?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1、报价总说明中提到的安装水电费(合同价的0.7%)、总包配合费(合同价的1%),请明确此两处合同价是指设备合同价、安装合同价,还是指设备与安装合同总价?

答:指设备与安装合同总价。

22、招标文件P65要求临时维保期满之前需要向质监部门再次申报检验并取得检测合格证,P86页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报 6 个月的临时维保期维保费,并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临时维保费按临时维保期的实际使用台数、使用月数以及中标临时维保单价(台月)据实结算。清单报价及协议报价中有6个月临时维保费用这一列,考虑到再次报验的检验费需要包含在报价中,无论临时维保期是3个月还是6个月,都需要申报检验,因此建议在投标文件清单报价表和协议报价表中单独列出检验费用,方便后期项目组价及结算。

答:投标人报出的单价和价格应自行考虑所有可能隐含的内容。

23、增值税税率烦请明确?一般设备税率13%,安装3%或者9%

答:具体税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报价为含税价。

24、报价总说明设备基本装修标准中第1条要求轿厢四壁及轿门:304#发纹不锈钢(1.2mm厚),第4条厅门及大门套要求304#发纹不锈钢(1.5mm),两条材质厚度不一致,市重点工程项目关系到广大民众民生,建议第1条轿厢四壁及轿门的发纹不锈钢厚度与第4条厅门及大门套不锈钢厚度统一为1.5mm厚。

答:原电梯报价总说明中“设备基本装修标准”中第一项“轿厢四壁及轿门:304#发纹不锈钢(1.2mm厚)”调整为“轿厢四壁及轿门、厅门:304#发纹不锈钢(1.2mm厚)”,原第四项“厅门及大门套”删除。

2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日为2020806日,由于本次投标需要各厂家提供清单式报价和模拟组价,涉及内部审批审核部门多,流程繁杂,工作量大,为使各知名品牌制造厂家有机会参与项目投标,申请开标日期延长至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答:详见延期部分。

26、招标文件“投标文须知”10.10.1安装款:按进度付款,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支付70%,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

问:由于此次招标涉及项目台量较多,投标人前期制造及施工准备成本较高,可否明确安装付款节点,如“安装进场前7天,支付安装总价50%的进场款,政府机关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30%验收合格款,审计完成后10日内支付剩余尾款“,可否?

答:付款方式中的设备款不变,安装款支付条件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27、招标文件P40P41

招标人以分公司成立运营年限作为加分项,违反了《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运营年限不足以体现投标人分公司的运营实力。我司认为,电梯安装维修人员的服务技能是体现分公司服务能力的重要依据。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总工会、共青团安徽省委,通过技能考核并颁发的,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

建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8、因本次招标为集中采购,其中需要制作的表格较多且精细,为了更好的响应招标文件及制作投标方案,请问投标时间是否适当延期?

答:详见延期部分。

29、招标文件中P6页中指出开标时间为202086930分,我司作为外商独资企业,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条款及战略价格需要走特批审批程序,时间冗长,至少需要澄清答疑后十五个工作日以上,为提高品牌的充分竞争,现申请本项目延期十五个工作日,便于各个潜在投标单位都可以参与本项目,更好的服务好本项目,恳请批准。

答:详见延期部分。

30、招标文件P13页要求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退还时间为电梯集中采购定点服务期内最后一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经银行咨询,初步开具出来的时间仅能到服务期最后一天,或者直接明确服务期满后多少天内有效,否则无法明确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建议可先按此方式开具,届时如若服务期内最后一个项目有要求,可根据单独项目,单独明确履约保函时间和比例(不超过合同总价10%)。

答: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可直接明确日期,到期后未履约完成履行续保手续。

31、招标文件P15页付款方式由于无明确支付时间以及支付比例过低,建议修正,否则可能导致各个潜在投标人报批时间过长,甚至无法参与投标,其中现有付款方式如下:

设备款:具体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预付款(付款前需提供等额保函,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退还),发货前再付50%(付款前需提供等额保函,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退还),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剩余尾款。

安装款:按进度付款,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至70%,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

建议一:考虑到我司在发货前需要充分的时间去准备配置、复检材料,装配,冻结期,对此要求所有项目必须在发货前25天要收到发货款,故建议明确发货前25天支付发货款。

建议二:设备尾款,要求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剩余尾款,此处验收合格应该为政府验收合格取证?且需要明确验收合格取证后多少天支付尾款,烦请明确,建议修改为安装完成并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取证后7天支付剩余尾款。

建议三:电梯作为特种设备行业,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进场前都需要提前支付相关的准备材料包括人工费用,尤其还在这两年电梯安装大环境越来越紧缺的环境下,对此,安装款付款建议修正为电梯安装进场前7天,支付所须安装批次部分电梯安装款的50%作为电梯安装开工款,安装完成并通过政府验收合格后支付至70%

建议四:安装款尾款要求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请明确告知项目验收合格后多久需要审计,且审计时间完成后具体多少天支付剩余尾款,否则对于各个投标人来说,无法明确预估因收款导致的成本上升导致各家的投标价差异可能过大。

答:付款方式中的设备款不变,安装款支付条件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32、招标文件P19页资格审核要求对于本地化服务第一种情形的,应当提供固定办公场所的自由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由于招标文件已明确要求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我司作为制造商在合肥的唯一一家制造商直属分公司,可否直接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即可?

答: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在合肥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投标人在合肥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注册成立的;

3)承诺中标即在合肥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设立服务机构,或委托相关单位作为服务机构;

4)委托相关单位作为服务机构。

若投标人在合肥具有分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即可。

33、招标文件P38页中指出评标价基准价为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考虑到未来招标方的项目都是合肥市重点工程项目,性质以及项目特殊,且综合本项目资格以及评分办法来看,会导致评标各类品牌电梯皆可有效参与,最低价中标,会直接导致大概率对于一些优质品牌的优势包括商务无法体现优势,故建议修改评标基准价为技术分入围前3名的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答:评标办法系依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制定,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34、招标文件P50页第3部分合同价格与支付要求的付款方式与前附表不符合,请明确以何为准,如若按P50页付款方式会导致较多品牌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付款方式中的设备款不变,安装款支付条件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35、招标文件P77页指出不停靠层的安全门设置(如有)含在投标报价中,首先,安全门作为电梯供应商而言,并非专业对口,建议交给总包或者消防单位处理,我司提供预留干节点或接口,其次,对于安全门即使设置也不应该含在投标报价中,因为报价都是没有的,也无非预估未来到底会遇到多少个,应该在菜单选配价格中单独报出,后期据实数量结算。

答:投标人报出的单价和价格应自行考虑所有可能隐含的内容。

36、招标文件P83页第10条指出:机房空调由投标人按要求负责采购安装,首先对于机房空调这种设备,一般都是总包或单独其他分包直接做,电梯作为特种设备是不含的,而且由于未来既有有机房也有无机房,根本无法预估数量,所以对此对于机房空调应该也放在菜单选配价中作为后期视情况来考虑是否需要具体增加,建议此处删除并修改至菜单选配报价表中。

答:投标人报出的单价和价格应自行考虑所有可能隐含的内容。

37、协议报价表标配清单中指出厅门及大门套:304#发纹不锈钢(1.5mm厚),电梯一般出厂都是小门套,一般大门套都是精装单位或者总包去做的,而且未来项目也分住宅和公建,一般很少住宅区做层层大门套的,此处标准配置大门套会导致各家成本上升很多,不利于招标人比价,建议此处修改为304发纹不锈钢厅门及小门套,其次一般现在厅门都是1.2mm厚度,1.5mm的基本很少遇见了,建议修改。

答:原电梯报价总说明中“设备基本装修标准”中第一项“轿厢四壁及轿门:304#发纹不锈钢(1.2mm厚)”调整为“轿厢四壁及轿门、厅门:304#发纹不锈钢(1.2mm厚)”,原第四项“厅门及大门套”删除。

38、协议报价表标配清单中指出轿厢、厅门开门高度:住宅2100mm,公建2200mm,考虑到开门尺寸可能会有变化,同时公建2200也不一定合适,建议标配清单明确开门高度都是2100mm,投标人在选配清单报价表中报出每增加100mm开门高度所增加的费用,便于后期招标人自由合理选择开门高度(一般不超过2400mm)。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39、协议报价表标配清单中指出要求配备轿厢内外彩色液晶显示器(上下行、楼层显示等),考虑到现在大部分项目都是红色点阵显示或者蓝白液晶显示,因为经久耐用,稳定性高,散热性好,如果再标准清单中就要求内外呼都用彩色液晶显示,在住宅包括一些普通办公楼其实是不太实用的,且无形增加后期甲方的维修保养成本,建议此处修改轿厢内外红色点阵显示,而对于各个尺寸的彩色液晶显示等可在选配表由投标人单独报出,更为合理。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0、协议报价表标配清单中指出要求轿厢内照度要求不低于250Lx,首先此照度过高,对于有些公建项目,比如医院还有一些普通住宅上其实都是不适用的,会导致进电梯的人晕眩,建议删除轿厢照度要求,要求投标人轿厢内照度要求符合GB7588要求即可。

答:原协议报价表中设备基本装修标准第10项更改为“轿厢内照度要求不低于150Lx”。

41、协议报价表标配清单中指出:标准配置中包含钢制牛腿,一般来说,对于钢制牛腿都需要设计院单独设计受力以及配筋,而电梯单位是根本没有做钢牛腿的资质的,即使让电梯单位包含也是找总包做,设置不合理,且无法预估未来钢牛腿的具体数量,故建议标配清单中删除此项要求,并明确对于钢制牛腿为总承包方完成。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2、协议报价表标配清单中指出:控制柜、配电箱里开关参考品牌:ABBGE、施耐德、默勒、海格、西门子、AEG,我司作为国际一线品牌,对于电气开关也有严格要求以及供应商选择,且面对不同电梯梯种类时是不一样,对此,可否修改为控制柜、配电箱里开关参考品牌:ABBGE、施耐德、默勒、海格、西门子、AEG(投标人也可选择其他品牌,但是所提供品牌档次不得低于参考品牌,且具体项目排产前须与招标人确认)。

答:上述控制柜、配电箱开关品牌仅为推荐品牌。

43、针对协议报价表中的货梯、餐梯、杂梯部分,由于和乘客电梯差异很大,无法适用于直梯标配表格以及选配清单表格,而且未来需求较少,基本实际项目需求中都是工厂标配,如有非标,可由甲方单独比价选择 ,故可否同意货梯、餐梯、杂梯部分全部允许厂家按工厂标准进行协议菜单报价,烦请明确,否则对于目前的标配清单要求是无法和货梯餐梯匹配起来报价的。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4、针对模拟清单商务表部分,其中公建项目报价说明要求按照协议报价表设备基本功能配置标准和设备基本装修标准进行报价,以下情况除外:载重800公斤开门尺寸为900mm,载重1000公斤………轿厢高度2600mm,轿厢、厅门开门高度2300mm;控制方式:1台单孔,2台并联,3台及以上群控。公建客梯所投产品梯种的最大载重不得小于1600公斤;对此,是否在商务报价的时候需要考虑此选配配置报价进入投标总价中?

答:需要明确所投电梯规格型号。

45、招标文件附件1中:“一、报价提示内:安装水电费(合同价的0.7%)、总包配合费(合同价的1%)。”此处所指的“合同价”是指“设备及安装的签约总价”还是指“安装合同价格”?请明确此报价依据。另:合同价的0.7%安装水电费及合同价的1%总包配合费过高且不合理,设备方面总包不需要提供配合服务,建议水电费包含在总包配合费中且以安装合同价格为依据。

答:指设备与安装合同总价。

46、招标文件附件1中:“二、设备基本功能配置标准第36条:预留25%的载重量(预留轿厢装修重量)” 25%的装潢预留是否计入所有电梯的标准配置?普通住宅电梯无装潢要求时,25%的装潢预留是无用处的,是否能把此项价格作为选配项进行单独报价?

答:调整为客梯预留25%载重量,餐厅、货梯不预留载重。

47、招标文件附件2中:清单2直梯-公建项目(含医梯)清单报价表,报价说明中要求“公建客梯所投产品梯种的最大载重不得小于1600公斤。”此条是否需要提供对应投标梯形的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加以证明?

答:此条需要提供型式检验报告。

48、招标文件附件1中:“三、设备基本装修标准10、轿厢内照度要求不低于250Lx。” 此项国标要求轿厢照度不低于50Lx,且电梯实际运行过程中最舒适的照度范围在100~150LX250Lx光线较强,用户体验感较低。建议按照此标准100~150LX提供。

答:原协议报价表中设备基本装修标准第10项更改为“轿厢内照度要求不低于150Lx”。

49、招标文件P83页“二、设备需求一览表10、机房空调由投标人按要求负责采购安装,费用含于电梯设备投标报价中。”由于目前无具体落地项目的建筑参考图,无法判断实际项目机房类型,导致无法确定具体项目所需机房空调相对数量,投标报价差异较大。建议明确机房空调要求匹数且能否把此项价格作为选配项进行单独报价?

答:机房空调由厂家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及同类项目经验纳入投标报价,不单独报价。

50、招标文件P1510.10.1付款方式:(1)设备款:具体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 30 %的预付款(付款前需提供等额保函,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退还),发货前再付50%(付款前需提供等额保函,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退还),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剩余尾款。(2)安装款:按进度付款,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至70%,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此付款方式时间节点未定,考虑到客户后期实际项目实行过程中需要对产品排产及发运日期进行把握,建议增加对应付款方式的时间节点,付款方式建议更改为:(1)设备款:具体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支付设备价30 %的预付款(付款前需提供等额保函,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退还),发货前30天再付50%(付款前需提供等额保函,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退还),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取证后30天内支付剩余尾款。(2)安装款:安装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取证后支付至70%,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

答:付款方式中的设备款不变,安装款支付条件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51、招标文件P65页“免费质保、维保期:自临时维保期满并取得检测合格证之日起2年。免费质保维保期内包括但不仅限于质量、使用等一切问题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同时免费质保、维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内须向质监部门申报定期检验并取得合格证(2年免费质保、维保期内每台电梯各取得3次合格证)。”疑问:3次是否指的是(新梯验收费+2年年检费=3次,请明确。

答:2年免费质保、维保期内每台电梯各取得3次合格证(新梯验收+2年年检)。

52、关于设备合同及安装合同的签署单位,是否设备合同与厂家总部签署、安装合同与厂家在项目地的直属分公司签署?请明确。

答:设备及安装合同为一份合同,均由中标人(电梯制造商)直接签订。

53、关于设备合同及安装合同的税金,是否按照设备13%、安装3%,请明确此涉及投标最终报价。

答:具体税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报价为含税价。

54、招标文件P77页:“电梯轿坎距厅门口墙体距离大于15cm需加装井道防护装置,防止意外,需提前与设计单位对接进行核算,相关费用含于设备报价中。”电梯轿厢与厅门中间的缝隙大于15cm有可能会导致坠人,但是只要井道施工按国标以及设计图纸,一般不会出现此种情况,故建议删除此条,望采纳。

答:投标人报出的单价和价格应自行考虑所有可能隐含的内容。此条不作调整。

55、招标文件P65页第十一条免费质保、维保期:自临时维保期满并取得检测合格证之日起2年。免费质保维保期内包括但不仅限于质量、使用等一切问题均由中标单位负责。问:在使用过程中,人为因素等非产品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坏,不可控也无法预估,建议此条更改为:免费质保维保期内,一切因素造成的损坏均由中标人负责维修,其中人为因素(非中标人)导致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答:招标文件不作调整,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依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界定责任。

56、招标附件2清单1住宅项目中编号1-3电梯规格,层站8F以下要求为有机房,鉴于住宅项目性质和重要性,保证电梯运行稳定性和舒适度,层站8F以下建议设计为无机房电梯进行报价,望采纳。

答:模拟清单仅为投标组价参考,工程内容、工作量模拟。不作调整。

57、招标附件2清单2公建项目中编号29-31电梯规格,层站12-18F要求为无机房,鉴于公建项目性质和重要性,保证电梯运行稳定性和舒适度,层站12-18F建议设计为有机房电梯进行报价,望采纳。

答:模拟清单仅为投标组价参考,工程内容、工作量模拟。不作调整。

58、招标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806930,由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待澄清问题较多,且住宅及公建电梯设备技术参数复杂,又涉及到部分高速电梯,投标人为了能提供更好的技术方案以及更优惠的价格,能否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008209:30分。

答:详见延期部分。

59、本次招标答疑提问截止日期2020726日,原定开标日期86日。从招标人对各潜在投标人的答疑回复日期到开标日期相隔时间过短。我公司我外商独资企业,集采项目每次付款方式和招标条款在答疑文件公布后均需要报集团总部审批,审批流程多,一般需要15工作日。鉴于此,希望招标人将开标日期在原定日期基础上延长15个工作日。

答:详见延期部分。

601)招标文件内的货梯和餐梯、杂物梯的功能和装饰等是否按照厂家标配?

2)清单报价表3中部分货梯速度0.25m/s、餐梯速度0.5m/s

问:电梯市场上,货梯设计最低速度0.5m/s,餐梯杂物梯速度都是0.4m/s。建议招标人将货梯速度统一调整为0.5m/s,餐梯速度调整为0.4m/s

答:模拟清单仅为投标组价参考,工程内容、工作量模拟不作调整。

61、招标文件基本装修标准要求:轿厢四壁及轿门304#发纹不锈钢、厅门及大门套304#发纹不锈钢,轿厢内外彩色液晶显示器。

本次招战略供应商定点入库,对电梯品牌技术安全性能和售后保障特别重视,根据清单报价表和协议表报价表的设置,贵项目含政府安置房住宅用梯项目和公建商业项目,需考虑到不同业态的侧重点以及性价比、实用性和个性化配置需求。鉴于此,建议配置调整优化如下:

住宅客梯配置:轿厢四壁、轿门、厅门及小门套,配置满足国标要求的(443#439#430#发纹不锈钢),轿厢内外采用LED点阵显示。

公建商业配置:轿厢四壁、轿门、厅门及小门套,配置满足国标要求的(304#)发纹不锈钢),轿厢内外采用彩色液晶显示。

答:轿厢四壁、轿门、厅门变更详见答疑第24条,显示器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62、招标文件中的协议报价表内除标明不作为非标条件的项目以外,该表内的其他参数,各投标人可以根据投标品牌特点进行报价,不作为废标项,请明确。

答: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偏离协议报价表内参数设置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63、有机房电梯机房内的空调是由电梯中标单位负责还是由土建单位负责?

答:招标文件P83页第10条已明确:“机房空调由投标人按要求负责采购安装,费用含于电梯设备投标报价中。”

64、招标文件 “供货要求”P76-P77页“与土建承包商的接口”内表述:不停靠层的安全门设置(如有)含在投标报价中。

问:因为安全门与梯厅楼道装修相关,一般应归由总包单位统一施工,电梯单位提供安全门的触点,并在总包安全门安装时提供配合工作。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65、根据直梯项目清单报价表,报价分住宅项目和公建项目,但协议报价表中没有按此分类。是否投标人按有机房客梯电梯协议报价表(住宅类/公建类)、无机房客梯电梯协议报价表(住宅类/公建类)分别报价?

答:各厂家如有多个梯形能够对应满足电梯报价表技术要求的,可分开报价。

66、招标文件P15付款方式:安装款:按进度付款,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至70%,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

问:1)、作为重点局管辖的重点民生工程或公益性项目,我们都挑选最好的安装班组,但是班组工人工资支付以及安装辅助材料的购置都需要资金,为更好地完成工作,建议招标人将此处修改为:安装开工前支付安装款的30%,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至70%,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

2)、因为安装尾款牵涉到审计,能否请招标人明确一下审计时间,例如三个月或四个月完成审计?

3)、关于付款方式,如果投标人偏离,是否会废标?

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付款方式中的设备款不变,安装款支付条件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67、招标文件规定总包配合费为合同价的1%、安装水电费为合同价的0.7%

问:按照通常做法,总包配合费和安装水电费都是以安装价为计算基准的,请招标人明确,招标文件此处的“合同价”是“设备+安装”总价还是单指安装价?

答:指设备与安装合同总价。

68、清单报价表(住宅)的报价说明:按照协议报价表设备基本功能配置标准和设备基本装修标准进行报价,以下情况除外:控制方式:1台单控,2台并联,3台及以上群控。担架电梯尺寸需严格按照备注中要求的尺寸,担架电梯需进行报价,并计入合价。

清单报价表(公建、含医梯)的报价说明:按照协议报价表设备基本功能配置标准和设备基本装修标准进行报价,以下情况除外:载重800公斤开门尺寸为900mm,载重1000公斤开门尺寸为1000mm,载重1350公斤开门尺寸为1200mm,载重1600公斤开门尺寸为1200mm;轿厢高度2600mm,轿厢、厅门开门高度2300mm;控制方式:1台单控,2台并联,3台及以上群控。公建客梯所投产品梯种的最大载重不得小于1600公斤。

问:因群控有3台群控、4台群控。。。。甚至6台群控,不同台数的群控功能加价是不相同的。原清单报价表内住宅项目和公建项目总价都要含“群控”,此处群控的台数描述不清。住宅项目在实际操作中基本没有三台或三台以上群控的需要,考虑到清单报价的合理性和实际项目的可操作性,建议:清单报价表的群控项取消。投标人在 “电梯有偿选配功能单价报价表“中对并联、群控功能的选配价进行报价。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69、商务评分标准中,制造厂家的制造技术实力,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客梯最大速度≥7m/s的,得6分;6m/s≤客梯最大速度<7m/s的,得4分;4m/s≤客梯最大速度<6m/s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问:考虑到国内众多制造厂家的制造许可证客梯最大速度基本都达到或超过7m/s,为了有效区别众多厂家的制造能力,建议此条调整为:

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客梯最大速度≥10m/s的,得6分;7m/s≤客梯最大速度<10m/s的,得4分;4m/s≤客梯最大速度7m/s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70、评分标准投标报价部分: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问:作为合肥市重点民生工程及公益项目工程,一定要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招到质量好品牌优的电梯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其他评分条款不能有效体现一线二线品牌层次差距的情况下,以所有投标人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招到的可能是价格最低但质量品牌一般的供应商。

建议此处调整为:

商务技术评分达到50分以上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时,取前5名有效投标人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商务技术评分达到50分以上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家大于等于3家时,取50分以上有效投标人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商务技术评分达到50分以上的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但有效投标人达到3家及以上时,取有效投标人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答:评标办法系依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制定,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71、本项目定点入库招标的投标人在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但具体项目出来后,中标人还需与招标人和/或项目业主单位另行签订设备合同、安装合同,具体请明确?

答:具体项目需依据框架协议结合项目特点及要求另行签订合同。

72、原招标文件P59页,知识产权内容条款,我司作为外资企业,根据知识产权管理的要求,所有与客户的合同都需要有如下内容:

合同货物所含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有关电/扶梯日常运行和保养的控制软件所含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及其所属的***集团。乙方允许甲方(或代表甲方管理电/扶梯的单位)为自身使用电/扶梯而免费使用上述软件,但甲方对上述软件不享有其他利益,不可对其进行复制、逆向工程或买卖。

望招标人同意以上条款内容的增加。

答:同意以上条款内容的增加。

73、原招标文件P59-P60,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精神以及我司商务审批的要求,所有与客户的合同都需要有违约赔偿责任总和上限。能否在此部分补充如下:

双方互不主张间接损失,并且双方相互承担的各种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总和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30%;但乙方依据《产品质量法》应该承担的责任不受本款限制。

望招标人同意该增补。

答:同意以上条款内容的增加。

74、本次招标答疑提问截止日期2020726日,原定开标日期86日。从招标人对各潜在投标人的答疑回复日期到开标日期相隔时间过短。我公司我外商独资企业,集采项目每次付款方式和招标条款在答疑文件公布后均需要报集团总部审批,审批流程多,一般需要15工作日。鉴于此,希望招标人将开标日期在原定日期基础上延长15个工作日。

答:详见延期部分。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0.10.1项“付款方式”现变更为:

10.10.1

付款方式

1)设备款:具体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 30 %的预付款(付款前需提供等额保函,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退还),发货前再付50%(付款前需提供等额保函,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退还),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剩余尾款。

2)安装款:安装人员进场开始安装后支付30%,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0%,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

2、招标文件“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二、货款支付方式”的“1、支付方式”现变更为:

1)设备款:具体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 30 %的预付款(付款前需提供等额保函,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退还),发货前再付50%(付款前需提供等额保函,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退还),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剩余尾款。

2)安装款:安装人员进场开始安装后支付30%,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0%,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业绩

9

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所投品牌客梯的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1、初审业绩不得分。

2、业绩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要求;

3、若项目供货部分和安装部分是分开起订合同的,供货部分合同和安装部分合同视为单个合同。

现变更为:

业绩

9

1.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所投品牌客梯的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3分,满分6分。

2.具有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单个合同中所投品牌客梯的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所投品牌客梯至少有两台额定速度≥6/秒。

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3分,满分3分。

注:1、本项满分9分,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2、业绩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要求;

3、若项目供货部分和安装部分是分开起订合同的,供货部分合同和安装部分合同视为单个合同。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08060930分”,现延期到“202009071030分”;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1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82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1日

附件: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电梯集中采购定点单位招标文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