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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小庙镇2020年“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SAZ0133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小庙镇2020年“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1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0BFSAZ01338-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问题1:招标公告中1.1和2.1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为:蜀山区小庙镇2020年“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1标段。 问题2:招标文件中101-104页有报价文件的格式,但系统中没有报价文件,请问以哪个为准,系统中该怎么填写? 答:因系统更新,现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最新招标文件且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具体以2020年07月17日修改后的“2020BFSAZ01338-1蜀山区小庙镇2020年“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1标段.HFCF”为准。 问题3:招标文件第42页商务评分标准第四项:投标人奖项、荣誉“1.投标人具有AAA级信用等级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cecbid.org.cn查询截图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疑问:1.1首先,中国招标网http://www.cecbid.org.cn主办单位性质是企业性质;其次,《中国招标》周刊社的经营范围是:出版、发行《中国招标》周刊;利用自有《中国招标》杂志发布广告。无论从什么角度说都和信用评级都没有关系,这样的“AAA级信用等级”不具有权威性。 1.2帮助企业完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山寨社团等机构五花八门,无法确定其证书的真伪。 1.3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自查结果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查询截图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本项目的招标内容是太阳能路灯,但是没有规定太阳能路灯的任意部件都需要投标人自主生产,投标人可以使用其他的同类优质品牌,因此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全面,具有局限性。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招标文件第43页技术评分标准第一项: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1.投标人所投灯具产品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25000小时加速老化测试报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2.所投产品中灯杆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须包含尺寸、镀层厚度、底座和热浸镀锌层厚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3.所投产品中锂电池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锂电池专用升压恒流太阳能控制器检验报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4.所投产品中太阳能路灯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太阳能路灯专用锂电池检验报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疑问: 1.检测报告不是CCC强制认证证书,太阳能路灯的部件灯具、灯杆、锂电池、控制器型号规格繁多,太阳能路灯生产商不能每种型号规格的灯具、灯杆、锂电池、控制器都有检测报告;更何况对检测报告还有特定的检测条件。另外产品的送检报告需要1个月左右,做样品和送检开标前根本来不及,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建议修改为“ 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灯杆测试报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锂电池专用升压恒流太阳能控制器检验报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太阳能路灯专用锂电池检验报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3.未切实落实中央政府”放、管、服”精神,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本招标文件把特定数值和特定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作为加分项,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可以货到现场抽检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判定是否合格。而不是以特定的检测报告限制供应商参与。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问题6:招标文件第43页技术评分标准第三项:投标人或货物生厂商的生产能力(包含生产线、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投标人自有太阳能主要产品生产线,每提供一项计2分,计满2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发票扫描件,发票中需体现采购公司名称,如不能体现,需提供采购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自有太阳能主要产品检测设备,每提供一项计2分,计满6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发票扫描件,发票中需体现采购公司名称,如不能体现,需提供采购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疑问: 1.本项目的招标内容是太阳能路灯,太阳能路灯的各个部件可以是投标人自主生产,也可采购同类优质品牌的产品,招标文件也要求投标人或货物生厂商的生产能力(包含生产线、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2.建议修改为“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厂企业自有太阳能主要产品生产线,每提供一项计2分,计满2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发票扫描件,发票中需体现采购公司名称,如不能体现,需提供采购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厂企业自有太阳能主要产品检测设备,每提供一项计2分,计满6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发票扫描件,发票中需体现采购公司名称,如不能体现,需提供采购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 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 8分 1.投标人所投灯具产品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25000小时加速老化测试报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2.所投产品中灯杆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须包含尺寸、镀层厚度、底座和热浸镀锌层厚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3.所投产品中锂电池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锂电池专用升压恒流太阳能控制器检验报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4.所投产品中太阳能路灯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太阳能路灯专用锂电池检验报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变更为:“ 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 8分 1.投标人所投灯具产品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25000小时及以上加速老化测试报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2.所投产品中灯杆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须包含尺寸、镀层厚度、底座和热浸镀锌层厚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3.所投产品中锂电池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锂电池专用升压恒流太阳能控制器检验报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4.所投产品中太阳能路灯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太阳能路灯专用锂电池检验报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07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