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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架修维修执行智能化系统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1176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8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架修维修执行智能化系统项目2标段的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FAZ01176-2

一、答疑部分

1. 45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 2/技术评分标准/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其中第三点:3、结合自身已实施的轨道车辆架修实际案例,能够说明架修业务中物资编码与固资编码、设备编码之间的关联关系,并给出建设性建议的。

问题:不清楚其中固定资产编码和设备编码分别对应的是什么,请给出投标人现有的固定资产和设备的定义或区别。

答:本次服务内容要求投标人对架修业务中物资编码与固资编码、设备编码之间的关联关系有明确认知。按招标文件执行。

 

2.报价表--全费用综合单价表(投标)中第21项,项目编号030501017021 “既有平台改造”能否确定具体改造的系统是什么,具体需要改造的需求项点或者范围有哪些?

答:详见《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架修维修执行智能化系统—车辆架修执行智能一体化平台用户需求书细则》第二章第2.2前期业务管理平台简述;第2.5 服务集成与数据共享管理;并按照第三章节总体要求,第六章节系统集成要求的要求自行进行相关投标内容编制,详细的改造细节在设计联络会时予以确认。

 

3. 招标文件第43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部分商务评分标准内投标人奖项、荣誉一栏1、投标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质量奖、信息化优秀解决方案、科技创新奖)得 2 分。

提问:科技进步奖是否属于科技创新奖类别,能否满足以上奖项要求?

答:满足要求。

 

4.《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招标文件通篇出现了业绩要求的为两处,第一处是投标人资格审查部分,第二处是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部分中的投标人业绩部分。附录2的文件名字是:《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所以请问,该附录中对业绩项目的定义,是仅适用于资格审查条件的过程,还是同样也适用于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纤细评审标准部分?

质疑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适用于资格审查业绩;第三章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已明确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所要求的业绩内容,以各评审项要求内容为准。

 

5.如若同时参与“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架修维修执行智能化系统”项目1标段和2标段的投标活动,那么请问1标段的项目经理和2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人?

答:可以。

 

6.《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架修维修执行智能化系统车辆架修执行智能一体化平台用户需求书》中2.6技术保障与平台运维,内容:目前,合肥城市轨道交通面向企业内部的管理信息系统均部署在合肥轨道私有云上,云资源的调度与运维由信息档案中心统一负责,统一化大平台如服务总线、邮箱、数据库由信息档案中心统筹技术保障与运维工作。业务权限及业务基础数据由各个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施工方需进行业务运维和技术运维的知识转移,DMZ区已经建立,但是没有做资源规划分配。

需澄清的问题:

①是否投标方自己进行DMZ资源分配?

②以上标段内容是否属于既有平台改造内容?如果不是,既有平台改造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如果是,除了这些还有哪些既有平台的改造工作?

答:①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架修维修执行智能化系统 车辆架修执行智能一体化平台用户需求书》中2.6技术保障与平台运维章节所描述内容为现状描述,便于投标人了解当前环境。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结合自身实际经验,依据第1章项目概况,第2章现状描述,结合第3章总体要求、第6章系统集成要求及需求书其他章节要求自行完成DMZ区划分设计并结合实际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详细细节以设计联络会为准。

②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架修维修执行智能化系统 车辆架修执行智能一体化平台用户需求书》中2.6技术保障与平台运维章节所描述内容为现状描述,便于投标人了解当前环境。平台改造相关内容详见《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架修维修执行智能化系统—车辆架修执行智能一体化平台用户需求书-细则》第1.3节项目范围、第3章总体要求、第6章系统集成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结合自身实际经验,依据第1章项目概况,第2章现状描述,结合第3章总体要求、第6章系统集成要求及需求书其他章节要求自行完成平台改造相关的设计并结合实际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详细细节以设计联络会为准。

 

7.《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架修维修执行智能化系统 车辆架修执行智能一体化平台用户需求书》中5.13.2  在线考试管理,内容:支持在移动端实现在线考试管理功能需求。

题库管理:题型需支持自定义,支持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等各种题型;可指定试题难度、试题Excel快速导入和导出、试题快速维护等。投标人需免费提供一套满足合肥轨道要求的题库。

需澄清的问题:满足合肥轨道要求的题库,投标时提供还是中标后提供?

答:中标后提供。

 

8.《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架修维修执行智能化系统 车辆架修执行智能一体化平台用户需求书》中3.2.1软件开发框架与部署要求,内容:系统平台开发语言应以Java为主,应用环境部署为LINUX,数据库为oracle为主,数据库部署环境为linuxUnix

需澄清的问题:数据库可否使用Mysql

答:数据库统一技术标准为oracle

 

9.《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架修维修执行智能化系统 车辆架修执行智能一体化平台用户需求书》中3.2.5运行环境要求,内容:中间件:Weblogic  企业版。

需澄清的问题:中间件必须采用Weblogic,还是支持自选?

答:中间件统一技术标准为Weblogic

 

10.《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架修维修执行智能化系统 车辆架修执行智能一体化平台用户需求书》中3.2.8集成技术要求,内容:系统接口要求如下:接口以WebServices作为标准实现方式。

需澄清的问题:系统内部接口是否可使用Restful等,对外接口(与其它系统对接)采用WebServices

答:对外接口采用统一技术标准WebServices,系统内部接口可以使用Restful

 

11.《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架修维修执行智能化系统 车辆架修执行智能一体化平台用户需求书》中5.3.3列计划,内容:4)支持在架大修列计划实施过程中设置关键作业任务节点,能够实现将列计划发送至指定的用户(包括外部门,如车辆检修、通号专业)。

需澄清的问题:外部门是否使用咱们的系统?如果外部门不使用咱们系统,以什么方式将列计划发送给外部门,比如邮件还是与外部门系统接口对接?

答:两种情况均存在,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根据业务需求自行设计满足招标人使用功能标准的相关方案并执行。

 

1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1投标人所需资料:

1)投标文件编制采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资料的,所需资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主体信息库,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勾选链接上。如无法链接成功,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人各类证件信息: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②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业绩扫描件;

③项目负责人各类证件信息:项目负责人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

④技术能力、奖项、荣誉等;

2)对于编制投标文件时所需的其他资料,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人员社保证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信用等级截图、联合体协议书及非联合体牵头人相应需要提供的表格和资料(如采用)等,投标人自行扫描后通过“其他材料”窗口上传。

3)投标人应及时查看、补充、完善交易主体信息库中相关资料,如出现交易主体信息库或通过“其他材料”窗口上传的相应投标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超出有效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以上资料具体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问题1:关于委托代理人及项目人员社保证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只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未对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做要求,请明确需要提供社保的人员?

答:不需要。

 

13.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资料要求具体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包含商务 、技术以及报价文件,信息库资料属于不加密信息,而技术及报价文件属于针对本次项目编制的有针对性的文件,且与评标得分息息相关,将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上传至交易主体信息库,是否存在泄密风险,请明确?

答:不存在。

 

14.

 

 

说明: C:\Users\XINGWE~1\AppData\Local\Temp\1597113668(1).png
 

 

 

 

 

 

 


评分标准部分的“投标人业绩评分”要求具有明显的指向性。目前国内的各地地铁运营公司尚没有一家具有完整的架修维修智能化系统的成熟应用案例,同时该招标项目不是地铁维修行业普遍存在并应用的软件系统,不存在多家具有类似业绩的企业,此处设立9分的业绩评分项不利于软件企业公平竞争。该业绩要求明显指向了国铁行业架修信息化行业的投标人,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倾向。同时这里的评分分值极高,业绩分9分的设定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其他企业即使开发能力再强,方案再优秀也无法弥补业绩分的差距。建议扩大评分业绩范围对其他业务系统的业绩也予以评分,同时建议增加投标软件方案评分,软件方案中要确保能合理说明他们自身或咨询顾问团队具有地铁架修维修行业经验,并能在方案设计部分足够合理和优秀的同样予以加分。

质疑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5-01-30

实施日期2015-03-01

发布机关国务院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根据本项目实际使用需要设置,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中规定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加盖业主单位部门章也予以认可。

 

2. 报价要求:工程量清单中设备(指清单项22 PDA、清单项23-30无线手动扭力扳手、清单项31量值检修工具系统清单项)总价不得超过110.09万。

 

3.《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架修维修执行智能化系统—车辆架修执行智能一体化平台用户需求书-细则》第11章节“硬件与系统软件需求”中11.1节“硬件需求”中,无线手动扭力扳手(带套筒),第9项★资质要求: “需提供产品制造商UNI EN 26789认证、CE标准认证、ISO9000-9001认证、ISO6789体系认证。”改为“提供扭力扳手制造商ISO6789认证、CE标准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套筒、内六角旋具头。每个扭力扳手需满足ISO6789的技术要求,供货时提供生产厂家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确认合格的检测报告。”

 

三、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5.2

开标程序

3)解密时间: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þ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或定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

5)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再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并进行评审。

多标段开标顺序 1标段、2标段顺序开标

变更为

5.2

开标程序

3)解密时间: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þ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或定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

5)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再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并进行评审。

多标段开标顺序 /

 

2.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分项报价表”变更为:

 

 

 

3-1 投标报价汇总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车辆架修执行智能一体化平台

 

 

 

 

 

 

 

 

 

 

 

 

 

 

 

 

 

 

 

 

 

 

 

 

 

 

 

 

 

 

 

投标总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注:1.投标人必须严肃报价,根据自身、市场的情况对甲方列出的清单进行一一报价,对个别单项有重大偏差的将被视为不公平报价进行重点讨论。

2、投标人所报的货物、安装材料和人工等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货物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予以价格调整。

 

 

 

 

 

 

 

分项报价表

工程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架修维修执行智能化系统2标段

序号

项目编码

名称

特征

型号和规格

原产地

制造商

名称

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备注

 

一、

车辆架修执行智能一体化平台

 

 

 

 

 

 

 

 

 

 

1

组织架构与人员信息管理

 

 

 

 

 

 

 

 

 

 

2

维修计划管理

 

 

 

 

 

 

 

 

 

 

 

......

 

 

 

 

 

 

 

 

 

 

 

 

 

 

 

 

 

 

 

 

 

 

 

 

 

 

 

 

 

 

 

 

 

 

 

 

 

 

 

 

 

 

 

 

 

 

 

 

 

 

 

 

 

 

 

 

 

 

 

......

 

 

 

 

 

 

 

 

 

 

31

量值检修工具系统

 

 

 

 

 

 

 

 

 

 

 

合 计

 

 

 

 

 

 

 

 

 

 

注:1.投标人应提供软件产品、设备的详细分项报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上述报价为货物运至合肥项目安装现场的到货价。

3.上述报价已含投标人按中国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

4.投标人必须严肃报价,根据自身、市场的情况对招标人列出的清单进行如实报价,对个别单项有重大偏差的将被视为不公平报价进行重点讨论。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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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8日

附件:补疑2(2标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