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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罍街四期及包河区公共人防工程项目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BAZ01306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街四期及包河区公共人防工程项目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1标段:防护设备)(二次招标)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BAZ01306-1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防爆地漏只供货不负责安装,请明确。

答: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2.合同按安徽省人防办发布的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签订。

答:按安徽省人防办发布的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签订。

3.根据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第二条价款确立方式(三)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请贵公司确定。

答:总包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支付,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水电费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

4.为公平公正,合同中甲乙双方的违约金额应是同等的。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7.7.1中提到“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因人防工程属于特殊行业,由人防办直接主管,故本工程无履约保证金。

答: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二)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应考虑13%增值税,增值税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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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