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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室外供电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085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室外供电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FAZ00850 第一部分:答疑部分 1、商务评分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同时满足二级及以上的,得 2 分,此项评分标准只有国有企业满足,民营企业没有以上资质,此项设置不合理,请调整评分要求,制定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资质、资信要求。 答:详见变更部分。 2、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得 2 分。此项资质和本项目电力工程施工毫无关系,本项目明显是供配电工程,却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资质,此项打分要求是在排除专业电力施工企业参与,不符合本项目招标需求,请调整评分要求,制定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资质、资信要求。 答:因本项目货物采购内容包含机电设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予调整。 3、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室外供电项目估算价为1560万元,为中型工程施工项目,按照《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型工程施工项目,建议将门槛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改成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者(B证)。 答:详见变更部分。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需要项目经理进行答辩,请确定是需要进行现场答辩还是只需要进行网上答辩。 答:现场答辩。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8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供配电(含线路工程)工程施工业绩(须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电力设施电压(高压)等级不少于10KV。” 现变更为: “3.8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供配电(含线路工程)工程施工业绩(须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电力设施电压(高压)等级不少于10KV。”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投标人资质、资格、认证 6分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①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同时满足三级及以上的,得1分; ②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同时满足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 3.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质、资格、认证 6分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①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同时满足四级的,得1分; ②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同时满足三级及以上的,得2分; 3.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4分 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专业中级工程师的得2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 注:(1)本项满分4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同一人不得担任多个岗位,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仅按最高项计一次分; (4)电力专业:职称证书含“电力”二字即可。 现变更为: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4分 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类或机电类中级工程师的得2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 注:(1)本项满分4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同一人不得担任多个岗位,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仅按最高项计一次分;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20年07月30日17:30”,现延期到“2020年08月01日17:30”; 2、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20年07月25日17:30”,现延期到“2020年07月27日17:30”;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8月05日09时30分”,现延期到“2020年08月07日09时30分”; 4、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1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7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3日