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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三十岗二期、美丽景湾B地块、小钱郢等三个复建点安防设施设计、采购、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LAZ01344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8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三十岗二期、美丽景湾B地块、小钱郢等三个复建点安防设施设计、采购、安装3标段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0BFLAZ01344-3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42页的人员业绩中“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住宅小区的智能化施工业绩(合同中须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 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具体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与“投标人业绩”项重复,请明确!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部分: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

人员业绩

6

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住宅小区的智能化施工业绩(合同中须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 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具体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变更为:

人员业绩

6

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住宅小区的智能化施工业绩(合同中须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 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具体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8月1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7日

附件:3标段补疑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