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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老年大学新校区(老干部活动分中心)机械停车位及充电桩采购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0581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老年大学新校区(老干部活动分中心)机械停车位及充电桩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的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FAZ00581

一、答疑部分

1.P41 保险,单次赔偿限额第一次招标7000万,就有投标人提出保额过大,针对单个项目65个车位的单次赔偿限额第二次改成3000万是比较合理的要求,本次为流标后第三次招标单次赔偿限额要求5000万,明显为某投标人得到满分限制其他投标人而更改的限定性条件。针对本项目公平及合理性,建议单次赔偿限额3000万,得4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2.P42所投产品品牌成熟度、产品在国内市场及行业内认可度、市场占有率进行综合评分,这些评分范围不明确,没有标准且车库厂家多为区域品牌,在国内市场表现不一,一般用产品或公司所得荣誉证书等作为评分依据。

是否可以明确评分4分的分配依据具体怎么体现?

答:本项由评委依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综合评审,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变更部分

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保险

8

在设备免费质保期内:

1、所投设备购买产品责任保险(保险类别:必须为升降横移类立体停车设备),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得4分;5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得2分;其余不得分。

2、所投设备购买产品责任保险(保险类别:必须为停车设备),单次赔偿限额≥5000万,得4分;3000万≤单次赔偿限额<3000万,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产品责任险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调整为:

保险

8

在设备免费质保期内,

1、所投设备购买产品责任保险(保险类别:必须为升降横移类立体停车设备),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得4分;5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得2分;其余不得分。

2、所投设备购买产品责任保险(保险类别:必须为停车设备),单次赔偿限额≥3000万,得4分;1000万≤单次赔偿限额<3000万,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产品责任险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729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