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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S1903(琥珀晴川里)项目人防设备(防化)采购及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J01902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S1903(琥珀晴川里)项目人防设备(防化)采购及安装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FAJ01902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根据安徽省人防办2019第38号通知规定:战时防化通风设备质量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人防专项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战时防化通风设备出具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检测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 答:检测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 2、根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2019年4 月1日起将施行增值税降税政策,主要的降税变化为:购销合同税率从16%降至13%,工程合同税率从10%降至9%(除小规模纳税人外);人防设备属制作及安装工程,税率应国家规定应为9%增值税率。 答:如税率发生变化,结算以中标不含税价款为依据,按国家税率政策调整以及相应造价管理部门的造价管理办法进行结算。 3、招标清单内的电气清单及给排水清单不属人防专业范围,建议取消报价。 答:不取消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7月3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